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馈赠读后感(汇编十三篇)_馈赠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0-05-05

馈赠读后感(汇编十三篇)。

✪ 馈赠读后感 ✪

《感悟父爱母爱》这本书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好大的震撼。读过书中这些文本的我,难以抗拒他们的魅力,他们蕴含着的深切的情感,让我心里感受到爱的力量,爱的伟大!

这本书围绕“父爱到永远”、“比血还浓的母爱”、“妈妈的心”、“父亲的高度”、“妈妈的纯净水”这五个题目,讲述了1个又1个感动天下所有人的小故事。

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父亲的背》这篇文本。文本首要描述了作者钟头间双腿残疾,从小就在父亲的背上长大。父亲为了实现儿子的“音乐梦”,背着儿子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最后圆了儿子的梦。对啊!

妈妈的爱承载了儿女对日常的希望和人生的梦想,如同宽广深厚的土地,默默地承受和奉献,孕育出人间最漂亮的花朵、丰硕的果实。

父爱重如山,母爱深似海。书中的另1个关于母爱的故事——《人生的姿势》,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文本的题目虽看不出与母爱相关,但资料却十分感人:一对夫妇为了庆祝小孩的生日,决定去登高达7000米的雪山。在登山的途中他们遇上了危险,妈妈为了爱护自我的小孩,离开了人世。读完这篇文本后,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想:世上还有比这更伟大的感情吗?爱,在好多时间往往表现为一种姿势。父爱母爱的姿势总是那么令人感动。坚信每个妈妈都有这种“爱的姿势”——雨中为儿女撑伞的姿势、厨房中精心做饭的姿势、在校园外等待着还在考试的小孩出来的姿势……妈妈用相异的姿势表达着对儿女的爱,而这种爱,作为儿女,几乎是无以回报的。

“妈妈的恩惠就不是恩惠吗?”这是书中的一句话,对这句话,我的理解很深:在日常中,妈妈是伞,我们是伞下的小孩;妈妈是豆荚,我们是荚里的豆子。我们在妈妈的翅膀下长大,妈妈给了我们无穷无尽的爱,但是我们又有谁把妈妈的恩惠放在心上呢?他们养育我们的时间,我们在羡慕同伴手中的玩具;他们守护在我们病床前的时间,我们想的是外面世界的自由;他们为我们的失意而忙碌奔波的时间,我们在埋怨世道的不公……但是,我们很少认真地想想我们的妈妈在想什么、在为我们做些什么。从现时开始,让我们把妈妈对我们的恩惠放在心上吧!

读了《感悟父爱母爱》这本精品美文,真的使我受益匪浅!我暗暗下定决心:今后,我务必要孝敬、回报自我的妈妈,用心领悟,做1个品德兼优、热爱祖国的好少年。我爱我的妈妈!也愿天下人都爱自我的妈妈!

✪ 馈赠读后感 ✪

只要用心去发现,美无处不在。这是我读了金波爷爷写的《暮色》后所悟出的一个道理。

缓缓西下的夕阳,幽暗却并不安静的树林、晚霞倒映的湖面、布满繁星的天空……这多像一幅意境优美的中国山水画呀!不由得你不身临其境。这就是金波爷爷在《暮色》里,用他的一双慧眼所发现、用一支生花的妙笔给我们描绘出来的一天傍晚,他到一个小树林里去散步,所发现的大自然的美景。

其实,只要你张开你的一双慧眼,用心灵去发现,你就会和金波爷爷一样,发现周围事物的美。这样,你的生活中将会有许多彩色的记忆。

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家的情景。每到傍晚时分,在田里劳作了一天的农民伯伯们都纷纷收工了。他们扛着锄头,赤足走在弯弯曲曲的田埂上。袅袅炊烟里,即将西沉的夕阳,将它那仅有的余辉洒落在秋天的田野里,洒落在农民伯伯们那古铜色的脸庞上。这时,他们把头转过来,看着自己田里的庄稼,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他们的心里一定在说,看,今年又是一个好收成。现在想起来,这是多美的一幅夕阳晚归图啊。可我平时却从没有留意过,把它们从生活中忽略了。是的,如果,我们平时多用心去看,美会无处不在。

我放下手中的书,抬头向窗外的天空望去。天空是那么的高远,它有点像块巨大的蓝色绸子,偶尔飘过的几片白云,像镶嵌在绸缎上的白色云锦;它有点像块透明的蓝宝石,折射出点点耀眼的光芒;它又有点像一个碧波万顷的湖面,上面划着几只白色的帆船。看着看着,我突然发现,原来蓝天竟然是那么的美丽。怎么平时没有发现呢?转念一想,恍然大悟,真的,只有用心去看,美才会出现。

确实,人世间的许多事物都很美,只要用我们的慧眼去观察它们,它们就会变得多姿多彩。张开你的一双慧眼,你会发现这个世界更美。

✪ 馈赠读后感 ✪

在读《老舍读本》之前,我的心情非常紧张,因为老舍是位大作家,我想他的文章一定很深奥、难懂,而且这本书还要写读后感。

读了几篇文章之后,我的心情顿时轻松了,老舍爷爷的文章简洁、易懂,充满了童趣。读着读着,我仿佛看见了老舍爷爷笔下的小猫正在他的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我仿佛看见了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在花园里摆弄花草;我仿佛听见了送信的邮递员叔叔在说“你们家的花真香啊!”;我仿佛看见了一位慈祥的父亲在对自己的女儿说“洋娃娃考了4O分!”;我仿佛听见了母鸡在老舍爷爷家的花园里“喔喔”地叫着;我仿佛观看了土地庙的一场比武,一场拳打脚踢。

读完整本书,我知道了老舍爷爷是个“老小孩”,他对生活永远好奇,永远有兴趣,他什么都写,面特别广。因为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内心充满了光明和善良,所以他看这个世界就不一样了,写出的文章充满了自己的真情实感。

老舍爷爷让我懂得了写文章不一定要用华丽的辞藻,也不一定要用多么复杂的句子,或者一定要引用“名人名言”。只要你有独特的观察与思考,用最平凡、朴素的语句同样可以写出好文章,同样也可以反映出生活的情趣。

✪ 馈赠读后感 ✪

怎样的青年人才能称作为现代青年呢?我相信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答案,我心中的现代青年浓缩下来就两个字“独立”.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有自己独立的主见,还要有能够独立的经济能力。但现在的青年人要做到“独立”二字又谈何容易呢?有多少人在读书这条道儿上走着,从小学升入中学,又从中学升入大学。父母毫不吝啬把自己的血汗钱给自己的子女读书,只是盼望着自己的子女有点出息,别像自己那样给别人做牛做马,没有文化让人欺。有多少父母怀着这美好的愿望为自己的子女无私的付出着,最终却换来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泡影,在求学的过程中不仅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的钱,而自己的子女却没有学到一样求生的本事,无法在社会上安身立命。依然还要向自己要钱生活才能过活时,父母接受着这样的事实会何等的心酸心痛,一切的辛苦付出,却毫无意义的回到了原点,这不免让人感到残酷。

书中的周世良作为一位父亲,为了自己的孩子能读上书,能够今后靠读书能出人头地,毅然的卖掉了家中的地产,把自己所有的金钱和心血都投入到了自己的儿子周计春身上,可是他临死前不仅没看到自己的儿子成才,反而看到了自己的儿子变成了社会的寄生虫,一个只会靠骗女人钱而过活的末路鬼。而这种悲剧在当今社会还在继续的上演着,并且越来越有燎原之势。

周计春本是一个爱读书、爱学习的上进青年,小学只读了一年就进了初中,初中也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家乡的人都称他为神童,觉得他以后肯定能成为了不得的人物,正因为周计春有着这么好读书的先天条件,他的父亲周世良才能不顾一切的把所有的精力和家产全放在周计春身上,但一个人要成才不是仅靠天分和聪明就能决定的,要想靠学问来获得成功那也许要花费几十年甚至是一生的努力,而一个人在追求学问的过程中诱惑实在是太多太多,任何一个诱惑只要你抵挡不住,以前所有付出的努力都会前功尽弃。周计春从前也是一个朴实、善良的农村孩子,可去了北平便无法抵御都市、金钱与美色的诱惑,整日的沉迷于享乐之中,妄想着只要和拥有着百万家产的千金小姐孔令仪结婚就会拥有一切,读书和奋斗都不需要了,吃喝玩乐当然是比读书舒服的。他从来不去想一个千金小姐又怎会看的上一个农村来的穷书生呢?孔令仪只是把周计春当做对付冯子云的工具和打发时间的工具罢了,因为冯子云教授看不起她,觉得她是一个只会花钱的无用青年,孔令仪觉得在冯子云那里丢了面子,为了让冯子云好看,因此她要把冯子云最得意的弟子周计春变成一个只会游手好闲的人。孔令仪勾引周计春只是为了报复冯子云获得快感罢了,可周计春还真以为孔令仪是喜欢上了他,也是孔令仪经常给他钱,带他出去享乐,给他做名牌衣服,再加上孔令仪姿色的引诱,在孔令仪身上获得了无数的物质享乐,他当然认为孔令仪对他最好了,甚至为了她为了金钱可以连自己的父亲自己的未婚妻也抛弃了,他的父亲被他活活的气死,他的未婚妻菊芬也受他的牵连而上吊自杀。

周计春花着父亲的血汗钱不仅没有学到有用的知识,成为社会上的有用之才。为了金钱,为了美色,甚至连起码的人性与道德也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他已经完全不能称其为人了。张恨水在书中谈到他是非常不赞成养儿防老、积谷防饥之旧观念的。他说他发现不少西装革履的青年,皆为父母血汗之资所得,这些青年耗其父兄血汗挣来之钱,如泥沙掷去,劳逸相悬,亦良为不平。可这些人却高谈阔论,高谈理想,高谈主义,高谈自由,以现代青年自命,不免让人感到可笑。

张恨水的《现代青年》给予我心灵上很大的震撼,是一部所有年青人都应该看的优秀的作品,也许你也会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 馈赠读后感 ✪

那一天,我看了迟子建散文,从此就对它爱不释手,迟子建的散文,虽然写的是她从小到大的种种小故事,却处处有美有爱。

在故乡,有爱她的亲人,有温暖的亲情。《龙眼与伞》、《两个人的电影》、《灯祭》、《红绿灯下》、《蚊烟中的往事》、《年画与蟋蟀》、《我的世界下雪了》,等等篇章,迟子建以深情的笔触向读者娓娓讲述了与亲人们相处的一幕幕--风雪中为我送伞而不得,“微弓着背,缓缓地朝回走”的母亲;和母亲看的两个人的电影;在世时过年为我做灯的父亲;和爱人一起买花、过马路回家;童年里一家人在清香的蚊烟中,对着青翠的菜园和绚丽晚霞吃晚饭;腊月家里贴年画的热闹,桩桩件件,充满了浓郁的人间亲情。

作者通过叙述和回忆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女人坎坷却又华美的一生。迟子建流畅的文字似涌流的清泉,浓郁的感情似林间洒下的明丽阳光,光与水交融,使得这篇文字,晶莹饱满。

我喜欢迟子建的散文,因为,温暖的亲情,一直深深地感染着我。

✪ 馈赠读后感 ✪

美斯峰是美国一家“购买生命”公司的职员。“购买生命”公司的业务,就是将一些晚年生活困窘的老人的财产作为抵押,为老人寻找生活上的赞助者,受助和赞助双方先签下自愿合同,老人去世后,赞助方就可以合法继承受助方老人的财产。

这一回,美斯峰看中了一个叫尔丽兰的太太,资料显示:尔丽兰太太是一位富翁的遗孀,身后已无子女,而且,尔丽兰家族成员中有一种家族疾病,没有一个人的寿命能超过70岁。尔丽兰太太今年已经67岁,美斯峰断定,自己这次一定能大赚一笔。

美斯峰开始按合同履行义务。合同规定,赞助方除平时给予受助方必要的关怀之外,每月20日得给受助方送去生活费。美斯峰每个月都是极不情愿地去尔丽兰太太家送钱,出来之后又总是扳着指头计算,尔丽兰太太离70岁去世还有多少日子。谁知,到了70岁的时候,尔丽兰太太不但活着,而且很健康,没有一点生病的样子。美斯峰不由得慌起来。

下个月的20日一晃又到了,美斯峰一脸无奈地来到尔丽兰太太家,不冷不热地和尔丽兰太太说了一阵话,交了生活费就想起身告辞。

尔丽兰太太看美斯峰那样子,关切地问:“小伙子,你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了?告诉我,或许我能帮助你。”

美斯峰瞥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就出门了。回去后,美斯峰越想越不是滋味:按照尔丽兰太太目前的身体状况,每月给她的生活费到底要付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呀?越着急越上火,美斯峰竟然病倒了。

这天,病房门外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孩子,总算找到你了。”进来的竟然是尔丽兰太太。

美斯峰惊讶地问:“怎么是您?我病一好,就把生活费给您送去。”尔丽兰太太微笑着走到病床前,拉起他的手不住地问长问短,却一句没提钱的事。这一刹那,美斯峰觉得有点感动。

这之后,尔丽兰太太每天都来看美斯峰,一直到他出院。不知不觉中,美斯峰对尔丽兰太太的感情起了变化,有事没事总想去看看老人,陪她在夕阳里散散步,聊天的话题也越来越多。

一天,美斯峰又去看尔丽兰太太。尔丽兰太太问他:“孩子,这个周末,你打算怎么过呀?”

美斯峰不好意思地说:“周末,我不能来陪你了,我要为朋友开一个生日派对。”

尔丽兰太太一听,立刻高兴起来:“太好了,你们可以到我家里来。我家这个花园,开派对是再合适不过了。”

有这么好的场地,美斯峰自然喜出望外,可是,他实在不愿给尔丽兰太太添麻烦。热情的尔丽兰太太却认真起来,硬是把房子收拾得一尘不染,还在客厅里悬挂起一盏盏造型各异的彩灯。

派对那天,尔丽兰太太特地换上一件宝蓝色的丝绒裙,和美斯峰一起迎接朋友们的到来。美斯峰很感激,他真诚地对尔丽兰太太说:“谢谢您,尔丽兰太太。您就像我的母亲。”那一刻,在美斯峰心中,从前那种“购买生命”以图暴利的念头,消失得无影无踪。

又一年过去了。这一年中,尔丽兰太太突然衰老得很快,身体每况愈下,到圣诞节的前一天,老人被送进医院。美斯峰守在病床前,焦急地等待医生会诊的结果。

就在这时候,公司给他打来电话,说:“美斯峰先生,恭喜你,我们经过估算,你可能很快就将获得数百万美元的巨额财产。”

美斯峰只觉得两只耳朵嗡嗡作响。他闯进医生办公室,嘶哑着喉咙问医生:“难道就没有办法救救尔丽兰太太吗?”

医生无奈地表示:“尔丽兰太太患的是一种罕见的家族病,除非有健康亲属捐献肾脏。可要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找到合适的配型,可能性太小太小。她身边已经没有一个亲人了。”

“医生,用我的试试。”美斯峰朝医生喊道,话一出口,连他自己也吃了一惊。

公司老板得知美斯峰要为尔丽兰太太捐肾的态度后非常生气,把他痛骂了一顿,说:“你疯了吗?你这样做不但是在提高你个人的成本,也是在提高我们公司的成本。要赚钱,懂吗?”

美斯峰看着震怒中的老板,坦然地说:“谢谢你的提醒。不过,我愿意这么做,我也有权这么做。”

也许是天意的安排,经检查和测试,美斯峰居然完全符合尔丽兰太太肾脏移植的配型要求。躺在手术台上,美斯峰的心中涌动着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幸福感。

移植手术做得十分成功,尔丽兰太太闯过了死亡关,美斯峰真正将尔丽兰太太的生命从死亡线上“购买”回来。为了更好地照顾尔丽兰太太,美斯峰搬进她的家,精心照料和陪护了她10年。

整整10年情同母子般的生活,让美斯峰真正感受到一种无与伦比的幸福。因为这是用心换来的,而不是商场上的投机。至于尔丽兰太太身后的那笔遗产,对美斯峰而言,已经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砝码,而是一个母亲的馈赠。

✪ 馈赠读后感 ✪

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 馈赠读后感 ✪

每一次读欧亨利先生的小说,终会为故事的曲折回荡所折服,为世界的百态众生而慨叹。正如很多人所说的,如果把他的小说作为一场“戏剧”对编剧而言,是个绝佳的情节;对观众而言,算是对得起一张入场票。

小说来源现实,在读者的眼中绽放,凸显它刻画的一切。先生通过短短的篇章,小小的故事,妙笔生花,在人们的心门上叩出无味人生。

有人说《警察与赞美诗》诉诸的是人生中的机遇问题。遇到却不把握,是蠢材;不遇机遇却懂得把握,是人才;既遇机遇又懂得把握,是天才。那么理所当然,索比上演了一个无知的不知悔过遭人唾弃的小丑,背负起那个时代下芸芸众生相悖于正义和常理的渣滓。不值得同情。而赞美诗的结局便成了点睛般的反衬。当他惊恐地醒悟到自己已经坠入了深渊,堕落的岁月。可耻的欲念,悲观失望,才穷智竭,动机卑鄙变原形毕露。

有人说这是上帝在作祟。索比是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穷困潦倒,衣不蔽体,他为了进监狱过一个温暖的冬天而故意犯罪,惹是生非多达六次,竟没能达到目的,后来想改邪归正之时,警察却逮捕了他,仿佛是上帝和他开的一个玩笑。上帝很公平,很大方吗?对于索比来说,当他真正想要努力去做的时候,上帝偏偏又开始吝啬了,反悔了,赖皮了。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昆德拉先生所说的,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在我而言,索比也只是和阿Q的影子罢了。所不同的,是他们的命运,相处两个国度下的命运,两者都是杯具,而后者多少有些上帝和主人公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的意味了。

还有人说小说接索比的故事讽刺了那个社会。在哪个到处崇尚自由民主的国度中,却终因金钱模糊了正义而纯洁的价值观。“那警察急匆匆地跑去馋一位穿晚礼服的金发高个女士过马路,免得它在两条街以外朝这边驶过来的电车撞着。”警察并不关注苏比与“伞主人”的争执,而去帮助一些或许根本就不需要帮助的人。正是说明了这一点。甚至于在索比丢下第一块石头时,警察惯性的思维讲索比的“梦想”丢在一边,警察的观点代表了那个和谐社会的想法,一切顺理成章。然而当苏比最后在赞美诗的意境中醍醐灌顶,一股强烈的冲动激励着他去向坎坷的命运奋斗的时候,警察却留意了他。这就是不公平给予他的。也正是欧亨利所讽刺的哪个可笑的世界。在那个世界,不公平不仅仅来源于金钱,还来源于社会地位。索比便是那个世界下最为普通的小小的一员,他用他的思想和觉悟,用他笨拙的行为为世界留下淡淡的一笔。

然而我想说的,如今我们也在提倡和谐社会,可至今也许只是空有架子,人们看不到和谐,阿Q思想和索比精神仍然存在,更多的人看不到春天的美好。和谐,和谐,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欧亨利先生将这一切告诉众人,便是警示众人,至此,我们努力摒弃那些可笑的观念,慢慢感化这个世界,未来,总是美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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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读后感

对人们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有人说:我想有所作为,创业,赚很多钱。老师教育我们:人活一口气,要证明自己。

去年7月,我写了一篇日志《我的自白书》,那是我过去对于人生的看法:人的生命不过只有百年历史,在历史的长河中是如此的渺小,出生而后死,最终等于0。所以那时候,我一直以为只有那些死后永生的人,让人们记住,才能真正得到永生。

因此,即使我在未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我似乎也不应该感到骄傲,因为我的成功是建立在比别人优越的命运之上的。就像1000米赛跑一样,我在200米的起跑线上向前冲刺。与那些站在0的起跑线上的人相比,我的成功对他们有多不公平???

因此,世界本身是不合理的,如果真正的英雄应该去非洲和贫穷的孩子们一起工作。

所以,人生最大的目标不是像世俗人所说的要有多大本事,而是如何做一个好人!就像《圣经》里提到的,如何做一个义人,这是我们人生的目标。

我今天的人生观是:让我的成功建立在比非洲儿童更美好的命运之上,回到命运本身。也就是说,一个人成功之后,他应该帮助更多的人获得这种成功所带来的价值,把财富给那些需要它的人,把财富还给命运、大自然和造物主。

就像《圣经》里所讲的:将荣耀归于神。

正如我在高中作文中所写的那样,无论我有多累,我都要用温暖的双手写下壮丽的诗篇;我要用跳动的心**熄灭永恒的火焰,让世界感受到我永恒的温暖。不,那不是我的温暖,而是神的温暖。

一个成功的人生不应该在死后永远存在,而应该表现出上帝的荣耀,并最终将荣耀归还给上帝。

正如牛顿所说:我的成功是在巨人的肩上。

范文二——读《圣经》有感最初读圣经的时候,感觉像在读一个个瑰丽而充满想象力的神话故事。联想到中国上古的神话中盘古开天、女娲造人的故事,再看圣经中上帝七日创造世界、用尘土创造亚当的典故,不经感叹中西人类文明何其相似,我不禁在想:其实信仰的源泉**于人类无穷的想象力,如果人类没有这样奇幻多彩的想象,那这世界将会多么黯然失色啊!

正是因为想象力,才有创造的空间。从最初的文明到今天,我们认为想象力的提升不容忽视。

✪ 馈赠读后感 ✪

命运并不是不可战胜的,平等需要自己去争取,要有劳动,有付出,有汗水,有坚定的信念,便会有回报。

阳光下,我希望鲜花里会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忆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是尼·奥斯特洛夫斯基写的世界名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中,令人久久不能平静的书中的一段文字。

✪ 馈赠读后感 ✪

今天,我看了茨威格的《名人传》中的《贝多芬》传。当我看完了着篇文章之后,是我更加了解了音乐大师贝多芬。路德维夕,凡,贝多芬一七七零年二月十六日出生于可隆附近的波恩的一所破旧屋子的阁楼上。贝多芬的父亲是一个不聪明而汹酒的男高音歌手,母亲是一个仆人,一个厨子的的孩子。贝多芬的童年是艰苦的,不象摸扎特般享受过家庭的温暖。一开始,他的人生就是一场艰苦而残酷的斗争。他20岁就离开了自己的家,到外面谋生,就当他在音乐界崭露头角的时候,他的耳朵几乎聋了,但是,他凭着对音乐的深厚情感和超人的天赋,创作了许多着名的钢琴奏鸣曲和交响乐曲,成为闻名世界的一代音乐家。

众所周知,贝多芬不仅身材矮小,容貌丑陋,而且一直患有重病,后来发展到耳朵失聪。可是这位自尊心极强的音乐家仍然相信,“谁也无法战胜我,我要死死握住命运的咽喉。 ”

在悲苦的日子里。贝多芬从事于讴歌欢乐的事业,只有音乐才能使他战胜自己的痛苦,将他从死亡的边缘一次又一次拽了回来。

在贝多芬的创作生涯中,战胜恶劣的命运,战胜人类的平庸始终是他的主题!!

啊!贝多芬真是一个不向命运低头、百折不挠、对未来充满希望的人。我想:我们从小也要发扬贝多芬的这种精神,不能轻易向命运屈服,对未来一定要充满信心,在学习中发扬刻苦拼搏、勇于进取、不向困难妥协的劲头,争取各方面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虽说,人不可貌相,但这样一个人,确实很难让人与音乐这门高雅的艺术连接起来。但就是他成为音乐史上的伟人,在人类发展史上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贝多芬的一生简直可与虚构的伟大悲剧媲美。艰苦的童年,爱情的失败,生活的拮据,孤独无依,但这些却阻挡不了他向音乐的殿堂的迈进,扑灭不了他对音乐的无限热爱。或许是天妒英才,又或许是前世造的孽,总之种种原因,更大的恶魔在前面——伤病,重伤风,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似乎早有预谋,先后折磨着这位伟大的音乐家,更要命的是耳聋。耳聋,对常人来说只是一部分世界的死灭,对音乐家是整个世界的死灭。

世界死灭了,“我”似乎也不存在了。贝多芬也不例外,早在32岁他就定下遗嘱,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把我从无穷的痛苦之中解放了出来。”或许这这是一种解脱方法,面对残酷的命运,不能改变,起码能逃避。但贝多芬那对音乐的热爱的不可驯服的力量战胜了人类的平庸,战胜了自己的命运,战胜了他的痛苦。他不相信死亡。

于是,他一次次把死神和解脱拒之门外,开始了苦难的历程。当痛苦与日俱增的时候,积聚到他无法承受的时候,就如潮水般倾泻而出,成为一部部伟大的作品,他的血与泪的结晶。

每个英雄似乎都有一段不同寻常的经历,都要为自己的理想而牺牲。而摆在贝多芬面前的甚至是从生到死的牺牲,但怀着对艺术,这高于一切的上帝的热爱,抱着自己的不变理想,贝多芬毅然踏上了这条不归路。用痛苦换来快乐。

一个不幸的人,当贫穷、残废、孤独,都袭他而来的时候,当世界不给他欢乐、声音的时候,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了世界!就像罗曼罗兰说的那样,“没有伟大的品格,就没有伟大的人,甚至没有伟大的艺术家,伟大的行动者。”而我了解的是一个伟大的贝多芬。

✪ 馈赠读后感 ✪

《母爱》是一篇意义深刻的文章,它主要讲了在一个极度缺水的地区,一头牛渴急了,来到公路上,拦住了运水车的去路。驾驶员和牛的主人都来驱赶它,但老牛还是僵持着,人们被它感动了,把水给了它。但令人吃惊的是,它并没有急着喝水,而是把水让给了自己的孩子,然后它们一起往回走去。

母爱是无私的,母亲会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一切,即使自己受苦受累,也不能让孩子渴着,饿着,不只是人,动物也一样,它们也会同样关爱自己的孩子。

母爱,让孩子们感到无比温暖,但母亲自己却要受很大的苦,甚至会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在刚刚发生的汶川大地震中,有一位母亲为了保护自己的小宝宝,双腿跪在地上,将孩子放在身下,用自己的身躯抵住从天而降的石块。当救援队扒开瓦砾,找到这对母子的时候,母亲还保持着原来的姿势,身体僵硬着,她已经死了,但她的小宝宝却得救了。求援人员还在孩子的身边发现了一部手机,上面写好了一条短信: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还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

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它总是默默地奉献,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难道,这不应该令人感动吗?

✪ 馈赠读后感 ✪

《社戏》是鲁迅写的一部小说,文章中写了不少的人,诸如外祖母的疼爱、母亲的孝顺与关爱,朋友们的关心与聪明等等,都给读者留下很深的印象,但最深刻的,还是迅哥在平桥村受到的优待。

关于受优待的原因,可能有许多,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一、家庭好,迅哥家可能当时算得上大户,故受大人敬。

二、读过书,能读“秩秩斯干,悠悠南山”之类,所以受所有人特别是孩子们敬。

这让我想起,在我刚毕业时的一个同事,只读完小学五年级,也就十二三岁开始教学,教了一辈子的小学,还当上了村小学的村长,到我,中专毕业,十八岁开始教学,如今十又五年矣!现在,大学本科毕业,怎么也少不了二十三四岁,想教小学还得通过招考,看来,读书人在近三十年,身份下降的不轻呀!不过,社会对读书人的评价降低,是不是就不要读书了呢?

当然不可,虽然现在的大本生,有许多得像刚完成义务教育的初中生一样,下车间,上一线,但他们如果真正地掌握了知识,具备了文化,那么,不需要很长时间,他们便可以脱颖而出,成为车间、科室的领导,而没有文化的人,永远在一线在做着他们能做的贡献!

其实,上面的过程,与人生完全一样,人刚出生时,都一样,都是顽石一块,随着不断地学习,顽石可能开始含铁,再变铜,最后成金!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甚至博士又如何,我这里所说的成金,是说你成为真正的文化人,有较高的修养,懂礼仪,精通知识,灵活运用,而非一般的读书人,特别不是指那些读死书的人。

当金子与石头放在一起时,即使是瞎子,也可以凭触觉,感受到金子的与众不同的,除非你遇到的是傻子,那就不好说了,因为傻子还不如瞎子。不过,还是不要怕,你可以放弃傻子,去找瞎子甚至是智者!记住,是金子不必怕埋没,只要有梦在,姜太公八十可以钓到周文王,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再创九十钓鱼之佳话,不亦不妄此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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