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范文|保障供热应急预案(汇总十九篇)_保障供热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18-02-07保障供热应急预案(汇总十九篇)。
⬒ 保障供热应急预案 ⬒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供热行业应对供热突发重大事故的能力,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开展现场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冬季供热安全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供热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佳木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指在我市区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停热时间在30小时以上,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或者因热源事故导致实际供热能力小于正常能力的50%以上,供暖期弃管小锅炉无人监烧,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且依靠事故单位自身救助力量,无法解决的重特大供热事故。
佳木斯发电厂、龙实热电有限公司、佳纺、电机、联合收、铁路、肉联公司及小区供热单位的供热企业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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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全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确保广大农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温暖过冬,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xx〕67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有关工作的函》(内能煤运函〔20xx〕106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今冬明春我县约10651户农户有冬季取暖用煤需求,需求量16855万吨。其中,安排蒙东畅彤矿业有限公司落实5000吨取暖用煤,协调鄂尔多斯市调运11855万吨保供用煤。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在9月底前将农民冬季取暖用煤发放到位,确保百姓温暖过冬。
二、工作措施
(一)细化分解落实煤源
工信局负责对接内蒙古蒙东畅彤矿业有限公司及准格尔旗宏亚煤矿,确保两家企业足量提供煤炭,并联系确定物流企业进行外调煤炭拉运;各乡镇、乡村振兴局、民政局要与工信部门做好沟通对接,按照优先保障急需和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的原则,根据农民急需程度,组织村民先行按照户均数量拉运鄂尔多斯精煤、剩余部分多伦当地褐煤补足。
(二)严格执行煤炭质量标准和最高限价
工信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最低热值及最高限价要求,蒙东畅彤提供褐煤热值不低于3000大卡,价格按照3000大卡不超过275元/吨(出矿含税价)折算执行;外调鄂尔多斯精煤热值不低于4200大卡,价格按照5500大卡不超过460元/吨(出矿含税价)折算执行。同步开展专项督查行动,加强冬季取暖用煤价格监管,严查严处倒买倒卖、哄抬价格等行为,确保价格稳定、秩序规范。
(三)切实保障运输通畅
各乡镇要按照以村组为单位,兼顾拉运距离远近的实际情况,分时段、分批次统一到煤炭生产企业进行褐煤拉运,到乡镇指定网点进行精煤拉运。交通局负责,做好道路通行保障、卡口协调等工作,确保冬季农民取暖用煤运输畅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农民温暖过冬,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确保农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农牧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摸清农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和缺口数量,分类建立台账,强化沟通协调,保障农民取暖用煤稳定供应。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调度机制,有效稳控煤炭价格,协调产煤企业,落实保障供应,规范销售市场,确保完成农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任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日常调度、督查督导和明察暗访,督促各部门和相关企业,落实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对履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行动迟缓的,要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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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供电保障是现代社会运转的基础之一,而应急预案则是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手段。本文将详细介绍供电保障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以确保供电系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响应和恢复正常运行。
二、背景
供电系统运行过程中常常会面临各种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电力设备故障、人为破坏等,这些事件可能会导致供电的中断或影响正常运行。因此,制定供电保障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三、制定供电保障应急预案的步骤
1. 风险评估与分析:对供电系统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包括自然灾害、设备故障、人为破坏等。通过分析风险的概率和影响程度,制定相应的预案。
2. 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供电保障应急预案工作组,确定工作组成员,并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3. 制定具体预案:根据风险评估与分析的结果,制定供电保障应急预案。预案应包括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应急物资的储备与配置、恢复供电的时间周期、人员调配等。
4. 组织演练与培训: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测试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同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素质。
5. 定期检查与修订:定期对供电保障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与修订,确保其与实际情况相适应。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四、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
供电保障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应急机构设立与职责:明确哪些部门负责应急工作以及各部门具体的职责。
2. 突发事件划分及应对措施:将各类突发事件按照类型进行划分,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例如,在自然灾害中,应及时停电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应急物资储备与配置:确保应急物资的充足储备,如发电机、蓄电池、电缆等,并制定储备物资的配置方案。
4. 恢复时间周期:针对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制定恢复供电的时间周期。例如,设备故障可以在短时间内恢复,而自然灾害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才能恢复。
5. 人员调配与培训:明确应急情况下的人员调配计划,并为相关人员提供培训,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实施供电保障应急预案的效果
供电保障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可带来以下效果:
1. 迅速应对突发事件:通过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供电系统能够迅速行动,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突发事件对供电系统的影响。
2. 减少停电时间:应急预案的实施可以有效缩短恢复供电的时间周期,最大程度地减少停电时间,减少损失。
3. 保障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通过对各类风险进行评估与分析,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提高供电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定期组织模拟演练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素质,增强应急响应能力。
六、结论
供电保障应急预案是保障供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措施。通过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供电系统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有效地响应和恢复,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转。因此,各地区和供电单位都应高度重视供电保障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确保供电系统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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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为确保全旗广大农牧民温暖过冬,结合全旗实际情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做好农牧民冬季用煤的采购、运输、销售、发放等各个环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措施得当”的工作原则,把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农牧民温暖过冬。
二、机构保障
为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旗政府成立资金保障组:主要负责协调平价煤采购、运输、装卸及后续的回款等环节的资金保障工作;
煤炭采购组:按照居民用煤需求量,负责对接供煤企业组织调运,保障全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
运输保障组:负责平价煤的运输和配送、交警大队、城管局负责运煤车辆交通管控,为运煤车辆开辟绿色通道。
卫健委负责做好运输过程中人员及车辆的疫情防控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销售保障组:按照农牧民每户需求量保障供应到户,并负责收取取暖煤费用,建立台账,保障政策到位,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场监管局、工信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牧和科技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专项督查组。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全过程进行监督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送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对于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现象,在全旗范围内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分工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摸排调查,重点对进货渠道、进销价格、存煤量、煤型及营业执照进行摸底,对无证煤炭经营点进行清理整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土地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林草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占用林草地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环保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安全经营生产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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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22〕67号)要求,为确保全旗广大农牧民温暖过冬,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着力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的采购、运输、销售、发放等各个环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措施得当”的工作原则,把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温暖过冬。
二、保障范围
根据各苏木镇、工作部、林场统计上报需求数,2022年全旗冬季取暖用煤需求户数为22869户,需求量为45256.5吨(详见附件)。
三、煤源及价格
我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来源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集团煤炭企业。坑口价格460元/吨,块煤率约80%,块煤热值约5200大卡。实际支付煤价由坑口保供价、运费(我旗南北跨度大,运距远,点多面广)、装卸、损耗、税费等费用组成,最终价格按照全旗统一安排执行980元/吨。
四、保障方式
以各苏木镇、工作部、林场统计上报需求户数和数量为准,价格为980元/吨,费用由农牧民自行承担。为尽可能方便农牧民,我旗在12个苏木镇和2个矿区工作部均设立了售煤网点。由嘎查负责开具介绍信,苏木镇依据身份证等信息对购煤人员信息进行确认,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售煤网点按照苏木镇开具的证明进行售卖,坚决杜绝倒卖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行为。
五、发放流程
各苏木镇、工作部根据承运企业(旗兴通铁储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龙兴煤业有限公司)运输安排,待承运企业运送至各地设立的售煤网点后,有序组织属地农牧民购煤。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科右中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白长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伟锋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成立4个工作组,各负其责,切实保障好全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相关工作。
(一)煤炭采购组
由旗政府办党组成员、行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宁国强任组长,旗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旗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煤炭采购合同的签订、委托内蒙古兴通铁路储运有限公司、内蒙古龙兴煤业有限公司负责煤炭采购、运输事宜。旗发改委根据农牧民用煤需求量,负责对接供煤企业组织调运、统筹调度,保障全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并协调承运企业,确保冬季取暖用煤配送至各销售网点。
(二)运输保障组
1.内蒙古兴通铁路储运有限公司、内蒙古龙兴煤业有限公司负责将煤炭运输到各销售网点。并对出矿环节《2022年度农牧民冬季取暖保供煤交接确认书》、留存必要的照片和视频影像资料等,同时,加强车辆运输全程管理,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质保量运送到位。
2.由旗交通局局长胡日查任组长,旗交警大队、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旗交通局。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保供煤运输车辆交通管控,为保供煤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旗内)。卫健委负责做好运输过程中人员及车辆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销售保障组
1.由各苏木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成立工作专班,与内蒙古兴通铁路储运有限公司、内蒙古龙兴煤业有限公司及时协调对接,合理设置销售网点。
2.根据统计上报的实际需求量,检斤供应到户,严禁工作中出现乱收费和优亲厚友等违规行为。并负责收取保供煤费用,建立台账,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旗市监局、工信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网点摸排调查,严厉打击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
(四)专项督查组
由旗纪委监委、政府督查室任组长,旗委组织部、旗审计局、信访局等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全过程监督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送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对于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在全旗范围内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七、主要任务及要求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调度各地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情况,并积极对接盟发改委能源局、伊金霍洛旗有关部门和供煤企业,全力推动落实具体事项。对出矿环节《2022年度农牧民冬季取暖保供煤交接确认书》、留存必要的照片和视频影像资料等方式,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界限,全程监督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有序开展(旗纪委监委、旗政府督查室要全程监督),建立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销售台账,强化跟踪问效、督查督导,及时跟进监督、严肃追责问责。
(二)各地要严格落实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与旗领导小组对接沟通,及时、准确提供本地区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实际情况,落实诚信、可靠的煤炭销售网点,通畅运输渠道,坚决打击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 保障供热应急预案 ⬒
作为一个专业人士,供热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是我们必须要关注的问题。随着气候变化的加剧,极端天气现象越来越频繁,供热企业需要及时响应、迅速反应,确保安全和正常供热,保障用户生活。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来探讨如何制定和实施"供热防汛应急预案"。一、预案的制定
1. 制定部门:制定预案的部门应该是供热企业预案编写办公室或安全管理部门,必须要有严谨、专业的人员来负责编写和更新,确保预案的时效性和可行性。
2. 制定内容:预案必须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预案目的、适用范围和程序
* 预警信息的收集和分析
* 应急响应等级和措施
* 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
* 物资准备和运输
* 应急后勤服务
* 预案的演练和更新
3. 与地方政府联动:在预案制定过程中,供热企业应加强与当地政府、气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掌握地方政府的预警信息和应急资源,做到信息共享和互通有无。
4. 合理应对多种风险:在制定预案时,不仅要考虑到洪涝、暴雨等自然灾害,还要考虑到人为因素和技术故障等各种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计划。
二、预案的实施
1. 确保应急响应等级:在应急响应等级划分方面,供热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实际情况决定应急响应等级划分标准,并在根据等级划分和分级响应方面制定具体细则和工作指引,确保应急响应等级顺畅运作。
2. 加强预警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企业应加强与当地政府、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天气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分析和评估灾情,制定应急预案和响应计划。
3. 编制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明确应急组织体系和各成员部门的职责分工,实行职责明确、协调配合、层层有人的应急工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的顺畅运转。
4. 随时更新应急预案:不仅要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更要始终关注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实践运用的情况,随时对预案进行更新和完善。
三、总结
在供热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保持定期更新和完善的态度,不断提高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的效率。同时,必须严格执行预案,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安全设施,保障用户的用热需求和安全,为用户提供优质、可靠的供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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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供热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冬季正常用热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哈尔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供热生产、运行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内因供热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水、电供应中断影响供热生产运行、供热弃供弃管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协同应对的原则。对突发性供热故障应急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从总体上由市政府供热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具体根据故障大小分级分类由各部门组成的供热故障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以供热主管部门为主,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多部门联动,共同做好供热应急抢险工作。
2、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突发性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坚持以区为主,市区政府分别准备一定数额的突发性供热事件应急抢险资金,各区政府应根据本预案修订完善区级突发性供热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突发性故障大小实行供热企业、区级供热应急指挥体系、市级供热应急指挥体系等分级响应。
3、快速处置、就近救援的原则。明确各类突发性供热故障的响应程序、响应部门和响应时间,确保突发性供热事件的快速处置。对供热企业自身力量无法保证快速抢险的,按照就近救援的原则,抽调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实施救援。
4、规范标准、资源共享的原则。完善供热应急抢险体系建设,规范市级供热应急队伍建设标准、抢险设备配备标准,对供热应急队伍指挥系统、人员配备、设备配备、备品备件登记备案。根据突发性供热事件抢险需要,市、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可就近调用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设备和应急物资。
(五)事件等级
按照突发供热应急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持续时间等情况,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Ⅳ级)4个级别。
(一)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
1、突发性供热故障,造成停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上,预计抢修时间超过36小时,可能产生或已经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2、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36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36小时,波及供热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
3、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热热源无法运行,对全市供热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抢修时间预计超过或超过12小时,可能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影响居民生活用热的;
2、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12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2小时的;
3、供热企业因燃煤不能及时到场影响供热生产运行的;
4、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供热小区发生弃供、弃管的。
(三)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抢险时间不超过8小时或供热故障抢修时间超过8小时,不超过12小时的;
2、突发性供热故障地点在一、二类街路,抢修作业面对交通流量产生影响的;
3、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8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8小时的;
4、供热系统失水严重,供热热源无法正常运行超过8小时的;
5、因供热问题引发居民围堵街路的;
6、供热面积10万平米以下供热小区发现弃供、弃管的。
(四)一般性供突发事件(Ⅳ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抢修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
2、供热系统失水严重,供热热源无法正常运行不超过8小时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及时、快速、高效地处置供热突发事件,成立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主管供热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
市政府城建副秘书长
市住房局局长
成员:市信访局局长
市工信委主任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建委主任
市城管局局长
市国资委主任
市安监局局长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市消防支队队长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哈尔滨市市电业局局长
哈尔滨市供排水集团董事长
哈尔滨市物业供热集团总经理
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各区区长
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局(供热办),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根据突发性供热事件现场情况,需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的,报请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并根据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令向有关单位下达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指令;遇非供热设备、管网及附件故障,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协调支援事项。
(二)指挥部下设五个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市住房局局长兼任
副组长: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市供热办综合处主管副主任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成员:由市政府新闻办一名同志、市住房局宣传部部长、市供热办综合处处长组成
主要任务:突发事件(故)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指挥工作,按照分级联络方式,迅速沟通、协调相关领导和参战部门到位。按程序及时传报信息,跟踪掌握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与有关领导和部门保持联系,综合情况;起草重大突发事件新闻通稿和应急处置报告:组织各单位赶赴现场,统一报道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适时进行新闻发布;撰写突发时间大事记。
2、应急处置组
组长:市供热办副主任
副组长: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相关区主管区长
成员:由市供热办供热管理处处长、市住房局锅检所所长、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电业局、市供排水集团、市安监局、各区供热办主任组成
主要任务: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及周边地区交通秩序疏导。迅速对突发事件性质、危害或损失程度做出研判,对突发事件提出适用预案,明确到现场指挥的市领导、处置组织、需调动的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质等。会同市公安、质量监督、安监等部门、当地政府迅速掌握现场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处置救援方案,做好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迅速恢复供热。为市领导提供应急处置参与意见,协助市领导协调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及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保障组
组长:市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市国资委副主任
市物业供热集团副总经理
相关区主管区长
成员: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供热办规划处处长、市物业供热集团供热管理处处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任务:会同当地政府并协调相关部门,负责救援物质、设备、资金及人力、物力的调集、供应。负责应急抢险现场的应急保障。
4、专家指导组
组长:市供热办副主任
副组长: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成员:由市供热办科技处处长、市技术监督局相关处长、供热企业技术专家、设备厂家技术专家等专家组成
主要任务:根据现场救援工作的需要,协调有关方面专家到现场,为实施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工作提供参考。
5、善后工作组
组长: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副组长:市供热办副主任
市安监局副局长
各区主管区长
成员:由市技术监督局、安监局、住房局和当地政府、事件(故)责任或发生单位有关领导和人员组成
主要任务:负责事故原因和责任调查,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协调做好受灾居民财产理赔、安抚和其他善后处理;做好事件(故)调查及总结评估,并报告市政府应急办。
各区政府要成立应急指挥协调机构,实行市、区两级供热应急联动机制。
(三)责任分工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应急职守、信息汇总、上下沟通、综合协调、预案支持、参谋助手等工作。
市住房局:协调供热企业组织抢修;在供热企业抢修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协调市级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帮助供热企业抢险救援;确需启动政府临时接管程序时,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具有《供热许可证》的供热企业临时接管供热。
各区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协调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在行政首长预备费中安排供热应急资金,用于应对供热突发事件;负责调动区供热办、街道办事处、辖区供热企业等相关部门落实应急抢险措施,进行应急处置;负责应急抢险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供热应急资金,用于解决政府承担的供热应急抢险费用;解决弃供、弃管供热小区或需临时接管供热小区的供热抢修费用;解决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供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资金;按照政府相关要求,为供热应急燃煤储备提供贷款利息补贴。
市信访办:做好上访群众的接访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和群众安抚工作。
市新闻办:负责协调媒体统一进行新闻发布,及时、准确、有序地报道供热应急事件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市公安局:维护抢修现场秩序,协调解决抢修现场交通管制,依法制止查处各种影响供热抢险、抢修行为。
市建委:负责追查开发建设过程中,供热配套工程不到位、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开发、建筑企业责任,责令开发、建筑企业完善供热配套工程,达到工程质量标准;对开发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恶意弃管供热的进行依法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供热中的承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对安全管理、安装、维修、司炉工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开展培训。
市国资委:对国有单位实行主辅分离、转制、改制、兼并等过程中擅自将供热设施移交,致使发生弃管供热现象或无法保证供热的,由市国资委按相关规定处理。
市工信委:负责供热燃煤短缺时,协调供热燃煤储备和铁路运输相关事宜。
市安监局:负责供热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消防支队:负责因市政停水或供热系统失水量过大,供热热源无法供热故障时,调动消防车辆支援运水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12319电话信息渠道掌握供热突发性事件的情况信息,并及时向市信访办通报。
哈尔滨电业局:负责做好优先保证供热用电及解决供热抢险现场临时用电,负责停电导致供热热源停热和热力站停止运行停电故障的快速抢修工作。
市物业供热集团:负责所辖供热企业的应急抢险工作,为市政府供热应急抢险提供救援工作和物资储备工作。
市供排水集团:负责处理市政停水影响供热运行事故的供水故障快速抢修工作。
建立供热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制度,各单位分别指定1名人员具体负责应急联络工作及其职责范围内支援项目的协调工作。
(四)供热企业职责
供热企业是供热应急抢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储备物资和工器具,及时组织供热事故抢险,尽快恢复供热。应急突发事件超出企业的可控范围时,应及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准备
(一)应急队伍准备。依托大型供热企业,按照分区配备的原则,建立8支市级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各应急抢险队伍要保证应急队伍各技术工种人员配备齐全,配备熟练的电工、电焊工、检修工、水暖工、力工、特种车辆操作人员、安全员等工种人员。供热期间,应急抢险队伍实行24小时备勤。各应急队伍应具有值班室、24小时备勤人员休息室、大型工程设备存放场地、抢险工器具库房、抢险车辆库房、备品备件储存库房。
(二)应急设备及物资准备。各市级应急抢险队伍应配备工程抢险车、大型设备运输车、发电车等应急车辆;挖掘设备、吊卸设备等大型抢险设备;探测设备、发电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耐热排污设备、照明设备、排风设备、围挡器械等抢险工器具。储备各种型号的保温管、补偿器、阀门、电机、管道泵等应急抢险备品备件,并实现专场存贮、专人管理、登记备案、及时补充。
(三)应急专家组准备。市供热主管部门组织市技术监督局、供热企业技术专家、锅炉及设备厂商技术专家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应急专家组,对突发性供热故障抢险方案进行评估或提供抢险方案支持。
(四)应急燃煤准备。由市财政提供贷款利息补贴,委托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为市政府储备10万吨供热应急燃煤。
(五)应急预演预练。各应急抢险队伍应定期组织预演预练,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应急人员抢险能力,确保应急工作反应迅速、措施得当、技术熟练。
四、预警发布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经市供热应急总指挥同意,报市应急委批准,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
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经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
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预警,由区级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经区供热应急总指挥批准,由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
五、应急响应程序
(一)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响应:
1、供热企业发现突发性供热故障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立即先行组织抢修并分析研判故障大小。
2、属一般性供热故障的,由供热企业自行组织抢修并采取在小区单元张贴告示等方式及时通知用户,并在1小时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区供热办报告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原因、涉及面积、影响用户户数、预计抢修时间等信息。区供热办接到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将相关故障信息向区政府和市供热办供热投诉受理平台报备。
3、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抢修时间超过8小时的,升级为较大供热突发事件。
突发性供热故障超过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的,供热企业须在1小时内同时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区供热办和市供热办供热投诉受理平台、市长热线12345、城管热线12319报告相关信息,区供热办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将相关信息向区政府及主管副区长报告,确保应急抢险工作信息畅通。
(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响应:
1、所在区供热办接到供热企业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组织街道办事处到达事件现场,组织供热企业全力抢修,并研判事件等级,事件大小,掌握局面。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入户通知居民和群众安抚、维稳工作。
2、根据现场情况,需启动区级供热应急预案的,立即向区供热应急部门相关单位报送相关信息,通知相关单位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3、抢险作业面影响交通流量的,协调交警部门疏导交通;需要道路清冰的,由区政府协调区城管局做好道路清冰工作;
4、水、电供应中断的,与供水、供电部门进行沟通,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5、供热系统失水影响供热锅炉运行的,组织供热企业采取购水的方式确保供热运行;企业购水无法仍无法满足补水需求的,协调园林部门等社会资源力量提供运水支援。
6、发生围堵街路的,由区政府协调区公安分局做好劝解和交通疏导工作;
7、供热企业自身抢险力量不足,区应急办应就近调用区级应急抢险队伍实施就近救援。抢险物资短缺的,调用应急抢险物资;
8、发生供热弃供、弃管的,组织具备资质和相应能力的供热企业应急接管。
(三)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响应:
1、市供热办接到供热故障报告后,应在20分钟内分别向主管副市长、市政府政务值班室、市委政务值班室报告相关信息。市供热办应在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了解情况,控制局面;区供热办组织街办事处、社区在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入户通知居民和群众安抚、维稳工作。
2、市供热办根据现场情况,需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的,立即报请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并根据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令,向有关单位报送相关信息,通知有关单位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3、组织专家组,对供热企业采取的抢险措施予以评估,并向现场指挥部提出抢险措施建议。
4、事态严重的,就近通知市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视抢险情况随时调用应急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有可能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的,事件发生所在区政府做好居民暂时转移安置预案,必要时启动暂时转移安置预案。
5、水、电中断导致供热热源、热力站停热的,通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所属供水、供电成员单位协调供水、供电部门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6、供热燃煤不能及时到场的,调用市供热应急储备燃煤,确保燃煤供应。
7、发生供热弃供、弃管的,组织国有供热企业实施应急接管。
(四)特别重大突发供热事件:
1、市供热办接到供热企业报告后,应在20分钟内向主管副市长、市政府政务值班室、市委政务值班室报告相关信息,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通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1小时内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2、区政府组织区供热办、街道办事处、社区1小时内到达现场,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入户通知居民和群众安抚、维稳工作。并做好居民暂时转移安置预案,必要时启动暂时转移安置预案。
3、2小时内组织专家组到达现场,根据供热故障原因,研究并向现场指挥部提出供热故障抢险方案。
4、调动市级供热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援,随时调用应急抢险物资。
5、因水、电供热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的,市供水、供电部门主要领导到现场指挥水、电抢险工作。
6、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热无法运行的,报请市应急办启动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调用应急抢险资金和抢险物资全力组织抢险,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善后处置及调查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供热应急处置单位要按照事件级别组织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对事故影响、补偿、资金支付等情况进行妥善处理,对事件原因、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上报市、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应急办。
六、应急保障
(一)确保供热应急资金。市、区年度财政预算中应当安排预备资金,用于应对供热应急突发事件,确保供热应急事件的快速及时处理,保障城市居民用热;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抢修资金应当由供热企业承担。市政府确定的应由政府承担的部分,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支出由市财政承担,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支出由市、区财政共同承担,较大供热突发事件支出由区财政承担。
(二)实行供热应急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供热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通讯联络网,供热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各种供热突发事件应在20分钟内按信息传递程序完成传递,各部门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三)实行供热弃管事故处置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擅自委托供热经营单位或供热企业移交供热发生弃供弃管的,供热单位主管部门或主管企业、产权单位未按职责及时解决供热问题造成重大影响或解决不当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进行处理;开发企业及下属公司发生恶意弃管的,开发企业未按职责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的,由市建委在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时一票否决,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程序上报取消其开发资质。
(四)实行供热事故应急处置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供热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 保障供热应急预案 ⬒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合理的处理供热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业主冬季正常供暖,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确保供热安全、运行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供热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故障(事故)类别
根据事故的大小及影响范围,事故可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指对设备及管网损坏程度较小,造成损失在10000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员伤亡,停运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事故。
2、较大事故:指对设备及管网损坏程度较大,造成损失在20000元以下50000元以下,造成人员轻伤人数少于2人,未造成人员死亡,停运时间不超过48小时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对设备及管网损坏程度严重,造成损失在50000元以上,造成人员轻、重伤人数多于5人,造成人员死亡1人及以上,停运时间不超过72小时的事故。
二、应急小组组织架构
1、组长:
职责:
2、副组长:
职责:
3、小组成员:
职责:
三、应急处置程序
1 、事故的类别甄别根据预案事故类别划分,结合现场发生故障(事故)造成的初步影响判别事故类别,然后启动应急预案。
2 、事故应急机制
(1)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是在事故发生的特殊情况下,各部门要统一服从应急小组协调指挥,确保事故处理的有条不絮。
(2)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按信息快递程序完成传递,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3)事故抢修抢险机制。对于出现的各种应急事故进行快速排查、处理和恢复供暖供冷。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抢修抢险预案,建立抢修抢险队伍,具备事故自救的能力。
(4)事故物资保障机制。为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提供物资准备,根据设备状况,备齐物品备件,备齐抢修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以及备用零部件,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
3 、事故具体处置措施
(1)巡查人员发现供热设备出现故障后,立即上报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急小组立即组织抢修人员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或重启设备主机,并根据预案安排信息联络专人及时通知业主相关人员,同时协调好与抢修有关的各单位的关系,及时把现场情况做记录,抢修完成后,把事故报告上报应急小组。
(2)供热管道出现事故后,应急抢救人员15分钟内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确认是否需要关闭阀门,并第一时间上报公司。抢修完成后,把实际情况上报应急小组。
(3)因泄露原因出现大面积失水事故时,及时通知公司及业主,并根据需要关闭主阀门,直致管道维修完毕和补水恢复正常。
(4)当发生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应及时报警,拨打110、119、120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类型及伤亡损失情况等,不得隐瞒事故实情。启动快速应急机制,由组长统一指挥,实施抢险、伤亡救护、人员疏散、设备保障等快速反应。做到“稳、准、快”和“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有条不絮的开展救援抢险工作,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各应急小组成员应保证通讯畅通,服从指挥,步调一致。积极配合110、120、119等各支援队的工作,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5)各类抢修完毕后,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应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若认为事故应追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其他原因导致的事故应认真分析原因,做好对应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应急结束
抢修结束后,公司应召开相关会议,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由组长或副组长宣布应急抢球行动结束。
⬒ 保障供热应急预案 ⬒
质量保障应急预案是企业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一项重要管理计划。它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企业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障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作为一名专业人士,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质量保障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和具体实施策略。
首先,质量保障应急预案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突发事件,如天灾、人为事故或供应链中断等,都有可能对企业的日常运作和产品质量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有一个完善的应急预案是保障产品质量和企业利益的基础。预案应包括有条理的应急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和沟通渠道,以及有效的信息收集和处理机制。通过这些措施,企业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作出反应,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保持客户的信任和满意度。
其次,质量保障应急预案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行业特点来制定。不同企业面临的突发事件类型和程度不同,所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首先,企业应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突发事件。其次,根据现有资源和能力制定能够有效应对的措施。例如,对于质量问题可能引发的客户投诉,企业可以建立一个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以便迅速回应和解决问题。另外,企业还应建立有效的危机沟通机制,包括与供应商、客户和监管部门的沟通渠道,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进行信息交流和协调。
第三,质量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和定期演练。预案的有效性取决于全体员工的积极配合和熟悉程度。因此,企业应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活动,以确保员工掌握应急程序和技能。此外,应急预案还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以应对新的风险和挑战。这种定期评估可以通过组织模拟演练和举行回顾会议来实现,从而找出潜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修正和改进。
最后,质量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离不开科技支持。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企业的应急管理提供了更多可能性。例如,企业可以建立一个实时监控系统,用于持续追踪产品质量指标和风险指标,并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此外,企业还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历史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以预测和预防潜在的质量问题。这些科技手段可以提高应急预案的响应速度和准确性,为企业提供更好的保障。
总之,作为一名专业人士,我深知质量保障应急预案对企业的重要性。一个完善的预案可以帮助企业在突发事件下保护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通过细致的风险评估、针对性的预案制定、全员参与的培训和科技支持的应用,企业可以在紧急情况下保持高效运作。应急预案不仅是一份文件,更是一项组织和管理能力的体现,它在企业的长期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 保障供热应急预案 ⬒
农机应急保障预案是针对农机故障、事故、灾害等临时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保障农机工作正常运转的应急措施。针对不同的情况,该预案制定了不同的应急方案,以确保农民的生产需求和经济效益得到最大化的实现。农机应急保障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应急预案的制订
在灾害状况发生前,农业生产管理部门应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订农机应急保障预案,确保应急措施得到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预案需要详细规定应急机构、应急负责人、应急队伍的组织指挥体系、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物资储备情况、通讯联络、信息发布渠道等方面的内容,以提高应急反应的效率。
二、应急机构建立
农机应急保障预案中应设立应急机构,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应急机构可以由农业生产管理部门、农机维修企业、农民组织和志愿者组成。应急机构需要制定应急预案,依据工作分工进行组织协调,以及对工作藏具体实施指导等。
三、应急队伍作战
农机应急保障预案中要求建立应急队伍,由熟练掌握农机具操作技能的人员组成。队员要以自己的家庭事务为第一,确保支持应急工作时有充裕的时间和能力。队员需要在应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针对不同的工作任务开展攻坚战、援助工作,并进行及时的反馈。
四、物资储备
物资储备是农机应急保障预案中的重要内容。储备常用配件、工具以及燃料、润滑油等物资,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地进行维修保养。此外,还要制定保养有需要的农机具的清单,并做好相应的整机、配件和维护及保修的准备。
五、通讯联络
状况应急下,及时的通讯联络是尤其必不可少的。农机应急保障预案需要明确通讯联络的渠道和方法,以及各个工作环节间的指挥联系计划。同时,还需要准备电子设备、对讲机和备用车载电台等设备,以便进行暴风雨天气下的联系与安排。
六、信息发布
在农机应急保障预案实施过程中,恰当、实时的信息发布能够极大程度上提高工作效率。应及时向群众和各岗位提供信息,谨慎进行突发情况的权衡。发布的信息内容应简明扼要、实际有效,以保证工作的进展、持续和合理的开展。
总之,农机应急保障预案制订来自实际的需要,旨在在农机工作中的突发状况下,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措施的实施,保障农民的生产生活,确保农机工作的高效、安全和顺利进行。为此,我们需要做好一系列预备工作,以确保即便在突发情况下,我们仍能稳定应对、保障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
⬒ 保障供热应急预案 ⬒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城市供热行业应对供热重大事故的能力,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现场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冬季供热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特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各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通过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供热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城市供热条例》、《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公司范围内发生的燃煤紧缺,储煤无法达到7日耗煤量,或因热源事故导致实际供热能力严重受损,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重大停热时间在30小时以上,或停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期供热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发生事故,且依靠事故单位自身救助力量无法解决的重大供热事故。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成立市供热事故应急抢险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负责供热事故预案的制定、实施工作;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包括人员、资源的调动和配置,抢险费用的使用批准等;负责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指挥、协调;负责事故有关信息对外的发布;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成员单位:建设局、经委、发改委、城管局、财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气象局、水务局、电业局、供热公司、中国联通司、中国移动。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建设局:负责对供热事故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组织和协调,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进行指挥和决策。
市经委:负责帮助供热公司协调电煤供应,保障热源供煤稳定。
市交通局、交警大队:负责为我市供热运煤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运煤畅通。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供热事故应急保障资金,保障经营稳定。
供热公司:负责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制定、抢险物资调动及抢险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和保障供热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供热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重大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制定、抢险物资调动及抢险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急救、市政、电业、水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事故处理中发生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审核工作;负责事故预案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3应急指挥办公室下设机构(附组织结构图)
总指挥:
联系电话:
副总指挥:
联系电话:
(1)专家组
职责:负责对出现的重大供热事故提供决策方案。
主要责任部门:
总工办负责人:
联系电话:
(2)综合组
职责:负责重大供热事故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抢险指令的下达和具体抢险协调组织工作;对抢险队伍内部指挥、协调和外援队伍的协调工作;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和各种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事故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统计、整理、初审,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负责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总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生产经营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3)抢险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抢险及安全操作。
主要责任部门:
管网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
(4)技术组
职责:负责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及事故原因调查认定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技术组负责人:
联系电话:
(5)材料供应组
职责:负责抢险设备和材料的购置、保管、运输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后勤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6)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抢险人员的生活和车辆保障,及抢险所需特种设备的协调。
主要责任部门:
行政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7)工程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抢险施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
主要责任部门:
工程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8)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现场围挡防护及事故现场人员设备总体安全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安环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9)接待宣传组
职责:负责接待供热用户的上访工作及对外宣传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客服企划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3、预防机制
3.1企业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建立考核制度。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通过经常性的生产运行状况汇总对比分析,对系统安全进行评估。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
3.2企业每年都要制度详细的夏季抢修计划和检修规程,做好锅炉、换热器、机泵、电气仪表、管线、阀门、补偿器的检修维护工作,并严格做好检修的验收工作,确保检修合格率达到100%。
3.3企业要购置储备电力、输煤、除渣等系统关键设备,避免因个别关键设备故障导致供热系统瘫痪,至少购置一台备用发电机;配备备用水池,保证停水时供热系统的补水需求。
3.4每年采暖前要进行试水、试压工作。运转设备冷态运转3天,检查设备运转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3.5冬季供热运行期间要加强对整个供热系统的监控,通过压力表、流量表等仪器和设备对系统压力、补水量、失水量进行检测,通过系统参数的变化及时发现事故的`苗头。
3.6冬季供热期间企业要加强巡查工作,通过巡查发现有无出现故障的迹象和发生事故的苗头,使运行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早暴露出来,及早制定维护方案,使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巡查时要做好检查记录,巡查记录是分析热网运行状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巡查记录,可以清楚地看到每天补偿器的动作、阀门是否槮漏、固定支墩儿是否发生错位、阀室内是否存水等详细情况,为掌握设施的工作状态、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3.7为了保证一级管网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关断事故管段,同时进行泄水作业,企业要投资将主管网中关键部位的关断阀更换成高质量的阀门。
3.8为保证供热的安全进行,企业要由计划的将一级管网的波纹管补偿器更换为套筒补偿器,防止因补偿器泄露导致供热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送
重大供热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供热事故预案开展自救,并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将事故基本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抢险24小时值班电话:xxx;应急抢险办公室电话:xxx,提出救援申请。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并在1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4.2指挥与协调
4.2.1发生事故的企业必须全力配合抢险队伍开展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抢险队伍要保持与应急指挥部的信息沟通,按照应急抢险工作日报制度,每日固定时间分两次或三次向应急指挥部书面报告抢险救援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汇报。
4.2.2抢险队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抢险救援,在接到抢险命令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指定的现场。在抢险过程中,各单位要再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对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质、机械设备、人员等,抢险指挥部有权直接调用和征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产生的费用做好记录,事故处理后统一补偿。
4.3抢险措施
4.3.1当企业出现燃煤紧缺,储煤无法到达7耗煤量,或因煤质差致使供热能力严重受损,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供热事故时,采取以下措施:
(1)由企业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配专人到有关企业协调调拨和优质燃煤采购工作。同时,将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本预案启动后,由市建设局协调其他热源、供热单位,紧急向事故单位调拨优质燃煤;由市经委派专人与相关企业沟通,协调电煤调拨;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兄弟城市及周边煤源企业,落实优质燃煤。
(3)在应急燃煤调拨过程中,由市经委协调铁路部门,保障铁路运煤的畅通;市交通局、交警大队为运煤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公路运煤畅通。
4.3.2热源或供热单位的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自身救助无法解决时,由市供热燃气办组织应急队伍协助事故单位进行抢修。
(1)补偿器破裂或渗漏处理方法:因为结构上的特点,波纹管补偿器一旦渗漏,便很难修复,所以对于波纹管补偿器渗漏,可采用外加套管的办法进行处理,以保证热网的安全运行。如外加套管的方法无法解决渗漏问题时,应立即更换套筒补偿器。
(2)阀门泄露事故处理方法:运行中的阀门泄露大部分产生在填料和垫片处,而填料的泄露比垫片处的泄露要多一些。填料产生泄露后,可视情况采用拧紧压盖、加填或更换密封填料等方法进行处理。垫片处的泄露可采用注胶的方法进行处理。
(3)管线泄露事故处理方法:对管线的泄露,可视具体情况采取补焊、打卡子、焊短节等办法进行处理;在焊接操作时,要严格遵守焊接操作规程,防止金属过热和变形,产生新的裂纹,对捻缝过的部位出现的泄露,不易再次捻缝,以免泄露扩大;泄露点采用上述方法无法解决时,应立即更换管道。在以上三种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泄水降压操作,可根据集中供热管网上个分段控制阀门的位置,合理地进行关闭阀门的选择操作,尽可能地缩小因事故抢险而造成停止供热的范围。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关闭各换热站的一级网进出站阀门,保持站内循环泵正常循环,保证二级网低温运行,防止大面积冻裂事故发生。
(4)锅炉发生故障时处理方法:公司每个热源站至少有两台锅炉,尖寒期两台炉运行,为了保证供热的连续,应立即关闭事故锅炉进出口主阀,使其退出运行。
其他未列入的供热事故,在抢险过程中,由指挥部下设的抢险组,技术组和专家组共同研究确定抢险方案的设施。
4.4注意事项
现场抢险是一项复杂性大、危险性高、技术性强的工作,要由严谨的科学态度,胆大心细、慎重果断的作风。抢险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防火、防毒、防爆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抢险操作应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修理工担任,现场人员不易过多,并由1-2名专门监护人员。
4.5检修通报制度
4.5.1各热源单位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应设备检修停热时,应提前24小时将基本情况(包括停热原因、目前情况、计划恢复时间等)分别通报给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生产部调度中心。
4.5.2供电部门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供电设备检修需要停电时,应提前24小时将停电原因和来电时间分别通报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生产调度调度中心。
4.6新闻发布
紧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供热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凡供热企业发生的重点供热事故有关信息,必须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方可对外发布。其他单位和部门无权向外部发布供热事故信息。
4.7应急结束
根据事故的控制和发展情况,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5、附则
5.1责任追究
各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对据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5.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供热公司制定、组织实施。各部门也要制定本级的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5.3预案修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变化,以及各类演练中发现新问题,各级,各部门的应急预案要适时进行修订,原则上是2年修订一次。
5.4预案演练
本预案的演练经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5.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 保障供热应急预案 ⬒
质量保障应急预案
作为一个专业人士,我们知道在任何组织或企业的运营中,质量保障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在不可预测的情况下,应急预案是确保质量保障工作能够即时响应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有效工具。本文将以专业人士的身份,探讨质量保障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和如何构建一套完整有效的预案。
首先,应急预案的制定对于质量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首先需要明确预案制定的目的和范围。其次,应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流程。最后,预案还应该明确各个责任方的职责和协作关系。
在制定应急预案时,我们需要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和评估。这样可以更好地了解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我们可以采用PICO模型,即潜在事故因素(Probability)、潜在造成的后果(Impact)、控制措施(Control)和预计影响(Outcomes)。通过对PICO模型的使用,我们可以更好地预测和准备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其次,在应急预案中,合理的组织结构和流程是至关重要的。应急预案需要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和责任方的协作关系,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高效地响应。在实施应急预案时,应当设立一个应急指挥中心,由专门的质量保障团队或管理人员负责统筹和协调。同时,应急预案中还需要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报告流程,以确保信息的传递和统一决策的制定。此外,还需要制定资源调配和紧急采购的程序,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调动必要的资源。
此外,培训和演练也是确保应急预案有效性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不断地培训和演练,质量保障团队才能对应急预案有更深入的理解和掌握。培训应包括突发事件的识别、应急响应流程和使用应急设备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还应定期组织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演练过程中可以模拟各种突发事件,并测试员工在应急情况下的反应和处理能力。通过培训和演练,提高了员工的应急意识和技能,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最后,建立应急响应的监控和评估机制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实施应急预案过程中,需要不断地对应急响应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监控可以通过制定关键指标和监测工具来实现,以评估应急响应的及时性和效果。同时,还需要建立反馈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各个部门之间实时沟通和信息交流,加强协调和合作。
综上所述,作为一个专业人士,质量保障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组织或企业质量工作的重要手段。应急预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评估潜在的风险和挑战,并明确各个责任方的职责与流程。培训和演练可以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技能。同时,建立监控和评估机制可以保证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和及时性。通过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我们将能够在质量保障中更好地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确保组织或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 保障供热应急预案 ⬒
供热防汛应急预案
作为一个专业的供热工作人员,我们必须时刻准备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特别是在汛期,为了确保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的安全,我们需要制定一份完善的供热防汛应急预案。
首先,供热系统的安全是我们工作的首要任务。在采暖季节之前,我们应该对供热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运行稳定。在汛期来临之前,对高危地区的供热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清理积水和杂草等潜在危险因素。同时,我们还应购置所需的应急救援设备,包括抽水泵、发电机、临时输送管道等。这些设备的准备工作不能等到事态发展到紧急关头时才去考虑,而应提前采购和储备。
其次,我们还应建立健全的供热应急响应机制。在汛期来临之前,我们应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了解当地的汛情和救援措施。同时,我们还应组织供热系统的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在突发情况发生时,我们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预先划定应急抢修人员的责任范围,确保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故障设备进行修复。
在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时,我们还需确保有足够的储备能源。在汛期期间,气候多变,可能会出现供气中断或燃气管道受损等情况。为此,我们应提前储备足够的煤炭、燃料油或天然气等供热能源,以保证供热系统的连续运行。同时,我们还要对燃气管道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在供气中断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临时供气车辆或租借气瓶等方式补充燃气。
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与社区居民的沟通和宣传工作。我们应定期组织供热安全知识培训,向居民讲解供热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在汛期来临之前,我们还应加强宣传,告知居民如何应对突发情况,提醒他们及时检查家中的供热设备,避免积水造成安全隐患。
最后,我们还需与相关部门建立起紧密的合作机制。供热系统的安全不仅仅是我们一个部门的事情,还需要与消防、水利、气象等部门进行紧密配合。我们应建立起信息共享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当地的汛情,同时也能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援助。
供热防汛应急预案是供热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时刻保持专业素养,确保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的安全。只有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才能在突发情况面前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快速的反应,保障供热系统的稳定运行。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让居民温暖过冬。
⬒ 保障供热应急预案 ⬒
作为一项公共服务,供热在防汛应急预案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汛情严重的情况下,供热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将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制定一份完备的供热防汛应急预案至关重要。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阐述供热防汛应急预案的重要性以及具体实施方案。1. 应急预案的制定
应急预案是指为应对非计划性事件或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管理方案。在供热防汛方面,预案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划:
(1) 安全措施:确保供热设施的安全运行,包括防水、防雷、防洪等安全措施;
(2) 应急措施:在汛期到来前,需要做好供热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情况良好。一旦发生问题,要实行应急措施,包括汉锅水位控制、机组自动启动等;
(3) 人员安排:针对每一个突发事件,建立相应的应急队伍,并为每个应急队伍制定明确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2. 实施方案
供热防汛应急预案需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供热设施的警示:为确保市民群众生活的正常供热,需要制定及时的预警和警示方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知居民将室内电源关闭并减少用水是降低供热设施受灾损失的重要方法之一;
(2) 应急物资储备:为保障应急情况下设备的正常运转,可以建立一定的应急物资储备,主要包括备用供电设备、备用运行发电机组、备用物资等;
(3) 应急物资的分配:如果某一供热站或某一线路受损,应急队伍可以根据预案,尽快调配应急物资;
3. 评估和调整
随着自然灾害带来的影响,原先的预案可能存在不足或失效,需要通过实际情况评估和调整。具体的方法包括:
(1) 根据历史数据和统计结果,建立一套完整的评估体系,快速评估汛期的损害情况,以便及时排除影响;
(2) 根据前期的应急经验,对预案进行调整升级,更好地应对未来的突发事件;
(3) 将对汛期用电情况的调查和分析,作为调整和改善预案的依据。对于不同区域的供热特点,还可以建立不同的应急预案。
总之,对于供热设施运营单位和政府,建立供热防汛的应急预案至关重要。在日常工作中,要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应急处理的能力。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明确、完备、科学的应急预案,保障供热设施和市民群众的安全与稳定。
⬒ 保障供热应急预案 ⬒
供热防汛应急预案
作为一个专业人士,在供热领域我们需要有一套完善的防汛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确保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保障用户的生活用热。下面我将从预案的制定、应急措施、组织架构和经验总结等方面来谈一下。
首先,预案的制定应充分考虑供热系统的特点和可能出现的灾害情况。应对洪涝灾害,我们需要确保供热系统的安全运行,避免设备损坏和漏气等问题。预案需要包括防汛和应急工作的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操作步骤。定期组织演练和演习,不断完善和更新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其次,应急措施是防汛应急预案的核心内容。在预案中,我们要明确不同洪涝灾害阶段的应对措施。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我们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排查供热设备和管网的安全隐患,加强巡查和抢修力度。同时,要加强沟通和协调,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联系,及时获取灾情信息,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为了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我们还需要合理组织架构。预案应包括预警系统、指挥部、救援队伍等部分。预警系统要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洪涝灾害的发展趋势,预警信息要及时有效地传达给指挥部和救援队伍。指挥部要成立专门的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项救援工作。救援队伍要做好相关培训和物资储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最后,我们需要总结经验并不断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每次洪涝灾害后,都应组织回顾会议,总结应急措施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经验交流。根据总结的经验,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作为一个专业人士,我们应时刻关注洪涝灾害和供热系统的安全运行。制定一套完善的供热防汛应急预案,是我们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之一。在预案的制定、应急措施、组织架构和经验总结等方面,我们要严谨务实,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洪涝灾害,保障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为用户提供可靠的生活用热。
⬒ 保障供热应急预案 ⬒
随着气候变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气象灾害的频繁发生成为了城市供热行业的一大考验。在防汛抗灾的工作中,做好供热系统的防汛保障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各地供热部门要制定《供热防汛应急预案》,在应对灾害时高效地处理供热系统的问题。一、应急预案的制定
供热防汛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城市遭受强降雨、洪水等灾害情况下,保障供热系统正常运行,保障居民的供热需求而制定的紧急应对计划。应急预案制定要充分考虑各种自然灾害因素及其对供热系统的影响,合理规划应对措施,确保系统对各种极端情况的合理应对。
在制定预案时需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灾害风险分区
对城市供热区域进行风险分区,将不同风险区域的治理措施制定为预案的内容之一,让人们知道所处地区的灾害风险等级,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
2. 应急物资储备
增加应急物质储备,如燃煤、液化气等物资储备可以及时加热,并加强临时储备装置的安全防护建设。
3. 应急设备维护
增加备用发电机组、储备水泵、出水阀门等备件储备数量,确保备件的质量合格、数量充足,以备不时之需。
4. 安全排水系统
排水管道不能有死角,适当提高排放的水管道线路的高度要求,尽可能避免损坏,确保排放顺畅,减少污水的反流。
5. 应急突发情况处理机制
当发生意外情况时,供热部门需要设计具体安全处理方案。提高员工处理应急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能力,让他们能够在短时间内对问题作出及时、科学的灾害响应措施。
二、应急预案的实施
应急预案的实施是保障城市供热系统顺利运行的关键环节。在实际操作中,要加强对各项措施实施的监督,提升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使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作出正确反应。
实施过程中,应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现场巡查
供热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加强现场巡查,提高对供热系统水位、排水口等相关设施的监测频率和覆盖面积,及时了解局部地区的情况,尽快发现并处理各种问题。
2.强化应急响应能力
供热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员工的意识,以及应变能力,互相配合,支持全员应急响应。
3.加强信息发布
应该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为企事业、市民提供对应的安全预警和防范指导,提高排查、监控、应急处理和维护隐患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4.强化安全教育
在工作日常中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供系统的安全培训计划,让员工充分了解遇到紧急情况应该如何应对以及应该怎么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客户利益。
三、总结
城市供热部门的防汛应急预案是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必备的一种工具和保障。只有制定正确合理的预案,加强维护保养,随时解决应急事情的能力,才可以确保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下,保障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为全城市充分提供温暖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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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内冬季防寒防冻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降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对辖区居民工作和生活造成的不便,确保群众安全生产、安全过冬,将灾情损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防寒防冻应急指挥机构
为加强对辖区防寒防冻工作的领导,成立龙山镇冬季防寒防冻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的防寒防冻工作。由陈家松担任指挥长,陈显志担任常务副指挥长,各联点领导担任副指挥长、驻村干部、村(居)、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各指挥长、副指挥长实行村(居)、企事业单位包点工作制度。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黄胜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分8个工作小组:
1、工作督查组。组长:黄再勇。由防寒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及纪委监察室组成,主要负责对指挥部部署工作以及领导指示事项的督查落实,及时归纳、整理、总结全镇防寒防冻工作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并协调各小组工作。
2、交通保障组。组长:贺廷海。由农林交管站和创卫办组成,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护以及道路溶冰工作。
3、医疗卫生保障组。组长:周家安。由龙山镇卫生院负责,组织防寒防冻期间医疗救助。
4、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周家安。由民政办和财政分局组成,负责群众日常用品、食品供应信息的掌握及困难群众防寒防冻、生活救助。
5、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保障组。组长:贺廷海。由镇安监站、消防中队组成,负责防寒防冻期间安全生产、消防知识的宣传以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保障。
6、治安秩序维护组。组长:周家安。由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组成,负责防寒防冻期间社会治安的维护。
7、农作物防寒指导组。组长:张华。由水利站、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组成,负责指导帮助农民加强农作物、牲畜防寒防冻,安全越冬。
二、防寒防冻工作措施
为确保全镇防寒防冻工作顺利进行,各村(居)、站所、企事业单位要根据乡冬季防寒防冻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防寒防冻措施。
一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村(居)要成立若干宣导队,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千家万户,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全镇民众防寒防冻信心,发动全镇民众支持配合乡政府的工作,积极主动投入到防寒防冻工作中来。
二要认真摸底。全镇防寒防冻工作人员尤其是民政部门同志要及时掌握防寒防冻期间全镇群众的生活情况,摸清困难户的底子,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展开救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要准备力量。各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人员积极开展工作,并强化工作纪律要求,一声令下,确保人员快速集结,到岗到位,不能出现工作脱节现象。
四要准备物资。镇社会事务办要准备好棉被等保暖物资,以便及时救助困难群众。农林交管站和创卫办要准备好足够的除冰物资、融冰剂、除冰工具,确保各项除冰物资及工具到位,及时开展除冰工作,保障道路安全和绿化植物安全。
五要信息畅通。防寒防冻期间,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有专人负责联系,保障防寒防冻信息的畅通,一有紧急情况,必须及时上报指挥部,否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启动应急指挥程序
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后,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指挥部:采取召开防寒防冻紧急会议、下发防寒防冻紧急通知、指挥部领导讲话等多种形式动员部署防寒防冻工作,下达防寒防冻指令。
办公室:建立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通报和防寒防冻情况,及时下达防寒防冻指令,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的信息收集与处理,汇报防寒防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防寒防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督查组:按分工分赴责任区现场指导、督促责任单位防寒防冻工作,协调解决责任区防寒防冻工作中存在问题,并将责任区防寒防冻进度、好的做法、存在问题等情况一天一次报防乡寒防冻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
2、交通保障组:协助交警大队分赴主要交通路口,指挥疏导人员车辆,防止交通堵塞;组织社会车辆随时执行运冰和运送居民生活物资物品任务。
3、医疗卫生保障组:建立昼夜值班制度,防寒防冻工作中遇有医疗救助时,按要求及时给予救助。如有大型防寒防冻行动,协助卫生部门派出医疗救护车现场待命,随时执行救助任务。
4、居民生活物资保障组:按照方案和防寒防冻情况,掌握市场供应动态,积极联系货源,储备居民生活物品,确保防寒防冻期间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5、电力供应维修保障组。组长:刘应良。由龙山供电所组成,负责电力供应维修。
6、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保障组:检查安全生产及火灾隐患整治情况,及时处置安全生产及火灾等险情。
7、治安秩序维护组:加强巡逻巡查,严厉打击防寒防冻期间趁火打劫等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8、农作物防寒指导组:指导帮助农民加强农作物、牲畜防寒防冻,安全越冬。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工作职责,保障全镇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境内主干道上的冰雪要撒盐、清扫,每天要及时清运所有堆在路边的积冰,确保行路安全。
(二)境内道路遇有突发交通事件,协助交警部门及时处置。
(三)防寒防冻期间,各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为困难户、孤寡户及时提供救助,确保不冰死人、不饿死人。对有危险的民房要紧急疏散居民群众,确保不出现伤亡事故。
(四)要加强对农村农作物、牲畜的防寒防冻指导,尽量减少农民损失。
(五)医疗卫生保障组要及时对防寒防冻期间受伤群众实行医疗救助,确保防寒防冻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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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城市集中供热事故(以下简称供热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供热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山东省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济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宁太白湖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发生的供热事故,具体包括:
(1)热源厂锅炉、机组以及辅助设施等发生故障、爆炸、火灾,导致无法正常供热或人身伤亡的;
(2)供热管网发生爆管影响大面积区域供热的;
(3)换热站出现运行故障导致大面积停热或人身伤亡的;
(4)室内采暖用热系统爆裂,导致大面积停热或人身伤亡的;
(5)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破坏供热系统,导致大面积停热的;
(6)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的;
(7)战争、恐怖活动导致影响大面积区域供热的。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在区管委会领导下,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供热企业、咨询机构等的`职责,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有效处置供热事故和突发紧急情况。
(2)统筹安排,协调配合。统筹安排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急处置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共享信息,形成处置合力。
(3)分级管理,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城市供热安全保障与应急处置体系,根据供热事故的社会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分级,落实供热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成立太白湖新区供热事故专项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供热事故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处置工作。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管委会分管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安全事故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供热事故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根据区管委会应急工作方案,指导、协调较大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和重大及以上级别供热事故的先期处置;落实供热事故应急保障资金;加强敏感、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供热事故或预警信息监测预警,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协调调度全区供热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根据供热事故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承担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2 办事机构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落实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各项部署;指导、协调有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和职责,开展供热事故应急处置;负责区供热事故应急预案的起草、修订、演练与实施;建立供热事故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供热事故应急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依法依规报告信息;负责供热应急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2.3 工作机构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事发地镇(街)政府组成。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信息简报、文字材料,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
(2)抢险救援组。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区建设、公安、安监、质监、交通运输、经发、城市管理、环保等相关部门单位及事发地镇(街)政府组成。负责根据供热事故现场情况,制定应急处置具体措施,按照应急预案处置规程要求迅速组织力量、设备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
(3)医疗救护组。由区社发局牵头,区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单位及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组成。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以及收治伤亡人员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4)宣传报道组。由区宣传部、区建设局牵头,区党群工作部等相关部门单位及事发地镇(街)政府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新闻报道计划,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研判、引导,以及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
(5)交通治安组。由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和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牵头,事发地镇(街)政府组成。负责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管控及秩序维持,对已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做好应急运输保障等。
(6)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镇(街)政府牵头,区经发、社发、财政、供电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通信、电力保障及其他应急处置保障;提供应急救援现场人员办公、食宿的后勤保障等。
(7)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镇(街)政府牵头,区社发、人社、党群等相关部门单位及有关保险机构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8)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事发地镇(街)政府、区安监、监察、公安、党群、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并应当邀请区检察处派人参加。
2.4 专家组
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召集相关领域专家及相关部门、单位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参加各项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对供热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持,参与事故调查。
3 预防监测
3.1 重点风险隐患
我区集中供热主要存在以下重点风险隐患:热源厂锅炉、供热首站、换热站等压力容器存在爆炸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供热中断;高温水管网存在破裂泄漏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供热中断;极端恶劣天气下热源供应不足,导致供热中断;自然灾害、煤炭不足、停水停电、施工破坏、人为因素、其他行业事故等导致供热中断。
3.2 预防
供热企业要建立企业供热事故预防体系并组织实施;按照区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组建应急队伍,配备抢修物资及抢修设备;做好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及时、准确上报信息;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及恢复供热工作;完成其他各项应急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供热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供热企业进行重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供热事故预防工作。要建立与能源供应部门的沟通机制,对燃煤、燃气资源的供需状况实施动态监控;检查供热企业应急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专业人员的落实、维护保养等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加强非采暖季集中供热设施的检修,加强采暖季供热安全运行检查;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供热设施的安全监控;采用技术手段,定期对供热管网、电气设备、锅炉房进行安全检查,并建立数据档案;加强新建供热设施的施工监管;建立危险源档案,定期开展供热设施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3 监测预测
区管委会要建立供热事故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等多渠道收集信息,应对重点部位、危险源等进行持续性监测,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要求;要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及时作出预测判断;对于区外发生的突发事件,要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我区的防范预测工作,及时完善防控措施。
4 预警
4.1 预警
供热事故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区域范围,从高到低可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4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可能发生一般供热事故时,启动蓝色预警;可能发生较大供热事故时,启动黄色预警;可能发生重大供热事故时,启动橙色预警;可能发生特大供热事故时,启动红色预警。
4.2 预警发布与解除
蓝色预警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与解除,红色、橙色、黄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与解除。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及时收集、上报供热监测信息,实施预警发布。符合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条件的,要及时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事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博、内部专用网络等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4.3 预警响应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向有关部门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采取预警响应措施;区供热主管部门要对热源厂、供热企业运行状况及主要参数实时进行监控。供热企业要按照企业应急预案实施预警响应,迅速调集应急队伍、设备、物资、车辆,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向当地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预警响应情况。
5 信息报告
5.1 报告程序
(1)供热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等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拨打供热企业应急电话向供热企业报告。供热企业应急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派抢修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初步判断事故等级。
(2)供热事故一经确认,供热企业应立即向当地供热主管部门报告,若为生产安全事故,应同时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相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同级政府;镇(街)专项应急指挥部、供热企业力争在15分钟内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逐级上报到区管委会的时间距事件发生最迟不得超过100分钟。
(3)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供热事故应急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5.2 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供热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6 应急处置
6.1 先期处置
(1)发生供热事故后,供热专营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事故发生地镇(街)、区供热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摸清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类型及事故原因,对潜在危险性作出评估。
(3)要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确定事故等级和启动应急响应。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当供热事故所在地镇(街)应急力量不足时,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及时调配全区供热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4)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6.2 分级响应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将供热事故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4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72小时以上,或者发生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供热事故。
Ⅱ级(重大):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或者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供热事故。
Ⅲ级(较大):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或者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供热事故。
Ⅳ级(一般):造成1千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或者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供热事故。
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6.3 中期处置
(1)安全警戒。设置警戒线,部署警戒力量,实行交通管制,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影响救援工作。
(2)疏散人员。将居住在事故波及区域的群众及时疏散到安全区域,并做好事故波及区域的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的转移工作。
(3)抢险救援。现场抢险人员要按标准进行安全防护,根据救援方案和事故处理措施要求,充分利用各种抢救设备,实施切断泄漏源、抢救伤员、保护或转移供热设备、封闭现场等工作,迅速排除险情。要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如发现爆炸征兆时,应立即报告,并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4)医疗抢救。要迅速在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及时将重伤人员送至医院治疗。
(5)热源应急供应。及时切换热源或采用其他应急措施、设备,对供热重点区域、人群进行应急保障,避免更大损失。
(6)环境监测。开展应急监测,对泄露的有害气体进行监测,为管理部门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提供技术支撑。
(7)后勤保障。及时组织调集抢险抢修物资,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6.4 后期处置
(1)现场清理。采取有效措施,清理事故现场,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2)善后处置。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并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要依法依规给予抚恤或补偿。有关保险机构要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调查与评估。一般事故由镇(街)政府组织调查;较大事故由区管委会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书面报告;重大及以上供热事故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
(4)恢复重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镇(街)政府负责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7 信息发布
供热事故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各级宣传部门要在供热事故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一般供热事故处置信息由事发地镇(街)政府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供热事故信息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
8 应急保障
8.1 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1)救援队伍建设。各供热企业要根据热媒性质、设备设施类型和供应规模,建立企业应急抢险队伍,镇(街)要建立满足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各应急抢险队伍是供热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要服从区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指挥,明确联络员及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救援联系渠道畅通和应急救援队伍快速反应。当发生供热事故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上级政府给予支援。
(2)救援物资设备保障。各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机具、车辆和物资,建立完善的抢险物资管理制度和定期检查、保养、更新制度,每年10月10日前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备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并接受区专项应急指挥部督导检查。
(3)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镇(街)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定期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备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调派或临时征用镇(街)或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地各单位要予以支持。
8.2 资金保障
供热企业应在年度预算中留足应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和维护抢修设备、组织应急演练等。处置供热事故所需各项经费,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故发生地镇(街)政府协调解决。
8.3 技术保障
逐步实施热电联产主干管网互联互通,满足不同区域、不同企业间的供热相互调度供应。形成以热电联产为主、清洁能源供热为补充的集中供热管理新格局。加快供热自动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建设,及时掌握供热参数运行及预警情况。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集通信网络、调度指挥中心、移动指挥平台为一体的通信指挥体系,提高供热事故应急指挥系统与专业处置队伍的应急通讯质量。区建设局应关注供热技术的发展趋势,组织供热专营企业对先进技术进行研究,培养高素质的运行管理人员和抢险抢修人员,不断提高全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9 培训和演练
9.1 教育培训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9.2 应急演练
要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适时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各供热企业要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演练音像资料等应及时归档。
10 责任追究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供热事故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应尽责任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1 附则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经区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镇(街)政府要参照本预案,制订本辖区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本预案中的镇(街)包括石桥镇人民政府、许庄街道办事处。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保障供热应急预案 ⬒
3.1信息报送
重大供热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供热企业应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供热事故预案开展自救,并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1小时内)将重大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抢险24小时值班电话:xx;应急抢险办公室电话:xx),提出救援申请。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抢险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并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3.2指挥程序
3.2.1应急抢险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由总指挥批准同意启动本预案,并向指挥部办公室布置任务。
3.2.2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案启动指令后,立即向综合组下达抢险命令由综合组通知各组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并按预案预先设置的抢险程序,根据现场应急抢险工作的需要和预先分工,指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3.3抢险程序
3.3.1市供热事故抢险队进入事故现场后,发生事故单位必须全力配合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要随时保持与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的信息沟通,同时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随时将事故的最新情况向应急抢险指挥部报告。
3.3.2抢险任务明确后,各小组按分工开展工作,抢险队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指挥、调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抢险救援。在抢险过程中,各单位要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对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机械设备、人员等,抢险指挥部有权直接调遣,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产生的费用做好记录,事故处理结束后统一结算。
3.3.3对供热期间突发弃管锅炉,应启动供热事故应急保障资金,由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核准后报总指挥批准,由市财政在供热事故应急保障资金中支付。
3.4新闻报道
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的综合组负责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凡供热企业发生的重大供热事故的有关信息必须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方可由该组对外发布。其他单位和部门无权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3.5应急结束
根据事故的控制和发展情况,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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