述职范文|格萨尔王读后感(汇集15篇)
发表时间:2017-11-28格萨尔王读后感(汇集15篇)。
格萨尔王读后感(1)
《狼王梦》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讲述了一只有着梦想与野心,为求一子能成为狼王的母狼紫岚的故事。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场景,每一幕悲喜交加的画面,让我情不自禁地佩服这只为了梦寐以求的狼王宝座而挥洒了大把青春、葬送了美好爱情、甚至放弃了宝贵生命的母狼紫岚。
《魂断捕兽夹》这一章令我牵肠挂肚,紫岚与蓝魂儿感人的母子之情,让我的心一阵悲怆一阵感伤。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个永恒不变的丛林法则,让紫岚在母爱和梦想中选择了梦想,但母爱仍隐藏在心中。她的努力虽然一次次地失败,但她没有放弃,继续勇往直前。《追梦赤子心》里也有一句歌词令人震撼:“向前跑,迎着冷眼和嘲笑,生命的广阔不历经磨难怎能感到……”她这为梦想而不顾一切的努力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这也让我不禁想起一句话——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相信有志者,事竟成!
不仅在狼的社会是这样,在人的社会也是这样。就像我曾经有过的钢琴梦,那时我有多喜欢钢琴,几乎就差和钢琴一起睡觉了。但有一次,老师说我没有天赋,同伴说我简直乱弹,他们的话语深深刺痛了我的心,所以我忍痛放弃了。可现在我却深深地明白了,逐梦路上一定不可避免会遇到嘲笑与坎坷,我们一定要执著于梦想,如今我是后悔莫及了。倘若当初没有放弃,那我现在也一定能弹得一手好琴吧。两个不同的结果,无非是在梦想面前选择放弃抑或是至死不渝的追求。只有在失败、挫折的打击下仍不绝望,将梦想继续遥寄于渺茫,越挫越勇,直至梦想实现,相信命运不会让每一个懒惰之人得到宠幸,不会让每一个有心人白努力。
一本《狼王梦》,令我思绪万千,掩卷沉思,我仿佛明白了许多……
逐梦路上,不可避免伴随着嘲笑与讥讽,马云是这样奋斗过来的,马化腾也是这样拼搏过来的……只要我们执著追梦,并付诸努力,不定什么时候,就成功了!
格萨尔王读后感(2)
戈尔丁的《蝇王》是我看过儿童文学最特殊的一本书籍,它不像平常的儿童读物如童话故事、神话故事那样充满想象力、善恶分明,而且,一般来说都是善有善报的结果。荀子言:人之初性本恶,其善者伪也。书中的主角——一群小孩子似乎在一步一步暴露出人性的恶,而书籍的名字“蝇王”象征着污物之王、万恶之首,是丑恶的同义词。
一群在战争期间误打误撞来到一座孤岛上的小孩会发生什么事情?根据以往的读书经验,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鲁滨逊漂流记,我想他们可能会像脱缰的野马一样自由自在地在沙滩上玩游戏,在山间奔跑、歌唱,在小溪里嬉戏玩耍。还真是这样!岛上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小孩子们到了岛上尽情地玩,充满欢声笑语,一片其乐融融的景象。
岛上没有电,没有现代打火工具,小孩子们只能过最原始的自力更生的生活。他们吃野果、打猎、搭建庇护所、用眼镜生火,把冒出来的烟作为求救信号,还派人守着火堆不让烟消失。可毕竟是小孩子,玩是天性,他们很难坚持做一件事情,容易三心二意。火堆灭了好几次,庇护所搭了一半就找不到人手了,开会总是没有一个结论……
随着页码的慢慢增加,情节一幕幕地展开,齐心协力团结一致的孩子们渐渐发生了变化:西蒙“发疯”了,被猎人当作野兽围殴致死;“猪崽子”将被赋予至高权威的海螺攥在怀里却依旧没人听他说只言片语,等待他的是用长矛穿过身体随即被丢入大海的命运;众人拥捧的头头同时也是众人不惜一切代价追杀的对象,为了找到头头的下落,众人不惜烧毁整个孤岛的树林,即使树林里面有他们赖以生存的食物。
或许有人会说这只是文学作品而已,不用太较真。在此我引用《反社林论》中的一句话:人类的前途无疑是光明的,但通向光明的道路上不见得没有黑之蔽日的时候(这让我想到了南京大屠杀);人类的未来是可以乐观的,但盲目的乐观主义者不见得比认真的悲观主义者更高明。我也希望有更多的人能看到这本书,试着更好地去了解(未来自己的)孩子以及和他们相处的朋友们,从而重视引导他们为善、保护他们免受同龄孩子恶意的伤害。
格萨尔王读后感(3)
在线为王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2世纪是网络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在网上做过什么、在做什么?不要以为“网事如烟”无人知晓.BillTancerknowsit。人们只是在利用网络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已。但是我们的每一次click都会被‘记录在案’。有人知道如何玩转网络来赚取点击率和知名度,有的人知道利用网络了解消费群体的需求并作出相应供应调整,有的人知道如何利用网络让自己彻底大红大紫。一切的一切,终于被他抓到了数据依据。我们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神奇,世界因为网络变小了,当然彼此之间的秘密从某种程度上也越来越少了……
格萨尔王读后感(4)
责任与成长
读《责任决定一切》有感
什么是责任?原本认为责任只是片面的“责任感、责任意识......”,属品德范畴内的一种思想态度,最近通过阅读《责任决定一切》一书,才豁然开朗,原来责任是分内应做的事情;如果我们做不好,我们应该承担不利的后果或强制性的义务。责任不是一个新话题,但它能让我们读到新的思想。责任可以理解为一个系统:
责任意识、责任能力、责任行为、责任体系和责任绩效。随着我们的成长所扮演的角色之不同,责任之大在扩张、责任之重在加码,责任惯穿了我们成长的所有阶段,而且承担责任,能促进自己的成长,激励自己充分发挥个人潜能,克服种种困难,支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还有什么理由不去认真的对待责任、勇敢的负责任呢?
什么是分内应做的事?个人理解什么时间做什么事情并把它做好,万事万物的生老病死、春发夏长秋收冬藏是分内应做的事,各自都有不同的责任。作为孩子,孝敬父母是我们的责任;作为学生,我们有责任遵守学校纪律,完成学习任务;作为员工,做好本职工作,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我们的责任。
如何才能做好?我们怎样把责任落实到位呢?首先,要有责任心,这是一种积极的工作态度,是做好工作的前提。
只有牢记责任,才能履行职责,承担责任。比尔.盖茨说过:
“人可以不伟大,但不可以没有责任心。”如果只追求利益、怕承担责任或推卸责任,不管干什么工作,那都是非常危险的,轻者给单位带来麻烦,重者将造成财产损失、生命安全。其次,把责任落实到位,要在工作中尽职。
尽职调查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是责任落实的基础。只有尽职尽责,我们才能把工作做好。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是所在单位事业的组成部分,而尽职是实现目标的落脚点。
如果我们不能在工作中履行职责,就会给工作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我们的工作必须有明确的目标,把每一项工作做好。最后,要把责任落实到位,勇于担当。
在一个公司单位,有时决策失误或者其它因素造成工作失误也是在所难免,而一旦出现决策失误影响到工作进程或导致损失,就需要有人来承担工作中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承担或逃避责任也是一种必要的态度,对责任的落实至关重要。有人喜欢在成绩面前表功,但一遇到问题,往往就会采取回避、推脱的态度,讲客观、找借口,而不是主动分析原因、承担责任,谋划下一步工作。
更甚者是把自己的失误强加在别人的头上,自己的责任让别人来承担,从来就不从自身找原因。没有责任感又不愿意承担责任的人,怎么能把责任落实到位呢?因此,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人,其责任感的表现在于勇于承担责任。
对自己工作的后果负责,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是加强组织团结,促进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也是一个人成就事业的重要品质之一。只要我们充分落实这三点,随着我们自身的不断学习进步、加强修养,不断总结提高,终将形成一套有计划、有想法、有方法、有改进的pdca式工作方法流程,更好更有效的完成使命、实现理想。
人之初,性本善。为了一个更好的自己、为了更加美好生活、也为了生命更有意义,希望我们大家从小做起、从我做起,认真去理解“责任”的真谛,做一个真正有责任感、勇于负责的人,这样也不妄此生。
格萨尔王读后感(5)
《李尔王》读后感
一天,国王把他的三个女儿叫到他面前,对她们说:“我的女儿,我想知道今天谁最爱我,我会把领土给她。”。
大女儿和二女儿听了,特别想得到领土。
大女儿对国王说,爸爸,我永远爱你。我爱你胜过爱自己的生活。
当国王听到这个消息时,他认为这是真的,所以他把大部分土地给了他的大女儿。
二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要是没了您,我每天睡觉都睡不好。
国王听了,信以为真,又将一大块领土分给了二女儿。
到小女儿了,小女儿知道姐姐们是花言巧语,即使对父王说了,父王又怎么会相信呢?小女儿没有说好听的话给父王听,国王就认为小女儿不爱自己,所以没分给她领土,又把小女儿赶出去。
为了争夺王位,国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把老国王赶了出去。老国王突然意识到那些甜言蜜语都是假的!小女儿真的很爱我,是个诚实的人。
老国去找小女儿,觉得自己都很难面对她。
国王要收回自己的国家,小女儿带着自己的军队,和父王一起向两个姐姐发起了征讨,战斗进行了三天三夜,两个姐姐对处斩了,可是小女儿也在战斗中负伤,永远的离开了。
老国王伤心极了,也去世了。
恩恩怨怨结束了,这个国家又安宁了下来。
看完这个故事,我知道人不能做坏事,不能贪心,否则会受到惩罚;不能只听好话,不认真思考,要看清事物的本质。
做人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李尔王读后感二
自从向威尼斯商人学习以来,我就喜欢莎士比亚的戏剧。
不是因为别的原因,而是因为我觉得他的语言很有意思,即使翻译成中文。
虽然读起来可能在某些地方会觉得有些可笑、有些夸张,但那却是在影射我们的生活,这其实最真实的。
再来说莎翁四大悲剧之一的《李尔王》
当我们生下地来的时候,我们因为来到了这个全是些傻瓜的广大的舞台之上,所以禁不住放声大哭
我认为这句话能很好地揭示主旨。什么是傻瓜?那些被不公平对待的人是同一颗心吗?那些即使不被信任也仍然忠诚的人吗?莎士比亚告诉我们当然不是。
格萨尔王读后感(6)
妈妈从小就教导我:胸藏文墨虚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书像一把金钥匙,为我打开知识的大门。每到寒暑假,我都会博览群书,在知识的海洋中领略祖国的大好山河,学会做人的道理,懂得美、丑、善、恶------在今年这个加长版的寒假里,我与书为友,畅游在书海中,《狼王梦》这朵奇特的浪花令我流连忘返。
它讲述了母狼紫岚冒着生命危险生下了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她盼望着其中一只狼崽能成为将来顶天立地的狼王,却因种种意外使狼崽一个接着一个地死去。最后,伤心欲绝的紫岚与杀害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彻底颠覆了我对狼的认知。在我的印象里,狼是凶残的、狠毒的,是恶的代名词。在《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里,东郭先生好心救下正在被猎人追杀的狼,狼却反过来要吃掉东郭先生;而在《狼和小羊》的故事里,把狼的霸道描写得淋漓尽致。
可是,在《狼王梦》里,紫岚却深深震撼了我。在分娩之际,强大的母爱并没有让她倒在大白狗的频繁攻击下;刚生下五只狼崽的紫岚,身体虚弱,脚像是棉花做的,但上天不给紫岚喘息的机会。不一会儿,便暴风倾盆,雨点像一把把刀,刺向无助的小狼崽们,紫岚一趟又一趟地奔波,才将五只狼崽送回洞里;在重塑双毛的品格时,她的冷酷无情却激发了双毛的怒火,虽然紫岚自己成了一个跛脚狼,但是双毛已经完全蜕变,成为了一只名副其实的大公狼了。
在爱与狠的交织中,组成了母亲的角色。沈石溪先生把野心勃勃的狼与母爱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这使我对紫岚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因为她是一位母亲。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是一样的,她们担忧孩子的现在,忧虑孩子的未来。在生活中,我的妈妈像紫岚一样。有一次,我想玩一下平板电脑,沉迷于游戏中的我,没听到妈妈的脚步声,被妈妈发现了我的恶行,妈妈抄起棍子就打,打得青一块紫一块,把我的手都打肿了。俗语说打是亲、骂是爱,我的妈妈的确是太爱我了。正是因为妈妈这种严厉的爱,所以我的成绩才一直名列前茅。
在汉字中,狼与狠只差一点,意思是再狠一点就是狼了。可人们浑然不知的是,狼在自然界却扮演着维持生态和平的角色。
上个世纪60年代,加拿大牧民因痛恨狼吃羊,展开了轰轰烈烈的灭狼行动。不过几年,加拿大牧区就没了狼的踪影。可仅过了10年,便发生了灾难性的后果:加拿大有种红毛兔,过去因为有狼的捕捉,红毛兔的数量得到了约束,可狼一灭绝,繁殖能力超强的红毛兔迅速繁殖,增长速度极为快速。人们想尽各种方法,但是都徒劳无功,红毛兔的繁殖能力远远超过人们的捕杀。最后,政府不得不听从专家的建议花重金从美国买来百只野狼,两年后,红毛兔的数量才得到有效遏制。
从多个方面讲,狼有它存在的理由,狼在自然界有着不可顶替的位置。之前,我国各个地方都能看见狼。但近年来狼遭到大量捕杀,现在,除了东北、西北、西南少数几个省,其它地区已经看不到狼的踪影了。再这么下去,以后我们只能在动物园里看见狼了。
狼的本性也许是十恶不赦,但是女子本弱、为母则刚。请不要把它们赶尽杀绝。给狼族留一席生存之地,也给野生动物一个生存的空间。
格萨尔王读后感(7)
《李尔王》读后感范文
在这个浮躁的社会,心静者胜出。
阅读的力量往往不是通过身体感官来体现的,而是潜移默化地影响到精神。
有人说书中有人,人在书里,书人合一。
这人,是作者,也是阅读者。
当小女儿拒绝奉承父亲并被开除时,她脸颊上的泪水变成了晶莹剔透的钻石。
最后,国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钻石路上找到了他的小女儿。童话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在《李尔王》中,科迪利娅的眼泪是轻小的水滴。
只有在肯特和读者的眼中,它才能像钻石一样珍贵,因为它是家庭和真理的象征。
《李尔王》以悲剧结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以下两个。
首先,权力实在是非常诱人的东西。
莎士比亚增加了一条情节线索,证明葛罗斯特伯爵的儿子爱德蒙比爱德加差。
虽然大家都知道私生子不能选择合法与否,但他们对私生子有偏见。
机敏狡猾的爱德蒙因此才向@开始了自己争夺地位的战斗。
在这条线索中亲属关系并不重要。只是通过两兄弟的比较来控制变量。
在爱德蒙接近胜利时他是多么风光,掌权者信任他,看清他诡计的父亲死去了,被他陷害的兄长沦落成流浪汉,只差一点他就能借着戈纳瑞和里甘登上国王的宝座。
爱德蒙以一种不恰当的方式挑战他的命运,最终被正义和道德所吞噬,也就是爱德加所代表的精神,并发疯了。
虽然戈纳瑞和里甘对于权力的渴望没有那样夸张地落在文字上,她们的一言一行配合爱德蒙的地位战向读者展示了权力和欲望交织构成的无底洞。
其次,李尔王没有反省自己的意识,而是指责自己的孩子是可恨的。
李尔的性格乖戾。
他将诅咒滥加于任何不按照他的意愿行事的人;他变化无常,有时喜欢听甜言蜜语,有时又喜欢弄臣带有讽刺意味的儿歌。
他的性情除了表现在自己身上以外,还充分地从女儿们身上显露。
哪一个女儿没有遗传任何父亲的特征?大女儿和二女儿的贪婪和冷酷,小女儿的善良和宽容,不正是李尔王的不同方面吗?516“造人”的比喻是蜗牛背着房子,因为它可以缩着头;它不会把房子给它的女儿,这样它的触角就没有地方安顿下来。
格萨尔王读后感(8)
内容简介:史景迁(Jonathan D,Spence),世界著名汉学家,现任美国历史学会主席。史氏以研究中国历史见长(从他取名蕴含景仰司马迁之意可见他对此专业的热爱)。他以独特的视角观察悠久的中国历史,并以不同一般的“讲故事”的方式向读者介绍他的观察与研究结果。他的作品敏锐、深邃、独特而又“好看”,使他在成为蜚声国际的汉学家的同时,也成为学术畅销书的写作高手。
王氏之死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本书作者则一向偏重在文学性的叙事,试图通过高超的叙事技巧和敏锐的感知能力,在僵化的史料背后,重新塑造或捕捉逝去的时空和人物的生命。这一点,在《王氏之死》上,表现得格外突出。史景迁教授使用的资料,看似筒单、平常,但通过他奇幻的叙事和文字,郯城这个三百多年前,中国北方的一所穷苦的聚落,却以那样鲜明强烈的形象逼近眼前,久久挥拭不去。一直到现在……
王氏之死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史景迁文体自成一格,剪裁史料别具慧心,从不大张旗鼓,宣扬新的理论架构,却在不经意处,以生动的故事叙述,展现了历史人物与事件所能带给我们的历史文化思考。史景迁运用文学材料的历史书写,当然不是呈现实际发生的史实,不是妇人王氏的“信史”,却可以引发读者想象清朝初年的山东,在历史意识上触及当时历史环境的“可能情况”。
格萨尔王读后感(9)
最近我一直在读《兔王圆点点》这本书,其实里面有两个故事。一个是《兔王圆点点》,另个是《草莽英雄》。其中最令我感兴趣的就是草莽英雄。
文中的主人公是只名叫“绿顶点”的母巨蜥。她曾经生了两窝的卵,可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使得产下来的卵都被偷走了。这已经是她第三次产卵了,所以才格外小心。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就在她的产房附近,有一只名叫“红指甲”的母巨蜥也产下了一窝卵。要知道,这可是巨蜥界前所未有的事情。这时“绿顶点”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消灭对方的卵,为自己的小宝除去一些未来的竞争对手。在同类之间互相残杀也是巨蜥世界正常的事。
人们一般都认为冷血动物是冷血的、无情的,所以把他们称为“冷血动物”,难道真的就像大家认为的那样没有感情吗?带着这样的疑惑,我接着往下读。
这一天,一条约五米长的黑尾蟒拖着长长的尾巴,蜿蜒扭动着身体,来到了珍珠水塘,这个珍珠水塘是很多动物都很向往的地方,黑尾蟒也知道这里很有名气,所以来到这里休息。它一来到这里就闻到了巨蜥“绿顶点”的气味,要知道,一只巨蜥本不是一条蟒蛇的对手。就当黑尾蟒快要缠住巨蜥“绿顶点”时,那只母巨蜥“红指甲”猛地跳出草丛,狠狠地咬住了黑尾蟒。就这样,两个人合伙把黑尾蟒给赶走了,为此“绿顶点”和“红指甲”之间结下了深厚的友情。
通过这个故事我终于明白,冷血动物也并不像人们想象中的那么冷血、无情,其实它们也是有爱心的。在面临生存的关键时刻,这种爱就能更加体现出来。“有生命的地方就有爱,即使像巨蜥这种冷血动物也不例外。”通过读这本书,我才对冷血动物这类生物有了更多的认识。
格萨尔王读后感(10)
最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写得非常精彩,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齐岚的母狼。她的同伴黑桑是一支非常优秀的公狼,但她死在一个叫鬼谷的山谷里。紫岚在分娩的时候,与一只猎狗进行了一场搏斗,受了重伤。她的五个孩子刚出生时,又下了一场暴雨。其中一个离开了她,另外四个,三男一女,开始培养他们。
老大黑仔出生没多久就能抓住猎物了,但有一次黑仔独自去捕猎时却被金雕抓走了;老二蓝魂儿中了猎人的捕兽夹;老三双毛由于母亲不怎么重视他,所以一副奴才相,紫岚用尽方法,终于将双毛的潜力激发出来,而双毛在与前任狼王挣王位时,又出现了那副奴才相,被狼王打败了。
紫霞把希望寄托在女儿媚媚身上,但她怀孕后,甚至不让母亲回巢。而紫岚为了保护媚媚,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我用了两个多小时就读完了,读到紫岚的三个孩子离开她时、读到紫岚死去时,我都落泪了。我觉得齐兰太可怜了。我尽力培养狼王,但最后成了一个梦
不说了,要不我又要被感动的流泪了。
格萨尔王读后感(11)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就是白眉儿,白眉儿也是混血豺王,一个血管里流的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的混血动物。它同样是是一个从小就无父无母的孤儿,因为它的混血,造成豺群之前的怀疑,造成猎狗的怀疑。
《混血豺王》这本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同样也是《双面猎犬》的续集。白眉儿的母亲是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父亲是一只大狼狗,名叫洛夏,而白眉儿是整个豺群中地位最低的“苦豺”,一件接着一件事情在它身上发生,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危难。它曾成为了猎户寨中狗群的首领,它曾是埃蒂斯红豺群中英勇的豺王,如今为了证明自己是豺,是地道的豺,是标准的豺,是一只彻头彻尾的豺,它不再摇起那条尾巴,它不再汪汪的叫个不停,也为了自己的豺群,它倒在了眼前的金色牧草上,倒在了猎枪下,现在谁还会明白它的行为呢?当年有母豺兔嘴奋不顾身的帮助,那段恩情它永远不会忘记,可现在还有谁会帮助它?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兔嘴永远支持它了。
在我看来白眉儿虽然是豺王,但是它却仁慈,却明白有恩必报的道理,同样在红猎犬的立场,它不仅忠于主人,而且不曾忘恩负义,我们人类不是更应该这样吗?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都不能忘记自己生存的意义,不能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
我不喜欢豺这些凶猛的肉食动物,以及它们的一些手段,但是对于这本书,我却对白眉儿和兔嘴产生了一种尊敬。
这本书讲述豺狗和猎人之间的故事,不也是在讲人与人之间的故事吗?人有情,动物也同样有情,有时不能把自己的地位看得太高,它可能并不对,有时不能把这一种动物的习性去看待这一只动物,它可能不是想象中那样,事情并不都是想象之中的那样,不可能所有想法都是肯定的。
我想,在看完《混血豺王》后只剩下感动了,不过我也希望人也能这样重情重义。
格萨尔王读后感(12)
蝇王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翻译的一般。但读到一半的时候小说越来越精彩,有点读恐怖小说的味道~结尾很震撼,拉尔夫失声痛苦,为童心的泯灭和人性的黑暗而悲泣----孩子在文明的丧失和自然的赤裸面前也会如此相互杀戮,那何况在成人世界中的我们呢?排除异己已然是现代人天生的本能与本领,谁还在乎民主和同情?!而那些最先保持清醒的,正如书中代表先知角色的西蒙,往往是死了最快的牺牲品,哎,可悲可叹……
格萨尔王读后感(13)
《狼王梦》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它抛弃了以往对狼的偏见,更加客观地描写了一群狼的生活。狼,长久以来是人类心中的魔鬼,而在这魔鬼的外皮下,却有着一颗慈悲的心。
母狼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五只狼崽,并立志把其中一只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完成幼狼的父亲黑桑未了的心愿。紫岚冒着被猎人打死的风险去偷羊仔;冒着被捕兽夹夹断爪子的危险营救自己的孩子;不惜屈身当自己孩子的奴隶来改造孩子们;为了防止下一代子孙受到金雕的威胁,与金雕拼个你死我活,最终和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伟大的母狼,无私的母爱,震撼我幼小的心灵。母爱是无私的!狼是如此,人也如此。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妈妈。
一直以来,我觉得妈妈很坚强。自我出生以来,妈妈就没闲过,哪怕是一天也没有。妈妈不仅要照顾我的生活起居,辅导我的学习,接送我上下学,还要做一大堆永远做不完的家务。如果妈妈仅仅是个家庭主妇也就好了,可她偏偏是中学语文老师,而且经常教毕业班,压力可想而知。看着妈妈每天忙碌紧张的样子,我几次劝她不用那么关心我,可她每天都会挤出时间来陪我,谁能说这不是一个坚强的妈妈?
直到有一天,我才发现了妈妈的脆弱。那是九个月前的一天,我在学校不慎摔伤了,右手臂严重骨折,不是一处,而是两处。也因为这次意外,我经受了人生中第一次磨难——八个月内做了两次手术。第一次是在右手臂里锁上两颗螺丝,第二次是取出右手臂里的螺丝。这两次阴霾虽然渐渐消散,但是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妈妈在我术前和术后的种种复杂情绪,这复杂情绪里有紧张、有担忧、有怜惜。而最最触动我心的是——当我被推出手术室时,睁开眼睛的第一眼就瞧见了妈妈豆大的泪珠倏地滑落脸颊,正好滴在我苍白冰凉的面庞。瞬间我才明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伤在儿身,痛在娘心啊!我暗暗发誓:以后一定要好好爱护自己的身体,不再让母亲为我而担忧。
看着妈妈不断加深的皱纹,逐渐衰老的面孔,还有那一根根忽隐忽现的银丝,我的心都快碎了……
《狼王梦》让我读懂了母狼的爱!这次意外,也让我读懂了妈妈的爱!
格萨尔王读后感(14)
豺在人们心中是一种凶狠、狡猾、阴险、毒辣的动物,但自从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混血豺王》后,我对豺有了新的认识。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雄性的杂交豺,名叫“白眉儿”。它的父亲是狗中俊杰,母亲是豺中上品。狗和豺世世代代势不两立,它一出生便失去了父亲母亲,因为它的身上有狗的血统,在豺群中它是异类,没有豺肯收留。失去父母亲庇护的幼豺是很难存活的,就在这时,出现了一只名叫“兔嘴”的形态丑陋的母豺,它吃力地给予了“白眉儿”温暖,并且多次为了拯救“白眉儿”而身负重伤,失去了两只眼睛和一条前腿,从此成为豺群中地位最低、随时会被牺牲掉的“苦豺”。终于有一天,“白眉儿”当上了豺王,“兔嘴”对它已经一无用处,但“白眉儿”时时处处照顾它,让它衔着自己的尾巴给它带路,捕到食物总是挑最鲜嫩的给它。当豺群因为饥饿而要吃掉“兔嘴”时,“白眉儿”挺身而出,愿意用自己的身体代替“兔嘴”作为救急的食物。
“滴水之恩,将以涌泉相报。”“兔嘴”曾经给过它温暖,它也要尽自己所能来回报“兔嘴”、感恩“兔嘴”,这就是“白眉儿”--一只懂得感恩的豺。
格萨尔王读后感(15)
这是一本写给大人看的书,荒岛上的儿童世界只是现实生活中成人世界的一个缩影。故事的背景设定在遥远的未来世界,在一场战争中,当疏散儿童的一架飞机途经一座荒芜人烟的小岛时,找到了袭击。飞机坠毁了,大人们都在这次空难中不幸遇难,唯有一飞机的孩子侥幸生存。
在没有大人的情况下,孩子们开始了在岛上的冒险生活,这看似平静的开局没有延续。故事的一路发展出乎了所有读者的预料,读者被故事的情节所震惊也被故事所揭示的人性面貌而震惊。
岛上的孩子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十二岁的英国海军司令的儿子——拉夫尔,有着一头耀眼金发的他举止优雅、自信乐观。初至荒岛,半长大的他为脱离了大人的管制获得自由而欣喜若狂,与此同时面对大批比自己小的孩子,他吹响了海螺,成为了这群孩子的领袖。延续着文明社会的秩序,孩子们以自己对于民主的理解,建立起一系列的规则秩序,开始了短暂的和平相处。
然而随着唱诗班在杰克的带领下一次次和野兽进行血腥地厮杀并获得胜利之后,原本不属于这个年纪孩子的兽性本能开始膨胀。人类千年积累下来的社会文明不禁推敲,在数次打猎之后就开始丧失,小岛上的和平也在渐渐被打乱。人类千年的文明可以在瞬间崩溃,因为在它里面,是千年不变的人性。
“海螺”和“蝇之 王”是文章当中两个相对的意象。海螺能将所有的人汇集到一起。海螺被作为一种文明的象征,出于对吹响海螺人的崇拜,拉尔夫被选为头头,并制定了一个规则,只有持海螺的人才能发言。也许规则在短时间内能够得以执行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刚从文明世界出来的孩子,惩罚的恐惧还在迫使他们遵守。然而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下“蝇 之王”的神秘出现打破了平静。“蝇 之王”即苍蝇之王,源于希伯莱语Baalzebub,在《圣经》中“Baal”被当作“万恶之首”,在英语中,“蝇 之王”是污秽物之王,也是丑恶灵魂的同义词。蝇之 王似乎只是一个模糊的象征,那么蝇之王究竟是何物?
怀着这个好奇继续阅读,我们发现有一个人也像我们一般在探究这个问题。他是“西蒙”。当感到恐惧的孩子们为“野兽”的事情争论不休的时候,西蒙这个“瘦小却挺有精神”的小孩发现了所谓“野兽大概就是我们自己”的真理,却遭到了众人的唾骂。为了弄清“野兽”的真相,他决定到山顶看个究竟,在中途休息时偶见被当做贡品的爬满苍蝇的野猪头。神情恍惚中,西蒙仿佛看见一个硕大的苍蝇之王对他说明了“野兽”作为人性的一部分,并预言了他会被众人杀死的下场。到了山顶,西蒙发现大家所畏惧的“野兽”其实是一个飞行员的尸体,于是不顾虚弱的身体下山去告诉大家,却被众人误认为是“野兽”而杀害。
孩子们杀死了唯一一个了解真相的人,西蒙之死也是真理之死。对西蒙的谋杀,是孩子们内心“恶”膨胀的必然结果,标志着他们道德良知的毁灭。在他们看来,蛇、水中怪兽、空中来的怪兽,甚至他们追逐的野猪,都是“野兽”,他们甚至把已经变得邪恶了的目光投射到西蒙身上,把他也看作是野兽,所以他们毫不顾忌地将西蒙杀死而不感到任何良心的不安。人性的堕落和独立人格的丧失使这群孩子经受了最为深重的打击,野兽“的预言得到了证明。接下去的发展就更像是一部恐怖电影。暴力犹如细菌传染一般在孩子们间蔓延。
随着打猎的进行,杰克带领猎人们跳舞并重复单调的歌词、无法停止的狂欢、西蒙被杀后孩子们集体的舞蹈,都像是宗教早期的萌生。人在无法改变的环境中,产生本能的恐惧,从而祈求通过对动物以及未知事物的崇拜来祈求自身的平安。
哲学家告诉我们,人性在本来不可分的意义上统合以下三重属性。即:人性第一层:生物性,偏于恶;人性第二层:社会性,善恶兼而有之;人性第三层:精神性,偏于善。这篇小说也被很多读者认为是在崇尚”性本恶“的理论,开始在我看来不过是告诉人们适者生存的规则罢了。打猎、吃肉不过是人们生存下去的一种本能追求。
在一个更黑暗的时期到来之前,拉尔夫终于还是盼来了救援的船只。”文明“终于的再次到来无疑是对小岛上”野蛮“文化的一次冲击,”希望“再次降临。文明的进化亦或是退化,也许只是根据环境相对而言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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