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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思想总结

发表时间:2025-12-15

专业技术职务思想总结(经典12篇)。

⧈ 专业技术职务思想总结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二00八年六月

前 言

近几年来,随着职称工作的不断深化,其在改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工作能力、促进科技进步等方面积极作用日趋明显,国家、省、市人事职称部门结合新时期职称工作特点和要求,陆续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为了便于基层各级人事职称部门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和掌握当前形式下职称改革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考试工作,保证我市职称晋升工作顺利开展,我们从近年国家、省、市人事职改文件中摘录出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评审、考试条件以及申报程序等章节,供我市从事职称工作的同志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使用。在具体工作中如有不清楚之处仍以原文和新的规定为准。

在编辑过程中,如有疏漏之处,敬请指正。

编 者 二00八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7

一、确定条件---7

二、申报程序---8 第二部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8

一、评审条件---8 1.工程专业技术人员----------------------------9 2.农业专业技术人员----------------------------31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8 4.高等学校教师 43 5.中等专业学校教师----------------------------50 6.技工学校教师-56 7.中学教师-----63 8.小学教师-----69 9.自然科学研究人员----------------------------72 10.社会科学研究人员---------------------------80 11.实验技术人员86 1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89 13.经济专业技术人员---------------------------97 14.统计专业技术人员---------------------------103 15.审计专业技术人员----------------------------110 16.翻译专业技术人员----------------------------113 17.律师专业技术人员----------------------------115 18.新闻专业技术人员----------------------------118 19.广播电视播音专业技术人员--------------------124 20.艺术专业技术人员----------------------------128 21.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149 22.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员------------------------156 23.档案专业技术人员----------------------------162 24.群众文化专业技术人员------------------------174 24.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179 26.体育教练专业技术人员------------------------190

二、申报程序----203 第三部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考试-206

一、信息浏览----206

二、报名办法----209

三、报考条件----212

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212

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13

3、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214

4、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215

5、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216

6、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217

7、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219

8、国际商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220

9、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221

10、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222

1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223

12、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224

13、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226

14、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242

15、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244

16、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246

17、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246

18、二、三级翻译资格考试-----------------------248

19、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248 20、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249

21、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250

22、档案、律师、翻译(日、俄)、图书、文博、群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51

2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54

24、执业药师资格考试---------------------------255

25、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56

26、职称外语等级考试---------------------------258

2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59

28、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62

29、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63 30、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64

31、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265

四、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办理程序---------------265

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66

按现有的政策规定,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可以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是国家教委认定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可按规定条件直接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是通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是通过参加全国、全省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国家、省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

第一部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

一、确定条件

1、员级:大专或中专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2、助理级:大专毕业生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或定员级后,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本科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中级:获二年制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获三年制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获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4、副高级:博士后期满出站人员。

5、对急需引进的国内外优秀人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政府人事部门按照职能权限可根据引进人才条件直接 认定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注:以上毕业学校均指国家教委认定(含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军队院校)的正规全日制院校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生。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对于符合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2)表明学历、资历的毕业证、学位证。(3)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2、资格审批

(1)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一式四份。

(2)初级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由单位报县、区(市)人事局,市直主管部门审批,报市人事局备案、验印;中级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由主管部门报市人事局审批、验印;高级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由市人事局报省人事厅审批、验印。

第二部分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一、评审条件

1.工程系列(1)工民建专业

工程系列(工民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设置

1.在沈阳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科研、勘察、设计、施工及技术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根据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建设工程系列共设置16个评审专业,分别为:城市规划、建筑学、建筑装饰、城市景观与风景园林、结构工程、道路桥隧、工程地质、给排水、采暖通风、建筑电气、煤气热力、工程概预算、建筑施工、建筑设备安装、建筑机械、建设管理。

二、正常申报及评审条件

凡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现职以来,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

(一)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

1、学历、资历要求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2、专业技术理论要求(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2)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是省或市内本专业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的工作,或是有培训指导本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3)熟悉本专业有关前沿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对本专业理论有创造性研究,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需符合下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通过省部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2)在研究开发、生产、推广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3)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主持完成国外引进大型先进成套(单机)设备或生产的安装、调试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4)主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设计、研发、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将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主持开发 高新技术产品经过省级认定;组织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并通过验收;创立、领办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省级认定。

4、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三等以上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应用后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业绩突出,具有创新技术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二项以上的主持人,并将科技成果应用到本企业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论文各著作要求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撰写公开出版的人全国性或省级本专业学术、技术教材20万字以上或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

(2)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至少有2篇为第一作者),或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至少有3篇为第一作者);(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5篇以上;

(4)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二)高级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1、学历、资历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满2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满2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

2、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2)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指导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或具有培训指导本专业大学本科生的能力;

(3)熟悉本专业先进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能够把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融汇于专业技术工作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完成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或参加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或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及市(厅)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

(2)作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承担过1项以上大型工程或2项以上中型工程;

(3)主持过1项以上大型或2项以上中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并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4)主持过2项以上复杂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5)研究开发或推广应用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2项以上;

(6)组织制定本部门或分管范围内的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等,并付诸实施,经省内同行业专家证明对本系统、本行业有明显的指导和示范作用。

4、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应用后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在大型企业生产一线工作,主持的创新技术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并在本企业 生产实践中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获得市级以上先进科技工作者称号;

(6)省、部级优秀设计奖(包括优秀规划设计奖、优秀装饰设计奖等)三等奖1项以上,副省级市优秀设计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市、厅级优秀设计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三等奖2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7)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专业负责人等,下同)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优质工程奖或2项以上市优质工程奖;

(8)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长期未解决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3项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9)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编写省、部级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或管理规定,并颁布实施;

(10)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等工作,使本地区(本单位)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或经济效益持续上升,受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且本人受到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奖励。

5、论文和著作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撰写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5万字以上;(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3)参加国家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1篇以上,或参加省级 学术会议交流论文2篇以上(均须第一作者)。

(三)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1.学历、资历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满2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2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满4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为工程师。

2.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2)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解决科研、设计、施工或管理工作中较复杂的问题,能够熟练运用本专业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3)能够合理地采用或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能够指导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以 上;

(2)主持过1项以上中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并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3)作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承担过1项以上中型工程或2项以上小型工程;

(4)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1项以上复杂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5)组织制定本地区或本单位的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等,并付诸实施,对提高本地区或本单位的技术水平有明显的指导和示范作用。

4、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通过技术鉴定,并有一定推广价值;

(2)主持推广新技术1项以上,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获得本单位优秀设计奖1项以上(由本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4)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1项以上市优质工程奖;(5)参加编写市级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或管理规定并颁布实施;

(6)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使本地区(本单位)的管 理水平不断提高或经济效益持续上升,受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且本人受到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奖励。

5、论文和著作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2)参加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五)助理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1、学历资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满1年、专科毕业满3年,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2)成人教育毕业生,本科毕业满1年,或专科毕业满3年、任技术员满2年;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满5年,任技术员满4年。

2、工作业绩要求

能够运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完成一般技术性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

(六)技术员申报及评审标准

1、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满1年,考核合格,直接认定为技术员;

2、成人教育专科以下毕业满1年,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或技术管 理辅助性工作的能力,考核合格。

三、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

(一)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但取得高级工程师五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满三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论文和著作要求、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晋升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三等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城市科学技术奖一等1项或二等奖2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二)高级工程师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但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晋升高级工程师资格。工作业绩和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应用后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在大型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主持的创新技术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以上,并将科技成果应用到本企业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副省级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二等奖各1项或二等奖3项以上,市、厅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2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6、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2项以上省、部级优质工程奖。论文和著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撰写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10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

3、参加国家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工程师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晋升工程师资格。

工作业绩和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3、在大型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的创新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以上;

4、获得市级先进科技工作者称号;

5、省、部级优秀设计奖三等奖1项以上,市、厅级优秀设计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6、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优质工程奖或2项以上市优质工程奖;

7、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使本地区(本单位)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或经济效益持续上升,受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且本人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奖励。

论文和著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撰写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5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市级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均须第一作者);

3、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四、其他事项

1、本评审标准所规定的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和能力、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外语和计算机等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2、本评审标准所涉及的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均应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对不具备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一步到位参加评审的民营企业等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以近5年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为评审依据。

3、本评审标准中规定的工程项目或课题等级,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没有明确等级划分的,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

4、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应是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对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提交的论文数量不做限制性要求,本人独立完成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完成的技术创新报告、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定报告、项目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均可替代论文。

5、获奖证书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不能按晋升系列或专业奖励项目对待。

6、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职业资格或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并经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可视为具有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满足其他条件,允许参加上一级别资格评审。

7、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不相近的,需取得申报评审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明,方可参加评审。

8、在任现职期间如有重大质量、安全等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9、本标准未尽事项,按省人事厅有关文件执行。

(辽建[2008]85号、辽人发[2008]2号)

(2)其它专业

工程系列(其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设置

1、凡在沈阳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参加评审。

2、工程系列(其它专业)包括机械、石化、冶金、轻工、建材、纺织、电力、粮食、电子工程(通讯、半导体物理、机电一体化、自动化)等。

二、正常申报及评审条件

凡申报工程系列(其它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现职以来,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

(一)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

1、学历、资历要求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2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2)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是省或市内本专业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的工作,或是有培训指导本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3)熟悉本专业有关前沿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对本专业理论有创造性研究,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需符合下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通过省部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2)在研究开发、生产、推广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3)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主持完成国外引进大型先进成套(单机)设备或生产的安装、调试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4)主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设计、研发、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将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主持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经过省级认定;组织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并通过验收;创立、领办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省级认定。

4、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三等以上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5、论文各著作要求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撰写公开出版的人全国性或省级本专业学术、技术教材20万字以上或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2)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至少有2篇为第一作者),或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至少有3篇为第一作者);

(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5篇以上;

(4)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二)高级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1、学历、资历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满2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满2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

2、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2)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指导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或具有培训指导本专业大学本科生的能力;

(3)熟悉本专业先进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能够把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融汇于专业技术工作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3、论文和著作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撰写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5万字以上;(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1、学历、资历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满2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2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满4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为工程师。

2、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2)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解决科研、设计、施工或管理工作中较复杂的问题,能够熟练运用本专业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3)能够合理地采用或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能够指导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

3、论文和著作要求 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四)助理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1、学历资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满1年、专科毕业满3年,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2)成人教育毕业生,本科毕业满1年,或专科毕业满3年、任技术员满2年;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满5年,任技术员满4年。

2、工作实绩要求

能够运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完成一般技术性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

(五)技术员申报及评审标准

1、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满1年,考核合格,直接认定为技术员;

2、成人教育专科以下毕业满1年,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或技术管理辅助性工作的能力,考核合格。

三、破格申报及评审标准

(一)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及评审标准

1、主持参与国家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须经同行 权威专家和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和认可);

2、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品人员);或者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二等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五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要有三篇);或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两部以上专著或译著。

(二)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及评审标准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但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晋升高级工程师资格。

工作业绩和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参与省、部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须有同行专家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和认可)。

2、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四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获市级科 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不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一部专著或译著;或者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者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理工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文史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

(四)工程师破格申报及评审标准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晋升工程师资格。

1、主持参与市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市内先进水平,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须有同行专家和市级能上能下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和认可);

2、获市科技进步三等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在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二篇以上(须为第一作者);或参与编写本专业及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述(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四、其他事项

1、本评审标准所规定的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和能力、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外语和计算机等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2、本评审标准所涉及的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均应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对不具备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一步到位参加评审的民营企业等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以近5年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为评审依据。

3、本评审标准中规定的工程项目或课题等级,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没有明确等级划分的,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

4、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应是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对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提交的论文数量不做限制性要求,本人独立完成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完成的技术创新报告、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定报告、项目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均可替代论文。

5、获奖证书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不能按晋升系列或专业奖励项目对待。

6、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职业资格或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并经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可视为具有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满足其他条件,允许参加上一级别资格评审。

7、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不相近的,需取得申报评审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明,方可参加评审。

8、本评审标准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2.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农业系列评审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农艺(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农艺(农经、工程)师(副高级)、农艺(工程)师(中级)、助理农艺(工程)师和(农业技术员)(初级)。通过全省评审获得资格。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事业、企业单位及各行业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农业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农业系列设置10个评审专业,分别为农学、果树、蔬菜、植保、蚕学、土化、农经、农机设计与制造、农业机械化等专业。

二、正常申报及评审标准

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现职以来,考核综合结果均达到合格。

●教授级高级农艺(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一)凡申报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职内考核综合结果达到合格。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农艺师资格5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2.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是省或市内本专业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的工作,或具有培训指导本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3.熟悉本专业有关前沿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对本专业理论有创造性研究,在省内同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四)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2.在研究开发、生产、推广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性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3.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主持完成国外引进大型先进成套(单机)设备或生产线的安装、调试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4.主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设计、研发、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将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主持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经过省级认定;组织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并通过验收;创立、领办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省级认定。

(六)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三等奖以上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应用后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业绩突出,具创新技术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二项以上的主持人,并将科技成果应用到本企业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论文和著作要求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撰写公开出版的全国性或省级本专业学术、技术教材

20万字以上或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

2.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至少有2篇为第一作者),或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至少有3篇为第一作者);

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5篇以上;

4.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专著或译著。●高级农艺(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一)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不含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二)专业理论要求

1、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本单位、本部门具有解决本专业生产、开发、科研、推广、管理中某一方面比较复杂问题的能力;

2、熟悉本专业并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编制依据,能够准确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复杂问题;

3、能够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解决本专业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三)工作经历和业绩要求

担任农艺、农经、工程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家、省部级、市厅级重点推广项目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起主要作用,通过相应部门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2、主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农业生产、科技管理等某一方面的规划、计划或实施方案,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3、在吸收、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工艺中有一定创新,推动了本地区的科学技术进步,提高了经济效益,成绩显著。

4、主持参加编写市级以上行业标准、技术规程、法规或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后,提高了本行业管理水平。

5、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等级内额定人员)。

(四)论文和著作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专著;

2、译著;

3、撰写的发展本地区农业某一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报告或是某一单项重大技术的调查报告,被有关部门采纳应用;

4、在市级以上正式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5、在乡镇工作的技术报告可替代论文。

●农艺(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一)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取得助理资格2年以上;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取得助理职称资格4年以上。

(二)专业理论要求

1、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本单位、本部门具有解决本专业生产、开发、科研、推广、管理中某一方面比较复杂问题的能力;

2、熟悉本专业并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编制依据,能够准确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复杂问题;

3、能够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解决本专业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三)工作经历和业绩要求

1、参与省部级、市厅级科技或推广项目的参加者;

2、主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农业生产、科技管理等某一方面的规划、计划或实施方案,在社会上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3、在吸收、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工艺中有一定创新,推动了本地区的科学技术进步,提高了经济效益,成绩显著。

4、主持参加编写市级以上行业标准、技术规程、法规或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后,提高了本行业管理水平。

(四)论文和著作要求

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以上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

2、获市厅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论文奖2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

3、公开发行专著、译著、教材等,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三、破格申报及评审标准

●教授级高级农艺(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但取得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农艺师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农艺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论文和著作要求、外语、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晋升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的

等级内额定人员;

(4)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高级农艺(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专科5年以上或中专7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要求,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在达到正常晋升条件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晋升高级农业专业技术资格:

A、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B、省(部)级科技进步(丰收计划)三等奖以上获得者(等级内额定人员);

C、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辽宁农业科技贡献一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获得者(等级内额定人员)。

●农艺(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在达到正常晋升条件要求的同时,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的等级内额定人员,可破格晋升中级农业专业技术资格。

(辽农[2008]103号、辽人[2007]38号)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四个等级: 即主任(药、护、技)师,副主任(药、护、技)师,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

主任(药、护、技)师为正高级;副主任(药、护、技)师为副高级;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为中级;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为初级。

主任(药、护、技)师、副主任(药、护、技)师,主治(管)医(药、护、技)师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中级、初级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申报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要求:

1、主任医(药、护、技)师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后,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5年。

2、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后,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5年。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2年。博士后人员。

3、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取得与申报专业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取得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取得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取得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取得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者。4、2002年至2008年通过省内“双四”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取得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承认的本科及本科以上正规学历,并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含达到省线)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满5年,可按正常申报的相应条件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2)取得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承认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正规学历,并参加全国卫生专业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含达到省线)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的通知》辽人发{1998}13号是规定的破格条件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任下一级资格时间从取得全国(含达到省线)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算起。

(3)只参加省内“双四”考试取得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如再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破格条件申报,同时具备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满7年。

40(4)破格申报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破格申报正高级职务必须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三项:

1、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中有独到之处或能够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经评委会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本专业国内先进水平。

2、国家二等奖以上,省部级一等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或国家级科研课题负责人。

3、单位聘任期满考核或连续三年考核优秀,其业绩经省直厅局,市人事(干部)部门复核认可者;或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成绩卓著,获全国优秀卫生工作者,劳动模范称号。

4、在国际或国家级专业学术刊物,学术会议(必须属于中华医学会包括分科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不少于5篇有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5、正式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二年以上专著或译著。

(5)破格申报副高级职务必须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在项:

1、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中有较强的能力或能够引进国空先进技术,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经评委会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本专业省内先进水平。

2、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部级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或市级科研课题负责人。

3、单位聘任期满考核连续三年考核优秀,其业绩经各

市或省直厅人事(干部)部门复核认可者;或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成绩较突出,获省(部)级优秀卫生工作者,劳动模范称号。

4、在国际或国家级专业学术刊物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不少于三篇有学术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5、正式出版由本人拟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

二、直接申报或直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在国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在国外进行过1年以上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人员,来辽宁工作需要评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原有专业技术资格和任职年限的限制,根据本人条件,直接申报参加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外语和计算机免试;对急需引进的国内外优秀人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政府人事部门按照职能权限可根据引进人才的条件直接认定相应级别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符合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报卷,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要提供我国驻外使馆教育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相应学位人员要提供教育部开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证明;在国外人从事科研和学术交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要求

(一)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须按规定的评审档案目录依次装订成卷。

(二)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卷内材料包括:《辽宁省专业技术报评推荐表》、《辽宁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各1份,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科研课题任务书或合同书审批件的复印件,发表文期刊封面,版权页(印有期刊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编辑,中国标准刊号和出版时间等),目录,文章内容复印件(著作提供著作的封面,书号,目录复印件),2007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材料。申报护理专业要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主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要提供与报评专业相对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其中报考附表2西医系列代码为01-

41、44-46和74的专业必须具有“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证书;报考附表2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系列代码为01-59的专业必须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

(三)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卷外材料包括:《辽宁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1份,(破格人员一式3份),《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3份,提供本人近5年内病志材料3份。

(辽卫函字[2008]142号)

4高等学校教师

一、教学工作量

1、晋升教师职务,任现职期间本科院校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原则在140学时以上,其中师范院校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160学时以上;专科学校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180学时以上。

2、晋升讲师职务应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的讲授工作;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应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

3、各类学校中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年均授课时应略高于其他教师;以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生产经营工作为主或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在授课时数、授课门数上可降低要求,但不能低于规定课时数的三分之一。

二、学位、资历、进修

1、考核确定助教职务,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获双学士学位,或获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考核确定讲师职务,获博士学位、或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2、晋升讲师职务,应区别不同情况参加教育理论培训、助教进修班学习或学习过硕士研究生学位主要课程。没有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五年以上;获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四年以上;获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应担任助教职务三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二年以上。

晋升副教授职务,应参加经省以上教育部门批准举办的骨干教师进修班学习结业或学习过博士学位的主要课程。没有硕士学

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六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获博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二年以上。

晋升教授职务,应参加过作为国内访问学者及相应水平的研讨班、讲习班进修。没有博士学位的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七年以上;获博士学位的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五年以上。没有教师职务任职资历一般不能评定教授职务。

3、专业技术人员到高等学校任教,经过一年以上的考察试用,评定相应级别的教师职务不受初定教师职务学位、资历条件的限制。

4、不同类型学校、承担不同学科教学任务教师评定教师职务,在学位上可以有不同的要求。地处偏远地区的学校及特殊专业的教师没有学士学位的,应经过三年以上的见习考察,并经过学士学位主要课程考试合格的,方可确定助教职务。

三、学术水平

1、讲师

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知识,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教学思想、观点正确,教学效果优良。善于教书育人。

2、副教授

(1)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能及时掌握学科前沿的状况;具有扎实的教育科学理论的基础知识;改革教学方法,教学质量高,能体现较高的学术水平;善于寓思想教育于学科教学中,结合教学工作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具有指

导青年教师和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2)社会科学学科教师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两篇有独到见解的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五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译文或公开出版过专著、译著或本人主持编写的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十万字)。

(3)自然科学学科教师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一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三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译文或公开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专著、译著、本人主持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书(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五万字)。

(4)师范院校、专科学校及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应具有较高的课堂教学艺术,形成富有成效的教学方法。但在发表论文刊物级别及篇数、在著述字数上可适当降低要求。社会科学学科教师可减少论文一至二篇,减少著述字数二至三万字;自然科学学科教师可减少论文一篇,减少著述字数二万字。

(5)获国家三等、省部级二等以上奖励,或本人科研成果获技术转让费五万元以上,或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取得经济效益三十万元以上,或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中取得经济效益五十万元以上,可替代论文及出版物的要求。

3、教授

(1)对本门学科具有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能及时掌握本门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在本学科有一定声誉或影响,形成独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艺术特色。

46(2)具有提出专业研究方向或开拓新领域的能力;具有指导年轻教师、指导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生的能力;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过具有重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

(3)公开发表过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有创新论著。社会科学学科教师要求发表上述水平论文两篇、公开出版上述水平论著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十万字)或主持编写过有独到学术见解通用教材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五万字);自然科学学科教师发表上述水平论文三篇或公开出版上述水平专著一部。公共课、专科学校教师论文数量可减少一篇。

(4)获国家二等或省部一等以上奖励,或本人科研成果获技术转让费十万元以上,或科技成果经推广和取得经济效益五十万元以上,或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中取得经济效益百万元以上,可替代对论文及出版物的要求。

四、实践能力

1、讲师

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实践技能,胜任所教课程各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具有解决本专业领域生产、社会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文科教师应独立地开展调研工作,理科教师应具有较好的实验动手能力。理工、农林、医药、财经、外语等专业课教师在实践技能上应达到本专业相同级别技术人员(如工程师、农艺师、主治医师、经济师、翻译等)的技术水平和业务水平。

公共课教师能了解所教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基础课教师掌握学生所学与所教课程相关的后继课基本内容。

2、副教授

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领域里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或在实验室建设、实验教材建设工作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在新技术引进、开发、推广、社会服务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教授

具有丰富的的实践经验,能主持和指导研究解决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在学校建设、学校管理方面具有组织领导能力或有重大的发明创造,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

(五)外语要求

参加相应级别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五、破格条件

(一)破格申报教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1、教书育人成绩卓著,获全国优秀老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或连续三年考核评价结果优秀。

2、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的主要贡献者。

3、在国际专业学术会议或国家级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五篇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4、正式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学

术价值的两本以上专著或译著。

5、在科学技术工作中有创造性成果,为国家级二等以上,省(部)级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6、在国家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大技术引进项目中主持解决了关键性的理论或技术难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重大技术推广中取得了特别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破格申报副教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获省(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或连续三年考核评价结果优秀。

2、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3、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三篇以上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4、正式出版、独立完成专著,或正式出版、主编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述、教材(本人撰写十万字以上)。

5、在科学研究或技术革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6、在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选项目、重大技术引进项目中,解决了关键性问题或在科学实验、科技开发、技术成果推广中成绩特别突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辽职改办字[1993]11号)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教授研究员级高级讲师、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和教员。通过评审获得资格。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XXX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创新,学风端正。

2、下列情况均不能确定和晋升教师职务

在思想品德方面犯有严重错误者;职业道德较差,不能为人师表,在校内或社会上影响较坏,无明显悔改者;因违反党纪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或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未满一年者;在教师职务评聘中弄虚作假者;考核不合格者。

二、学历、资历

普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通过考核确定教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一年,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一年可确定为助理讲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三年,可确定为讲师职务;获得博士学位可确定为讲师职务。

1、晋升讲师

⧈ 专业技术职务思想总结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填表要求

1、单位名称:镇原县方山初级中学

2、拟聘职务:二级教师

3、填表时间:统一填成2016年11月20日

4、出生日期格式:1990.08

5、出生地:镇原县**乡(镇)

6、工资标准暂时不填

7、身体状况:健康

8、学制:四年

9、学历(学位):本科(文学学士)

10、主要学习经历,从小学填起:比如 1998.09—2004.06 就读于镇原县xx乡xx小学 2004.09—2007.06 就读于镇原县xx初级中学 2007.09—2010.06 就读于镇原县xx中学 2010.09—2014.06 就读于xx大学

11、见习期工作情况分段填写:比如

起止时间

工作部门及岗位

主要工作内容

2015.11—2016.1

镇原县方山初级中学

七(1)班数学课教学

教育教学岗位

七(1)班班主任

2016.3—

镇原县方山初级中学

八(1)班数学课教学

教育教学岗位

八(1)班班主任

装订要求:

A3纸对折,将A4纸粘贴在中间,并贴上照片。其他不会填写的单独问我

⧈ 专业技术职务思想总结

晋升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呈 报 材 料

(复印件)

申报教师:龙光旭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麻江县笔架中心学校 申报日期:2014年7月22日

晋升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呈报目录

(复印件)

一、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1份

二、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1份

三、证件及证明

1.大学《毕业证书》

2.二级教师《资格证书》

3.二级教师《聘任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合格证

6.《继续教育登记证》

7.农村小学教师计算机免试证明

四、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1.笔架中心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教学质量评估小组

2.笔架中心学校教师教学业绩评估小组

3.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得分汇总表

4.教师教学业绩评价统计表

5.领导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得分汇总表

6.同行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得分汇总表

7.学生家长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得分汇总表

五、教学成绩

1.现任职以来《教学成绩认定审核表》(汇总表

2.现任职以来教学成绩册

六、教育教学论文

七、任现职工作总结

八、(2011—2013)考核表

九、公示结果报告

1份 1份 1份 1份 1份 1份 1份 1份 1份 1份 1份 1份 1份 1份 1份 1份 1份 1份 1份 1份

小学数学课堂中的快乐教学

麻江县笔架中心学校

龙光旭

数学是一门科学,但数学教学却是一门艺术。在新课程理念的驱动下,数学老师的课堂教学语言在科学化的基础上不断向民主化、平等化、人性化发展。精心锤炼的数学课堂教学语言以其独特的魅力给学生以美的享受、精神的愉悦和丰硕的学习成果。我国古代伟大的教育家孔子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为此,我在数学教学尝试采用快乐教学法。

我们常常会发现,即使你觉得平时再“笨”的学生,只要一到玩游戏,或听好听的故事时,他也会玩得十分高兴。这说明每个人的骨子里多多少少都有快乐的因子,只不过有些人比较显性,有些人比较隐形而已。教学中教师如能精心设计教学过程,激活学生的快乐因子,对培养学生健康活泼的个性,创建和谐活跃的课堂气氛很有好处。

启发式教学与传统的填鸭式教学相比具有极大的优越性。要想实施启发式教学,关键在于创设问题情景。创设问题情境是指具有一定难度,需要学生努力而又力所能及的学习情境。那么如何更好地创设问题情境呢?这就要求教师要认真专研教材,深入挖掘知识的内在规律和新旧知识之间的相互联系,充分了解学生已有的认知结构,把数学特有的严谨、抽象、简洁、概括等属性,通过巧妙的形式引发学生的兴趣,诱发学生的积极思维活动,这样才能创设一个良好的问题情境。例如在教学《第几》一课时,我采用了讲故事方法创设问题情境。我先在黑板上画了美丽的森林,然后依次填上了小白兔、小熊猫、狮子、松鼠、小马。变贴边讲故事:美丽的森林里新来了一群可爱的小动物。他们今天都搬到新家了。现在我们一起去看看他们都住在什么地方……这节课老师创设了一个生动而有趣的问题情境,我们一起编故事,一起讲故事,让学生犹如进入了一个美丽的大家园。通过更巧妙新颖的形式,引发学生的兴趣,诱发学生进一步的积极思维活动。

聆听学生的发言也是一种重要的沟通方式,在课堂上,不论学生的发言精炼或者啰嗦,张老师都能认真倾听,找出关键之处,启发点拨。课堂上,老师总是用亲切的目光去捕捉学生的视线,让每一个学生感到老师的关注。在小组讨论的过程中,教师更是走到每一组学生中间,俯下身子,倾听发言、参与研究,成为小组的一员。在看似不经意间。教师以表情语言、手势语言和体态语言给学生传递着丰富的信息。俯身是爱,无声语言给课堂增添了独特的魅力。

另外,学习竞赛以竞赛中的名次或胜负为诱因,可以刺激学生自我提高的需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影响学习效果。一般的学习竞赛对于中等的学生影响最大,因此大部分孩子在竞赛中通过努力不断进步。若采用竞赛与自我竞赛相结合的形式就会使先进的学生更先进,后进的学生也变先进。这样还有利于防止学生的骄傲情绪和自卑心理。总之,教师要针对学科的特点,结合学生的心理特征,采取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法与手段,给学生一片广阔的天地,给他们一个自主的空间,使他们在数学的知识海洋中尽情遨游,让他们从学会到会学、乐学、善学,让他们的能力在课堂学习中得到充分的发展!快乐是一种心情,拥有快乐心情的人才能够在学习的过程中,去发现美好的事物、去感受美好的生活、去创造美好的学习情境。

⧈ 专业技术职务思想总结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填写说明

1.“学历”、“学位”均指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学校、所学专业” 栏目中注明原始学历和后取得学历情况。《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学习培训经历”栏目中也要注明学历教育情况。

2.“项目规模”的填法参见“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燃气专业工程项目等级分类表”及“道桥专业工程项目规模表”等(建人教[1999]214号文件84页、118页、131页等),如可写“一级(4万m2)”;如科技管理等不便按此划分规模的组别,可用适合本组的划分方式填写,如项目规模属“全行业”、“本单位”、“本部门”应用等。如本人承担的是分项目(子项目),应明确注明本人承担部分的项目规模。

3.“本人作用”栏按本人在项目中担任的角色或职务填写,如工种负责人、项目总监、资料员等。

4.项目完成情况指所填项目已建成(已完成)、投入使用、在建(进行中)还是未建等情况,正在进行的项目可以明确注明完成进度。

5.“奖励名称”填写获奖项目全称或标准简称,如“XX省科技进步奖”;“级别”应注明X级X等,如“省级二等”;“时间”指获奖时间而非工程进行的时间;“排名”指获奖证书(报奖说明)中的申报人名次;所列奖项均应有相应证明,否则不予承认。

6.“代表性论文”项目中,排名一栏,如属独著,填“独著”,如合著,注明本人排名。

7.“其它论文”指除前面所列三篇代表性论文之外的论文,根据表中分类,逐项列明篇数即可。

8.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无误,涉及原单位的业绩,须原单位出具业绩证明。

9.申报表须打印,电子版表格可在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上下载。

⧈ 专业技术职务思想总结

三等奖。

2、 积极参加县教研室开展的教研活动在中心校开展的青年教师赛教活动中,我均在全校上公开课,共两次次参加乡级赛教获一等奖。20xx年秋我上了一节同课异构公开课,得到了同行的好评。

三、工作上

“祖国在我心中”(“在阳光下成长”(20xx年春)等。

2、20xx年秋,我校所辖的丹地形教学点教师紧缺,于是我不怕走教的艰辛,从20xx年秋到20xx年春学期走上支教之路。该教学点离我家有七八里远,每天我要跑四个来回,如果是下雨天路不好走,还得自己在村里吃午餐。尽管教学环境不好,但我毫无怨言,在教学点我任学前班与一年级两个班的语文课,通过一年的教学,该教学点一年级语文成绩由原来的平均分六十不到提升到七十多分。教学效果有了明显提高。例如宋观宁同学原来的语文成绩仅是23分,我任教之后,他的成绩以68分达到了全乡平均水平。

3、 作为班主任兼少先队辅导员,我主动组织学校少先队大队部做工作。

四、自我进修上

镇教研组组织的各项学术培训,探讨适合自己适合农村学术的课堂教学模式

2、我虚心学习,在经验丰富的教师的指导与培养下,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小学语文教师专业技术个人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胜任了自己的教学工作任务。虽然在我在农村小学校教学,但我仍关注现代教育信息的更新,及时了解与掌握新的教育方法和手段,及时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3、课余时间多看书,勤写作,丰富自己的知识。

以上是我对参加工作两年来的总结,今后我会更加努力,做一名让家长放心,让学生人可的合格教师。

⧈ 专业技术职务思想总结

1996年7月,我顺利完成了学业,从合肥工业大学土木工程系城市给水排水专业毕业,并于同年分配到原XXXX市XXXX局工作。参加工作以来,我一向从事XXX与治理工作,1999年8月,我取得了助理工程师的资格,并于同月被聘用至今。下面就从专业技术角度,对我这8年来的工作做一次全面总结:

一、学习专业知识,提高岗位技能。

本人于1996年7月正式参加工作,当时我被分配至原XXXX市XXX局XX室从事XX工作。工作伊始,我发现学校里学到的专业知识同实际工作有很大的不同和差距,为了尽快转变主角,适应工作的要求,我努力学习XX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岗位技能,在短短的半年内,我透过自己的努力及同事的帮忙,能比较熟练地进行较复杂的XXXX等日常事务工作。

二、政治思想方面

在政治上,我对自己严格要求,用心参加各项政治活动,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尤其注重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心持续一致。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工作上以事业为重,不计个人得失,在新的岗位上摆正位置,把XXXX的事业、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工作中吃苦耐劳,用心主动,作风踏实,不推诿扯皮,讲求效率。工作中注重调查研究,勤于思考,工作思路清楚,能把科研治理的一般理论同科研工作实际相结合,用心为本系统制订贴合实际的科研发展目标和科研发展措施献计献策。在大是大非和原则面前做到毫不含糊,在XXX事业发展与改革中较好地发挥了一个干部应有的表率作用。

三、组织协调方面

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研究、解决问题,有必须的组织协调潜力和科学决策水平。注重学习现代科研治理知识,较好地把握了人文社科科研治理的一般规律。作为一名兼职的XXX治理工作者,能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为部门工作的有效开展带给了保障。在工作中既充分相信、放手使用分管的科级干部,又注重对他们进行培养,较好地发挥了他们的作用。

四、业务潜力方面

从参加工作以来,努力学习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重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教学潜力,并根据XXX治理工作的实际需要,透过业余时间以不同形式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潜力和水平。透过多年的努力,本人的专业技术和驾驭工作的潜力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为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参加工作以来,多次被评为全市XXX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五、继续教育学习方面

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前的土地治理工作,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十分注重继续再教育学习,多次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20xx年6月,我参加了XXXX市首期高级秘书职业培训,并取得高级秘书专业资格证书。参加工作以来,我用心承担XXX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够做到兢兢业业,圆满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从不为自己的私事影响正常工作,能够用心的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于工作出色,多次受到局领导的肯定。

六、专业科技成果方面

自参加工作以来,本人用心参与本系统的《XXXX市XXX治理十五计划》的编纂工作,先后在《黑龙江环境通报》《中国国土资源报》《安徽日报》《安徽土地》《XXXX报》等多家报刊杂志上发表专业论文、信息稿件20余篇次,其中《XXXX现状及其对策》论文已被收录于大型文献《发展之路文集》,并荣获论文评选二等奖,为做好XXX治理的宣传工作发挥了用心作用。

七、存在的问题

XX治理工作的力作、亮点不多,开拓创新不够,在科研上投入不够,科研治理的决策潜力和水平有待提高,重大成果较少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必须更加努力学习,运用所学知识努力探索XX保护工作的基本规律,不断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勤奋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XXX治理专业技术人员。

XXX局:XXX

年月日

⧈ 专业技术职务思想总结

1.应聘人员应当按规定如实提交学历、资历、业绩、所受奖励、主要学术论著、外语与计算机考核证明等材料,学术论著与科研成果主要是其担任现职后所取得的。

2.根据《教师法》规定,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其它聘任期限由学校自行确定。

3.聘任双方应当全面履行聘任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违反聘任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4.在职务聘任期内,聘任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解聘和辞聘。

5.《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并已受聘担任相应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无须再经评议组评议。经考核合格,学校与上述人员根据双方意愿直接办理续聘手续,签订聘任合同。

6.高等学校党政管理人员如需兼任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按岗位设置管理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并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任职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7.高等学校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由学校聘委会综合考察评议后直接聘任。

8.高等学校对于在技术创新和创造、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以及在产学研合作等社会服务方面工作中业绩特别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显著,但学历、资历等未达到正常申报条件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校应当制定相应聘任办法,并将相关评聘文件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9.当年度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律不接受申报;临近退休的教师聘任高一级职务的需要说明理由,对接近退休年龄的申报人员,必须严格按评聘条件进行评价,不得降低标准;上一年度未通过评聘的人员,在本年度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不接受申报;学校没有设置相应高级职务岗位的,原则上不接受申报;未达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其他文件中设定的有关职务晋升条件的,原则上不接受申报。

⧈ 专业技术职务思想总结

201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材料报送说明

为贯彻落实2015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做好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做如下说明:

一、关于申报标准和条件

推荐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从事本专业工作,符合本专业任职条件。推荐申报时,在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学历等条件方面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按以下要求掌握。

(一)外语条件

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今年全国通用标准60分,我省使用标准执行全国通用标准。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规定的,全省当年有效外语成绩要求放宽至50分,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时须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如原件丢失,须出具人事考试中心补发的证书或开具的证明。(晋升高级的须出具省人事考试中心补发的证书或开具证明,晋升中级的可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开具证明)。

2005年以后(含2005年)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60分)的,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2001年之前(含2001年)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仍按原规定执行。从事理工、卫生类专业技术 1 工作,职称外语考试选择英语的,应分别提供符合要求的理工、卫生类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

不作外语要求或放宽外语要求的情况: 不作外语要求的:

1、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中学教师、艺术系列(编剧、各类创作、导演、西洋唱法演员之外的演员、演奏员、指挥、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技术)、工艺美术、具有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仅限医师、药师)、民族医药(仅限医师、药师)、古籍整理、考古(野外)专业;

2、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人员:(1)硕士以上海外留学回国人员;(2)通过WSK、BFT考试或出国培训1年以上人员;(3)2007年及以后参加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申报副高和正高对外语要求一样,申报正高时可免试外语;(4)独立出版过译著、外文专著的;(5)取得博士学位的;

3、其他不作外语要求的人员:(1)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国务院颁发政府特贴人员、国家或省级突贡专家;(2)任现职以来,获省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奖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至少一项的主要完成人)有证书的人员;(3)二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发明专利)独立完成人或首位人员;(4)申报初级的人员;(5)援藏、援外、援疆1年以上,申报职称时正在援助期间的。

可以放宽外语要求的:

1、乡镇以下申报副高、中级资格的;

2、设区的市以下单位,连续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的,或连续在野外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的人员;

3、年满50周岁,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级,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的。

职称外语免试和放宽要求的需分别填报《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职称外语放宽成绩审核表当年有效,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3年内有效。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申报时须持原件。如原件丢失,须出具人事考试中心补发的证书或开具的证明(晋升高级的须出具省人事考试中心补发的证书或开具证明,晋升中级的可出具市人事考试中心开具的证明)。但下列人员可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现仍在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直属及以下单位工作的;

2、评聘体育教练和艺术系列中的演员、演奏员职务的;

3、评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4、年满50周岁以上的;

5、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博士学位人员,以及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受省(市、自治区)政府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市、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暂不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要出具《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此表当年有效),属于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将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已考科目(模块)的合格证同时上报。

(三)学历条件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学历条件,申报和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符合《教师法》对学历方面的规定。对于取得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后学历,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在取得该学历后继续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方可申报。凡达不到国家规定申报学历要求或取得后学历不满三年而要求申报的,按破格晋升条件掌握。

(四)破格晋升条件

对个别达不到规定学历或任职资历,需要破格晋升的人员,依照《莱芜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莱人职[2005]7号)规定,除应具备破格晋升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破格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成果、获奖或发表论文著作等条件。对破格申报的,须由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报告(一式两份),推荐报告中要说明申报人的破格申报理由、业内专家评价意见、单位推荐意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情况并加盖印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市直各主管部门在推荐呈报时,要严格掌握破格晋升条件,真正把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五)改系列评审、晋升问题

改系列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原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六)其他有关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填写法定全称。如××市(区)××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单位全称“××市(区)××单位”,不得填写“××市(区)××局”。也就是,所填写单位应与所在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为规范材料申报,确保有关证件不遗失,中、初级申报人员需将有关证件材料按规定的格式粘贴装订,粘贴装订样式参照《莱芜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装订目录》。不按规定整理的材料,各评委会办事机构不予受理。各高评委有特殊要求的,按高评委要求办理。

二、关于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一)申报的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民主推荐、资格审查力度,加强职业道德等方面考核,严格按标准条件组织申报推荐。各级人社部门和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把关,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全面客观地向评审委员 会提供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要认真进行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单位或主管部门要成立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7人以上,其中在专业技术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少于80%),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的推荐意见,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并与填好的《一览表》一起在单位明显位臵张贴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并形成推荐报告。单位要在申报人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2、各区、各部门(单位)在组织事业单位申报推荐时,要认真研究该系列(专业)专业技术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岗位设臵情况组织申报。已实行按岗评审的中小学等事业单位,要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通过评审的,由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岗位要求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也应按照岗位管理要求和空缺岗位数量推荐评审人员。目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 的相应岗位数15%和尚未实施岗位设臵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外,不再推荐评审。事业单位申报评审材料时,要将本单位“岗位设臵核准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情况”一同上报。

3、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限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城市无工作单位的职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4、各级人社部门要严格把关,未经人社部门审核的材料不得呈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对呈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不符合标准条件和规定要求的材料不得受理。凡评审通过后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标准条件和申报评审程序的,一律取消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呈报部门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单位或主管部门经过专家委员会评议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形成的推荐报告一份(正式文件);

2、申报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一份;

3、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申报职称材料时,要按专业和级别分别填写《拟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其中申报中初级的按本专业由中级到初级依次填写。《拟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 一式两份,同时报《汇总表》电子版;

4、各级人社部门审批的本单位《岗位设臵核准表》复印件一份及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情况表一份。

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材料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原件);(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2份(A4纸型,原件);(3)申报高级的,必须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络版)生成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份数按省各系列高评委要求提供。申报中级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A3纸型打印,其中原件3份,其余可为复印件。

中小学教师、高校教师、党校教师、技校教师系列所用一览表按有关规定填报。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成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打印;不低于1500字),其它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等原件1套;

(5)成果及奖励证书原件;

(6)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7)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8)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原件1份。符合 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2份;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单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2份;

(9)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原件2份;属于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交将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和已考科目(模块)的合格证;

(10)《继续教育证书》或单科结业证书;

(11)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

(12)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附于《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第1页,以备办理资格证书)。

注:对于破格申报的,应提供任现职以来获得优秀等次的《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并由单位和各有关主管部门写出推荐报告,并由呈报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送一式2份。

2、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材料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原件);(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2份(A4纸型,原件);(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A3纸型打印,其中原件3份,其余可为复印件。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成绩的业务 工作总结1份(打印;不低于1200字),其它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等原件1套;

(5)成果及奖励证书原件;

(6)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7)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8)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

(9)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附于《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第1页,以备办理资格证书);

(10)《继续教育证书》或单科结业证书。

注:对于破格申报的,应提供任现职以来获得优秀等次的《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并由单位和各有关主管部门写出推荐报告,并由呈报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送一式2份。

3、正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 按照今年省里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和实行以考代评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而是根据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或考试。除上述规定外其余可以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一式1份;(3)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工作总结1份(打印;不少于1200字)。

3、改系列评审材料

(1)《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中、初级一式15份(打印,其中原件3份);

(3)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复印件)1份;

(4)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5)学历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6)如果所改系列(专业)有计算机或职称外语要求,则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7)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8)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9)《继续教育证书》或单科结业证书。

注:对于破格申报的,应提供任现职以来获得优秀等次的《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并由单位和各有关主管部门写出推荐报告,并由呈报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送一式2份。另外,改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需报送的材料按省相应高评委办事机构的要求办理。

4、根据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不同需要,需增加的材料类 别、数量要求

(1)申报律师和公证员中、高级职称的,还需提供2份任现职期间有代表性的办案(办证)卷宗。另外,申报公证员职称的,还需提供任现职以来办理公证事项抽检评审合格证明。

(2)申报播音系列职称的,还需提交:

①能代表自己播音业务水平的10分钟以上的广播电视节目录音、录像带;

②《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3)有援藏、援疆经历的在“主要工作经历”中说明。

三、填表说明

(一)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臵空。

(二)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称。“所从事专业”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据实填写规范名称。《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中,“拟申报资格”是指拟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如要晋升工程师,则拟申报资格为工程师。

(三)“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学历。应填报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其他学历仅作参考。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党校学历填写“中央(省、市委)党校 研究生、大学、大专”;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

(四)“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年×月,×校×专业。

(五)“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例:2010年7月连续聘任至今,累计聘任5年,填2010.7/5,中间有间断,累计聘任3年,填2010.7/3。

(六)“任现职以来各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七)“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年×月;

4.“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八)“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作品;

2.要填写发表在省级以上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 3.“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 4.“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药物治疗×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5.“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九)“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报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 专业技术职务思想总结

一、申报条件

1、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②中专毕业或取得市职称部门认可的本专业大专专业证书,受聘技术员4年以上; ③参加市职称部门认可的专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④大专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专业与毕业专业不一致的,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

二、材料种类

1、申报材料

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不需要装订,可网上下载)②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事业单位需要)

③任现职以来考核表(事业单位需要,提供复印件)④单位提供的有关个人职业道德的评价意见;

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受理机构审核后退回本人)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受理机构审核后退回本人)

2、评审材料

①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必备)②专业技术经历(能力)的材料 ③本人业绩、成果的材料

④论文、论著(发表的要提供原件、复印件;未发表的提供打印件)⑤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

⑥《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原件)(不需要装订)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不需要装订)

3、破格申报材料(破格申报者提供)

4、破格评审材料(破格申报者提供)

5、照片1张(大一寸)

三、材料填写和撰写要求

1、评审表

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不需装订,可网上下载);

②《评审表》除工作总结可打印剪贴外,其它内容必须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③《评审表》中的单位核实情况栏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核实后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能遗漏。

④《评审表》中的工作总结围绕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技术能力、工作成绩及履行职责情况,不能过于简单。⑤《评审表》内填写的内容应注意与其它申报材料相一致,如: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应与证明材料或证书相对应、考核等级应与考核表一致;工作经历与业绩、论文也有一定的关联性。

⑥《评审表》中的个人声明栏,由申报者本人填写、签名。如果本人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参评材料有不实之处,声明人应承担相关责任。同时根据省、市职称办文件规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职称。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撰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要求全面、客观地反映申报人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今后努力方向,可电脑打印。

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三是重点写从事过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内容、取得的业绩及获奖情况;四是著作、论文(含技术报告、科研报告)情况;五是申报理由。破格申报人员还应对照(破格)申报条件和(破格)评审条件,写明(破格)申报的理由。

3、专业技术经历(能力)

②申报助理工程师经历(能力)要求:

参加本专业的理论和业务研究工作,参加并完成本专业的研究、设计任务;能帮助解决工作中一般的技术问题。

4、业绩成果

对照评审条件第八条逐条列出,主要反映本人在任现职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成果证明材料、鉴定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如属单位集体奖励证书,应由单位出具证明,说明申报者在该项奖项中所发挥的作用。业绩材料要与《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表中的内容相一致。

5、论文、著作

③申报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须提供一篇以上与本人工作经历相关的,能反映申报者的业绩、能力、水平的工作报告或专业总结,并请直接装订在第二分册内。

正式出版的著作或正式发表的论文,须提供著作(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原件、复印件。未发表的,须提供正文打印件,每篇均要附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整理装订要求

1、下载《申报材料目录》,《评审表》单独存放,不用编页,无需装订,其他材料按目录列出的顺序要求排放,编写页码,申报初、中级职称的可将申报材料装订成一册,申报高级职称的如材料较多,可将论文、著作部分单独装订成一册(正式出版的著作或正式发表的论文只需要装订复印件)。

2、对于提供的所有复印件,由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按要求准备好后,填写《申报材料目录》,将《评审表》与其他装订的材料一起装入材料盒内。

4、申报者请在评审材料袋封面的相应栏目中留下手机号码或直接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

5、为便于及时办理职称证书,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单位、申报职称名称)。

6、所有申报材料,由申报人一次性按规定整理、提交,申报材料不全或整理不符规范的,各代理机构不得受理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第一条 为了发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进行的以补充、更新、拓展知识,增强创新能力,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发展为目的的教育和培训。

第三条 继续教育应当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专业技术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继续教育应当逐步建立政府调控、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运行机制。第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享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同时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继续教育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继续教育规划和政策,改善继续教育条件,推动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扶持重点领域、行业发展继续教育事业,支持贫困地区、农村边远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继续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按照全省继续教育规划和政策要求,负责本部门、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继续教育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省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研究继续教育的目标和措施,编制继续教育科目指南,指导全省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构建覆盖全省的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和远程继续教育网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收集、提供、发布继续教育信息,协调、指导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育活动。

第八条 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组建由教育、人力资源开发和有关行业领域专家、学者组成的继续教育专家指导小组,从事继续教育的政策、规划、科目指南、项目实施、课程设置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研究、咨询及评估工作。

第九条 依托各类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设立的培训机构和其他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建立继续教育基地,完善继续教育实施网络。

鼓励和支持各类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开展继续教育活动。第十条 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相关媒体及图书馆、科技馆等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积极参与制作、传播继续教育内容的,政府可以给予经费补助。

第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在继续教育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继续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本单位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依法享有的其他权益,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他条件;

(四)登记、考核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上报有关的统计资料;

(五)接受人事行政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自主选择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有权决定适合本单位需要的培训内容。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脱产或者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学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单位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的,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与职务聘任周期一致。一周期内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

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按照本单位继续教育计划,可以通过下列形式安排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一)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

(三)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四)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

(五)单位组织的学习和有考核的自学;

(六)接受现代远程教育;

(七)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依据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出具的证明,在省人事行政部门监制的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记载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考试成绩或者考核结果,并将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条件之一。

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保存,可以作为人才流动、岗位聘任和参加学术活动等的学习成就认可证明。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当与在岗人员同等对待,但专业技术人员与本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应当遵守继续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完成学习任务。

第十七条 从事继续教育培训活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有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有与进行培训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四)有与其培训活动相适应的经费;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 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从事继续教育活动,应当如实向社会公示其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培训教师、培训地点及设施等情况。

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进行欺骗和误导。

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当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保证继续教育的教学质量,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证明。

第十九条 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定期对本地区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育活动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各级财政每年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继续教育事业,重点保证本地区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和贫困地区、农村边远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所需费用。

各级财政安排的继续教育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其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继续教育经费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实施继续教育所需费用,可以在管理费用和项目资金中安排。

第二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单位安排的继续教育,所需费用主要由本单位承担。专业技术人员与本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鼓励境内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对继续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提供的资助和捐赠,应当用于继续教育。

第二十四条 鼓励和支持运用金融、信贷手段,支持继续教育事业发展。

第二十五条 对在继续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答复申诉人。第二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不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继续教育计划,不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不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和依法享有的其他权益的,由人事行政部门或者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发布虚假培训广告的,由广告监督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已向被培训者收取费用的,退还所收费用,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继续教育培训活动。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不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教学质量不合格,不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证明的,证明文件无效,由人事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人事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收费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条 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弄虚作假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 专业技术职务思想总结

做一名合格优秀的安全员,是我现行本职工作的追求目标,自踏踏实实的态度来对待工作,严格按照项目部的安全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现将近三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个人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合理的计划、科学的安排,才能使工作顺利展开和有序进行。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扎扎实实做好每天的安全工作,有效落实每一项安全管理任务,确保项目施工安全。

二、做好新入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交底工作。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一位员工,我都要对他的健康和人身安全负责,维护每一位员工的切身利益,在现场施工生产过程中预防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强化安全管理。在新员工入场时,我都要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让他们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熟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为他们讲解施工现场的危险点和危险源,预防和避免自己或者同伴受到任何伤害。

三、认真落实现场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措施。

对现场重大的危险作业,如起重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切割打磨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临边作业等进行重点管控,对特殊工种人员的操作证进行重点检查。在对现场进行安全巡视中发现违章行为立即制止,帮助他们纠正,如果此违章行为多次发生,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就会按照相关的管理制度给予经济处罚。同时,文明施工也是检查的重点,施工工具、材料要分类有序的摆放,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离开现场时断电灭火。当然,有罚也有奖,奖罚分明,这样才能带动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安全施工顺利有序进行。我们对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提出表扬的同时,也对工作中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表现优异的员工适当给予经济上的奖励,希望他们再接再厉,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带动身边每一位员工都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四、积极开展隐患治理工作,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尽量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防范未然。对于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班组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我再检查确认。同时我也认真听取、收集班组的合理化安全建议和意见,向上级切实反映员工的安全心声。也积极配合监理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他们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年来,由于对安全施工工作的高度重视,在项目部各级领导精心组织、所有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项目部的安全施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为公司的经济发展和人员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个别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存有侥幸心理,习惯性违章经常发生,在这方面还需要下不少的功夫。自己的安全知识还不够全面,还需不断的学习充电,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要不断的提高自己,努力做一个合格优秀的安全员。

⧈ 专业技术职务思想总结

专业技术职务总结

随着矿山生产的安全化、信息化的普及,井下视频实时监控已成为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原来我所学的是化工专业,而因生产技术工作的要求,我加强了专业知识和新技术的学习,利用业余时间阅读地质、测量相关专业书籍,和同事一起学习掌握了AutoCAD、南方CASS、DIMIN地质数据上报等绘图软件的应用。随着数字产品的日益丰富,数字化测图技术必将有更大的发展,而数字化测图软件也会在不断的应用实践中日趋成熟、完善,这将令它在建设中国数字城市工程中独占一隅,发挥出它更大的优势。经过多年来的实践和探索,我们深深地认识到:应用数字化测图技术,通过全站仪,成图软件,对城镇规划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高效率、高质量地测绘,使测绘的整体技术水平提高,为城市的建设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在计算机已进入家庭。信息、网络已成为现代社会的特征。在已有的计算机、全站仪(或半站仪)、手持测距仪、绘图仪等硬件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数字化成图技术实现规划城市现代化,前景广阔,优势显著。我们深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实现城镇规划建设的规范化、自动化、现代化。

⧈ 专业技术职务思想总结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拟聘职务

填表时间: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国家承认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见习期满初次聘任(任命)专业技术职务使用。1—3页由本人填写,第4页由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核认可。

2.大、中专毕业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且本人所学专业同初聘职务系列对口。否则,要通过评委会评审或参加全国职称资格考试确定其任职资格。

3.根据人事部职发[1991]11号文件精神,大、中专毕业生初聘职务的具体规定是: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称;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师”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为中级职称;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为中级职称。上述各类毕业生都要由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后方可聘任。

4.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012

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评审审批意见 呈报单位考核审查意见技术负责人: 公 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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