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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作文风的记忆|抒情作文风的记忆(集合十一篇)

发表时间:2019-01-03

抒情作文风的记忆(集合十一篇)。

▲ 抒情作文风的记忆

平时睡觉前洗手不怎么在意,今天特意观察了一下,看看手,就想到了自己的皮肤,突然想起曾几何时看到的,皮肤是人生最好的日记本,可是忘记了是谁写的,上网搜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后来一想算了吧,不找了。

文章是不找了,但是躺在床上睡不着觉,把手从被窝抽出来又仔细看了看,发现儿时调皮捣蛋留下的伤痕隐隐约约还可以看到轮廓,那道伤痕是太喜爱父亲给我买的小刀不小心让它和我的血肉来了次极其亲密的接触以至于写下了我的第一篇日记,看这道是上小学和同学到河边掏龙虾是被它的钳子给夹出了血,还有这道...这道...

看着手上的记忆又想到脸上也不缺少这类的思念,记得左脸有好多伤痕,即有打架留下的,也有不小心被自己挖破的。

想着自己的伤痕,脑子里突然浮现曾经熟悉的手以及那手上的记忆,最先浮现出的是二哥的手,老哥的手是什么样子的已记不清,但我想除了胖恐怕还是胖吧,我只记得他一只手的.大拇指的根处有一道清晰可见的痕迹,虽然他的伤已是将近十年了,但当初伤的太深。接着父亲宽厚的大手掌出现在眼前,曾记得这个手掌在我哭泣时温柔的擦去我眼角的水珠,在我犯错误是严厉的落在我的屁屁上,然后只剩下火辣辣的痛。最后在脑海出现的是爷爷的手,爷爷那曾经撑起9一个家庭的手掌已变得瘦骨嶙峋,不见红润,不见了血色。

▲ 抒情作文风的记忆

那一段留给我的记忆,是美好的记忆,是幸福的记忆。今天小编就来分享留给我的记忆抒情作文,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留给我的记忆抒情作文(一)

童年就像一杯加了香甜牛奶的咖啡,很甜很美,但夹杂着一丝苦涩。六年的美好时光,转瞬即逝,让我懂得了很多很多。在学校里,我体会到了友谊的甜美,体会到了学到知识的乐趣,明白了关心他人的温馨……学校,给了我太多太多快乐的回忆,现在,我们快毕业了,也要对与我们朝夕相处六年的母校,说再见了,这儿装载着我们的太多不舍,太多回忆。

一年级的时候,我刚刚从幼儿园来到这个小学,一切都是那么陌生,不管是同学,还是老师,都不一样了。我们彼此都有点害怕,又陌生,互相打听着,介绍着。没过几天,我们就熟悉了,都打成一片。上课,我们听老师讲课,还时不时偷偷说两句悄悄话,抿着嘴偷偷地笑,好像是在庆幸没有被老师发现;下课,我们像离弦的箭一般冲出教室,冲向校园一角的滑滑梯,在上面爬来爬去,说着笑着,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甜美的微笑,一点也不怕衣服变成擦滑滑梯的“脏拖把”,直到上课铃声响,我们才不舍地走回教室。我们坐在教室里,心还是想着在滑滑梯上玩的游戏呢!

不知不觉,我们长大了,四年级了,教室也搬到了四楼,除了下午放学的一点点活动时间,我们越来越少到楼下的滑滑梯上玩了。

不久,我们迎来了第一次集体生活:社会实践活动!我们都高兴极了,说着,笑着,仿佛又有了小的时候那种无拘无束的的感觉,在这次社会实践中,我们收获了勇气,每个人都勇敢地走过了浮桥;我们收获了快乐,自己抓了一只又一只小螃蟹;我们收获了友谊,我和我最要好的朋友产生了冲突,但是,我们相互理解、原谅,明白了有友谊的真正含义,这次社会实践,拉近了我们彼此之间的距离,我们更加了解了对方,让我们的友谊加深了一层。

光阴似箭,时间过得好快,我们六年级了,马上就要毕业了,对同学、老师、校园都很不舍,我们同窗学习,朝夕相处了六年,一下要分开,觉得有许多想说的话还没说完,想做的事还没做完,想把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个时候,但是这不可能,我们要长大,我们要学习更多的知识。我们虽然要分开,但是,我们可以以好的成绩来默默地报答老师,以真诚来对待朋友,让友谊之花永远绽放,四季常青。

童年这一杯咖啡有苦有甜,但这喝完的之后的回味却是甜得无法言喻的。你会发现,有一个美好的童年是多么幸福的事,敞开心扉对待一切,对待以后的生活、学习。让这些美好的事物永远存留在我们的脑海里,不融化,不磨灭……

留给我的记忆抒情作文(二)

有些东西失去了才觉得惋惜,有些东西失去了才因拥有过觉得珍贵。有些东西失去了才悄然发觉,它早已留在你的记忆深处。在我记忆的深处友谊刻下了深深的印痕。

朋友就是彼此有交情,彼此很要好的人。他比钻石跟纯洁,他比黄金更珍贵。一位要好的朋友,一段珍贵的友情会让你刻骨铭心。

文是我就最要好的朋友。他是一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子。他长得很高,比同龄人高出一头。他的鼻梁又高又挺,葡萄似的大眼睛笑时就眯成一条线。不过美中不足的是双眼还没领略人间风光就被黑眼镜夺去了光彩。

从小学起,我们就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笑,一起哭。我们就如一个配合默契的小组和。那是的时光过得很快,或许是她的存在使我忘记了一切。去年,因为教学楼重建,文转学了。我们恋恋不舍地挥手告别。文笑着答应我,无论相隔多远,我们总是最好的朋友。这一切似乎是美好的,可从此之后,我们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少,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就算偶尔见一次面,也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嬉戏打闹,再也不像以前一样亲密。好像是好久不见生疏了;或是我不在她身边,他把我置之一个不理的国度;要不然就是环境改变了他。有人说因为上帝羡慕我们的友谊所以把我们拆散了。

虽然他对我如此置之不理,但我仍然把他当作朋友,不愿抛开这段友谊,不想失去这位昔日的好友。我想尽一切办法,作出一切努力,想挽救这段遗失的友谊,可发现所做的一切多是徒劳。轻轻哭泣之后,抹去眼角的泪,不在回想过去。慢慢的憧憬未来。挽救不会的友谊只好把他留在记忆的深处,用心将它尘封。试试打开记忆的'大门,将他深刻在脑海中,不再提起,直至忘记。

友谊失去了才觉惋惜,失去了才因拥有过觉得珍贵。友谊失去了,才悄然发现它早已深深刻在你的记忆深处。

留给我的记忆抒情作文(三)

雨夜,雨滴欢快地跳动着,跃起一片无色涟漪。

公路中间,一抹小小的红影,那是一个孩子。红色的大扇仿佛是她的天空,为她遮风挡雨,亮红色的吊带长裙轻轻舞动着,裙角微微湿润,一头棕黑色的齐腰长发整齐地梳在脑后,女孩的眼睫煽动,一双眼睛睁开了,狭长的丹凤眼,血色的眸子好不灵动,却又透着几分冷意。刺眼的白光照在她的身上。她冷冷地抬脚准备离开,疾驰的轿车却已在眼前,“砰!”她睁开眼睛,她被推到了一旁,玉白手臂微微有些擦伤,而她身旁的,是一个与她年龄相差不大一个男孩子,双眼紧闭着,白色的休闲服染满了鲜血,苍白的小脸没有一丝血色,双唇紧抿着。但也能看出这是一个很漂亮、很帅气的孩子。 那辆黑色的轿车已经远去。女孩捡起身旁的伞,蹲下身子,血色双眸却还是冷意。抱起这个略微比她还要高些的男孩,跑向了医院。一夜,天已经亮了。男孩睁开了眼睛,首先看到的便是女孩那双冷冷的血眸,苍白的手缓缓抬起,抚上女孩的眼睛:“离儿,没事就好。”母亲临终时告诉她,有一个与他一般大,有着血色眸子的女孩,是他从未见面的妹妹,他是个男子汉,他要保护妹妹,妹妹是他唯一的亲人。莫离的血眸依然毫无感情地看着男孩:“你是谁?”男孩扯着嘴角,努力的笑着:“我叫莫殇。”莫离垂下眼帘,拿开莫殇的手,他的手很凉。“我走了。”莫离站起身来,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开。莫殇笑着道:“走吧,记得回家。”他不想要她离开,,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呢?他们没有家,他这样说,只不过是想要再见她一次,他没有多少天了。莫离还是离开了。“砰!”枪响。“抓住她,那可是最好的试验品!”

黑衣男子向身边几个手持架着机关枪的男子道。莫离勾唇,抬起自己的小手,一团火光乍然浮现,她是异能人!火光在她的手中跳跃着,越来越大,越来越耀眼。不待几个将自己围住的男子开枪,手一挥,只留下一堆灰色的残渣。娇小的身体灵巧地在建筑中穿梭自如,她的力量并不多了,而今天的人却是有几个比她强大的异能人,她只希望,最后能见那个男孩一次,从小就没有人关心过她,他是第一个让自己心里温暖的人。用尽全力奔跑着,她要见他最后一次!医院里,红色的身影飞奔着,134号,她推门而入!“离儿,回来了就好。”他笑着,淡淡地说道,眼里却满是温柔和宠溺。莫离的身体颤动着,扑向莫殇。抬起他的脸,毫无表情地说道:“我要走了,好好照顾自己。”莫殇稚气的小脸始终满是笑容:“一起走吧。”抬眼看着屋里的黑衣人。“我不会让你死!”莫离跳下床,有些气愤地说道。“没用的。”莫殇拿起身旁的心电监护仪,那条连接他生命的线起着小幅度的波澜。莫离没回头看,她握紧了拳头。双手跳动着美丽的火苗,“给我烧!”莫离手一挥,一排打头阵的人瞬间消失,一旦能量用完,她的路便是死亡!看着不断涌来的大批人群,她终于垂下了手,闭上了眼睛,血泪从她的眼里滑出,跪在床边,握住莫殇的手,身体燃起了红色的火光,“不好,她要自爆,快离开!”一人惊恐地叫道。狼狈的精英人物争先恐后,她不由得低笑了一声。她身上原本茂盛的火光越来越小,直到一丝不剩。一点红色的晶莹飞到莫殇的脸上,她的身体在消失!睁开血色的双眸,满是暖意,她开心地笑了:“哥,我要走了,好好照顾自己。”莫殇猛地惊慌了,想要抽开她的手,却是牢牢地黏住一般。“哥,我会一直看着你,离儿走了。”莫离的身体终于透明。终是化作点点星火在空气中弥漫着。莫殇颤抖着双手:“离儿,不要!”星火渐渐形成一排整齐的字体:哥,不要忘了离儿。一切的悲伤与不舍全部在这微弱的星火里消散......

一年后————男孩仍然稚气的脸庞多了些稳重,却少了那纯真的笑容。莫殇走出了医院,手里紧紧握着一张照片,那是莫离红裙飘扬灿烂的笑容。

▲ 抒情作文风的记忆

咖啡,苦中带甜,只有细细品味才能品尝出其中的美味。

那是在一个令人昏昏欲睡的午后,班主任突然快步走上讲台,告诉我们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夏子墨要转学。话音刚落,全班都沸腾起来,只有我一个人静静坐在位置上,这是初次品尝咖啡的味道,苦中带涩,不正是我现在的心情吗?万分不舍,都汇聚在我的目光里,谁能忍受同学转学带来的痛苦,毕竟我们共同前进了六年。

时间如流水般流逝,也冲刷了前日的痛苦,是呀,天下哪有不散的筵席,虽然她曾在生命中扮演过一个重要的角色,但是,话剧也有结束的时候,白雪公主和王子过了快乐的生活,我们不可能因为生活中的一些小插曲,就不去前进,生活还是要继续的,要在其中去领悟真谛,痛苦并快乐着,这是最高的境界。

离小升初还有半年的时间,离别是迟早的事,但在离别中,感受到更多的是人情温暧,不然不会那么的舍不得,再回想快乐瞬间时,就不会感觉伤心,我想,这就是咖啡的魅力,先苦后甜,让人回味无穷,记忆就像咖啡色,苦中带乐,只剩余味绕口中。

作文点评:

作文写作者对一个要转学离开的同学的依依不舍之情。对这种感情作了较多描写和抒发,还用了“品尝咖啡”的味道来做比喻。但是,作文应该具体写一件与这位同学在一起共同学习生活的事情,缺少这样的具体描写,作文内容显得有点空。

▲ 抒情作文风的记忆

时间是一条不老的河,流走的是凡事,沉淀的却是记忆与感悟。

题记

暖忆奶茶香

叮铃,叮铃我不耐烦地关掉闹钟,烦死了,再睡会儿吧!哎,快醒醒。原来是老妈,香甜的美梦又被打破了,今天怎么不上学?老妈一脸诧异地问道。天哪!现在几点了?快七点吧。我顿时吓晕了,怎么办,马上迟到了。妈,今天不吃饭了。说完便匆匆洗把脸,丢上书包,冲了下去。还好到了学校没上课呢。下课后,我整理书包,才发现,一桶奶茶,一杯开水,静静地躺在我的视线里,心头一股暖潮。我把奶茶与开水慢慢冲调着,那雾气蝶似地升腾到空中,一股奶茶香顿时弥漫开来。

浓浓的奶茶香,温暖着记忆的深处。

暖忆阳光情

漫步在午后的小道上,有一种别样的感觉,阳光洒在树梢上,透过绿叶的间隙投在地上斑驳的影像,错综交织。我与好友相伴游玩,恰逢这宁静安详的景象,莫名的感动涌上心头。一路上说说笑笑,彼此分享着内心的小秘密,谈点人生志向,聊些世间百态,心里美滋滋的,暖暖的阳光洒在身上,让你倍感舒适。好友引我到一清静处坐下,彼此一起回忆着曾经的那些故事,那些感动,即使雨下得再大,路上的行人有多么的稀少,我们一定会在路口处,伫立凝望着对方的身影,然后一起相伴,走累了一起扶助,走远了一起回顾想到这里,一股暖流涌在心头,与那阳光的暖意,会在一起,交融

午后的阳光情,温暖着记忆的深处。

暖忆疗伤声

还记得那次考试考得一塌糊涂,独自一人徘徊在大街上,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带我飞,飞过绝望泪水不禁流下,我知道,那一课,是你的歌声替我疗伤,给自己,后来,终于,我经过不懈的努力超越了自己。感谢你的那时那刻你的《隐形的翅膀》,陪我度过那个悲伤的夜晚。

嘹亮的疗伤声,温暖着记忆的深处。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时间在一点一滴中消逝,留给我的只有那些温暖的记忆!

▲ 抒情作文风的记忆

一个平常的下午,电话不经意的响起,微看到一个已经从手机里删除的电话号码,那个已消失了近三个月的号码,迟疑了一会,还是轻按下了接听键。电话那头,传来了那个男人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只是一些简单的家常,微已经死了的心却被再次惊扰,男人只是说,路过她家,想起了她,想知道她好不好?微以为,自己可以做到彻底的'放弃,那个永不相见的誓言,好似一把剑悬在头顶,最后一次电话中,男人的绝情就好像在昨天,接这个电话,对自己,又算不算一种背叛?微,再次陷入了记忆的泥沼。

偶尔看到的一个电视剧的情节,让我也不禁感伤起来。爱情,也许终究就是一场游戏。在你进我退中,谁知道谁会笑到最后。那个男人,总是那么的不在乎那个女孩,却总在女孩一次次心痛的离开后,适时的打个电话让她开启那段尘封的痛苦回忆。

我笑这个女孩的傻,却无法不感伤她的真。都说男人不会让心爱的女人落泪,可如果没有爱,谁又能让她落泪呢?当女人不会为男人落泪,也就只有一个解释了,她不再爱这个男人了。

没有看到故事的结局,却感知到女孩对那个男人深深的失望。失望,或许是一种折磨,但何尝又不是一种幸福?如果一直生活在一个看似有希望却没有明天的童话里,等待这个傻女孩的,可能就不只是折磨那么简单了。

多年以后,也许女孩还会想起这个不爱她却惦记她的男人吧,可我相信,那个时候的她,不会再心痛了,对于那段曾经或幸福或痛苦的过往,她只会报以一笑。记忆,有时候也是一种财富,一种人生经历的纪念。不过,在路过某段沼泽时,要学会避开。这样的人生,应该会更加的无憾吧。

▲ 抒情作文风的记忆

正因为有了文字,才使得人类文明能够得以记录与传承。那些被称之为国粹的,之所以能够世代流传,皆因为人们能够从这些正能量中汲取精神力量,给自己的生活、工作、学习等带来前行的动力。

岁月流转,物是人非。被传承的东西有些是有形的,比如文物、古迹,而有些东西则是无形的,比如精神、思想。

迄今为止,我步入航天队伍已经整整40载了,耳闻目睹航天事业由小到大、由弱变强的过往。我越是见证弹、星、船、箭、器发射在国内、国际引起的巨大反响,越是对那些干惊天动地事,做隐姓埋名人的前辈们由衷地敬仰。

有些往事无论如何也难以忘记。1958年的一个夜晚,接受研制核弹历史重任的邓稼先告诉妻子:以后家里的事就不能管了,我的生命就献给未来的工作了。从此在公开场合,邓稼先的名字连同他的身影都不复存在,直到1986年因病临终前,他的身份才得以披露;我国核试验科学技术领头人程开甲举家迁往罗布泊,20世纪80年代与家人一直生活在大西北;两弹一星功勋奖章得主于敏,1961年接到***理论探索的任务后,隐姓埋名28年

三线建设时期,航天单位工作性质保密,航天工作者必须做到上不告父母,下不告儿女。为了事业,航天人舍弃小家为国家,承受了许多人不能承受、无法想象的艰辛,有些人直至牺牲,家人朋友才知道他所从事的是一项伟大的事业。

对于航天人而言,舍得忘记这两个词,他们最懂其中的含义。舍弃小家,才能全心全意为国家;置生死于度外,才能心无旁骛搞航天科研。拿自己有限的生命,换取航天事业的发展与成功,在航天人心中孰轻孰重,从来都能拎得清。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关键时刻的舍得显得十分重要,当面临重大选择之时,想想那些航天前辈们的事迹,心中会豁然开朗,没有早先少数人的舍,就没有后来多数人的得。

我曾到过甘肃省酒泉市的东风烈士陵园,也从电视上看到过马兰烈士陵园,有些烈士牺牲时年纪尚小,可能在常人的眼中还是涉世未深的孩子,但他们早已是人民心中了不起的英雄。

历史从来都是由每个平凡人一笔笔写就的,中华民族的脊梁们,从来没有被人们忘记,也绝不会忘记。历史潮流奔涌向前,伟大事业凝聚人心。两弹一星精神、载人航天精神本质上是一种信仰,是一种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的情怀体现。

中国梦航天梦,信仰不变、忠贞不渝。

▲ 抒情作文风的记忆

年少无知的我是泪点多的孩子。

那天,秋风一阵没一阵的刮着,树叶一片又一片地飘零。不知为什么,我的心情很烦很乱。在又一次把作业写错后,啪,我把笔一扔,把笔摔了个粉碎。妈妈气势冲冲地冲进我房间,怒声问:你刚刚摔了什么?当她看见地上那支零破碎的笔后,又学着唐僧那样唠叨起来:你怎么能这样,别老乱发脾气我火大了,站起身来,瞪了妈妈一眼,大声叫道:烦死了,你好烦!说完,把脚跺得嘭嘭响,然后气呼呼地出了门,又嘭一声把铁门关得惊天动地,身后是老妈的声音:那么大动静干嘛,出去了后别回来了。当时我的心好痛,可却不知妈妈的心也好痛。

风更加猛烈地刮着,刮在我全身,我很冷很想回家,心里的火早已灭掉,可又怕妈妈还在生气。我好怕,可又怎么办。我回到家,妈妈也没说什么,只是默不作声,我也默不作声。沉默尴尬的气氛萦绕在家中。

晚上,我默然入睡后,模模糊糊听到有人进来,我微微睁开眼,只见妈妈穿着宽大的睡衣睡裤,身板显得更消瘦,银发早已爬上了她的发丝。妈妈温柔地抚平我那凌乱的前发,在我脸颊边留下了一个轻轻的吻,随后轻轻地走出房间。

泪,一滴滴流下,打湿枕头,只留下一块块点点湿痕。感动啊!后悔啊!

妈妈!亲爱的妈妈!我,年少无知的我,对你落泪了。

▲ 抒情作文风的记忆

每位学生,他在学校都有着双重身份,一个是学生另一个是子女。每位老师在学校也是双重身份,一个是老师一个是父亲。好老师,就是严师慈父型的,我有幸遇到这样的老师。

他爱着我,爱着大家,他既是严师也是慈父。对于他的教导,我们都逐一接受。他就是我们李老师。初次来到学校,对四周的环境很是目生,对于生疏的面孔很是好奇,我不知道该如何融入集体,怎么与同学们相处。我也不小了,都七年级了,但仍是不懂交际。我不敢向老师寻求帮助,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李老师找到了我。原来他早已洞察一切,留意到了我这个“可怜虫”。我不敢与他交谈。老师启齿了:“小华,你怎么了?”我尴尬地回了一句:“老师,我不知如何跟同学们相处,这该怎么办呢?”那时这是自由流动时间,老师二话不说,拉着我的手一同学们去玩。忸怩的我终究仍是与同学们玩起来了,我也开始了交朋友。而且性格越来越爽朗,这写都离不开老师循循善诱的教导呀!。

现在的我们已经八年级了,何老师只有一年的相处时间了。马上我们要迎接一个人生的转折点——中考。想着分别的日子,我们舍不得我们最爱的“老李”——李老师。他给予了我们太多太多的爱,每当我们步入歧途身处绝境时他总能拉我们一把,让我们重回正道。为什么每当要分离的时候才懂得去珍惜?过去的我,是那么的不懂事,让李老师操碎了心。现在的我,要用最好的表现,最好的成绩,去回报我最亲爱的李老师,但愿还能与他再续师生缘啊!

李老师,您知道吗?您的爱已经印在我记忆的深处,每当回想起,便不由得掉下眼泪,心生感谢感动之情。我对您的爱,千言万语并为一句:“老李,我爱你。”

▲ 抒情作文风的记忆

假如记忆清晰如初,当初的分分秒秒、点点滴滴都会为我们所铭记,人生的字典里永无忘记二字。

我们会记得幼时在外婆的歌谣里牙牙学语,在爷爷的臂弯里蹒跚学步的美好回忆;会记得儿时为了几颗色美味甜的糖果和同伴们闹得不可开交,和妈妈赌气跑去外婆家过夜的纯真回忆;也会记得年少时曾偷偷地为篮球场上那个飞舞的白衣少年喝彩,为了赢得他的注意而奋发学习的青涩回忆。可是,我们也不会忘记,因为自己的恶作剧使人受伤,因为自己无心的一句话使人痛心的往事。

假如记忆清晰如初,我会迷茫,会彷徨。因为我不知,这究竟,是好是坏。

也许,清晰的记忆能使我们记住曾经美好的辉煌,但同时也会使我们记住那些挫败与痛苦,使我们终生都生活在过去的黑暗中,无法看到生活中的阳光,也无法解脱,那岂不是真成了一失足成千古恨了?

对待触犯法律的人,大家总是会说:回头是岸,再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吧!如果我们的记忆过于清晰,如同当初,他们还能放下过去的罪恶,改邪归正吗?面对犯错的孩童,长辈们总是会说:孩子还太小,人无完人,孰能无过,只要他改正了就好!但是,如果我们不会遗忘,总是背着过去的错误生活,那么孩子还能快乐的成长吗?

孩童与大人的不同就在于心态。大人会永远记住自己的过错,激励自己奋发向上,再不犯过去的错误。而孩童会马上忘记自己的错误,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这世界,也许犯过一次的错误还会犯第二次,但永远是以一颗纯真的心灵去探究。

假如记忆清晰如初,对于大人来说是有幸的,可对于孩童来说,却是一种不幸。不过,每一位大人不都是从小孩子过来的吗?拥有清晰的记忆,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既有幸又不幸的。但是人生,不就是五味俱全的吗?一帆风顺的人生,就像一杯白开水,平平淡淡,毫无滋味。人生,是先苦后甜的。

英国20岁男孩海曼,患了罕见的超忆症,能清晰的记得几年前发生的事情,直至最微小的细节。不过因为这些记忆是自动的,所以对学习毫无帮助。

对于海曼来说,他的超强记忆只会给他带来无尽的烦恼。时间会风化一切,但对于海曼来说,时间只不过是用来计时的物品,他的记忆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消失。他会记住一切欢乐,同时也会记住一切痛苦。他是多么有幸,又是多么不幸!

假如记忆清晰如初,我们应该用脑海里回荡不去的曾犯过的错误来激励自己,促使我们不在同一地方跌倒第二次,也让清晰如初的快乐回忆,在我们失意的时候,成为我们前进的动力与期想,鼓舞我们前行。

▲ 抒情作文风的记忆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们一下子就成为了初三的学生。许多事已被淡忘,但我难以忘记的,是初一刚入学时七天的军训,其中有甜也有苦。我忘不了教官指挥我们的身影,更忘不了我们在操场上共度难关的场景。军训,成为我永恒的记忆。

短暂的七天军训结束了,我并没有因为马上会见到妈妈而高兴,反而有一丝的伤感。仔细想想,这七天我虽然身心疲惫,但是我从中体会到了许多,许多……

烈日当空照,我们站军姿,一直坚持了半个小时。身体上的疲惫再加上当时炎热的天气,我们有些承受不住了,但如果当时弃权,教官一定会更加严厉的惩罚我们。于是,我们互相鼓励,互相安慰,一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半小时过去了,我们胜利了。这是坚持的力量,这是团结的力量,这力量比铁还硬,比钢还强。

在这短暂的七天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教官。我曾抱怨过教官太过于严厉,现在回想起来不知怎么的,总觉得这种抱怨是多余的。我曾抱怨教官批评我报数时声音太小,但现在却再也听不到了。而当时我们身体不适时,教官却亲自为我们买蜂蜜……回想起这些,我既甜蜜而又感到自责,自责我不应该埋怨教官,我不应该与教官作对,但一切都无法挽回。我无法忘记他的身影。多年后,我也许还会遇到教官。真希望会有那么一天,如果有的话,愿它能早日到来。

这七天的回忆是多么的宝贵,我要将这段回忆永和的保存在脑海里。在这七天中,我们有欢笑,有泪水,有病痛,有坚持……军训虽然很苦、很累,但它给予了我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军训中的点点滴滴都已融入了我的记忆。

▲ 抒情作文风的记忆

在我还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孩子的时候,我每天都会路过那条街。在我的印象里,那不是一条崭新的街,也不具有老街的那种古色古香,它似乎是很单调,很平庸的。那条街和无数的街道一样,都顶着同一片蔚蓝色的天空,行道处倒是种着些三三两两交错的白杨和香樟,也时不时会听见几声犬吠和一群上了年纪的女人的唠嗑声。

面对这一切,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条街上的一个老字号儿那是一家中年夫妇开的小笼包子店。我是那儿的常客,掌柜的都认识我,每次光顾,迎接我的都是两人热情而又亲切的笑容。起初去的时候我还是很拘束,但后来慢慢的,去的次数多了,也就同那对中年夫妇熟悉起来了。往往是我不用开口,只需要稍作等待,就会有一笼热气腾腾的小笼包出现在我的眼前。这一切都像是一场排练了许久的舞台剧,娴熟连贯,不带任何一丝停顿。

青花瓷纹样的两个小碟子则是安静地待在深棕色蒸笼的一边,一个里头装着陈醋,另外一个是空的,方便我用筷子夹住小笼包,并把分离面皮和肉馅儿这一过程在空碟子里进行。这是我吃小笼包的习惯,前两次去我都会自己去取一个空碟子,但第三次去掌柜的就会顺手给我捎过来。以后也是如此,次次都没落下。而那个青花瓷纹样的空碟子,好像也因此被赋予了不一样的意义。

不知从何时起,那条街上的人开始比较注重自己的衣着了,带着响亮的轰鸣声的小摩托车开始渐渐取代单车,矮矮的房屋开始一点点升高最终变成了矗立着的高楼大厦。万物俱变,五花八门的餐饮店面也开始在那条街道上蔓延。

那家小笼包子店就在时代的进步与发展下显得格格不入:中年夫妇依旧是用宽大的围裙包裹着白布衫,关门后依旧能看见两个脚蹬着单车去鲜肉市场采购的身影,门面依旧是朴素的装潢和醒目的老字号儿。一成不变,却也丝毫不影响店里的生意。

后来一段时间里妈妈提出要给我做早饭,我也就没有再踏进过那条街上的那家小笼包子店。等到后来妈妈因为工作繁忙,没有那么多时间给我做早饭,我才再次踏上了去那条街上的那家小笼包子店的路。可等我重新站在它的面前时,它却永远地关门了。大门上糊了张纸,上边儿写着四个并不美观的字:本店已关。透过那茶色的玻璃窗向里面望去,有几个蒸笼被遗忘在了某个角落里,和那经历了风雨洗礼的老字号儿招牌一齐散发着一种哀怨的、深棕色的忧伤,编织出了一曲呻吟般的乐曲,像是在向人们诉说着这么多年来它们陪同中年夫妇经历的种种。我的心已经开始了一轮不停地颤抖。

我独自行走在那条街上,发现了另一家卖小笼包子的铺子,以前竟没有发现。进去一尝,哪里有那家老字号儿的一半好吃!于是我猛地丢下了手中的筷子,几乎以飞的速度出了店门。

一树高大的白杨和香樟在风的吹动下沙沙作响,阳光让中间那细微的留白的一部分看起来像满树的星星在闪烁。使我感觉那条街一直都是出现在我的梦境里的,带着神秘的色彩。我仿佛又重新看到了那条街最初的模样:几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各自手握一把蒲扇在扇着风,犬吠声和唠嗑声融合在了一起。

我们每天都过着近乎相同的生活,那些每天都出现在日常作息安排里的时间、人物、地点也都照常出现。可是突然某一天它们之中的某个消失了,突兀地为你的生活留下一处空荡荡的白色角落,这个时候我们才会顿悟:那些时时刻刻伴随着我们的事物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知不觉中刻上了情感思绪的印章,也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趁着现在,趁着还能拥有所拥有的人、事、物,赶紧去学会珍惜它们吧。

正如伴我度过幼年的那个小笼包子店和那条街,韶华已经封印住了我对于它们的所有独家记忆,它们统统在模糊中清晰,又在清晰中模糊。它们一直都是最美好的。

在后来的时间里,我并没有听见一点关于那家店那条街的信息。从此,它们将永远只出现在我的梦境和记忆里。

然而我所怀念的,真的就只有那条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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