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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项应急预案(系列12篇)

发表时间:2018-03-22

突发事项应急预案(系列12篇)。

⬣ 突发事项应急预案 ⬣

为扎实高效有序做好我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及省、市、县应急防治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地质灾害的分布规律、发育特点、主要诱发因素及危害程度,本着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一、二0一七年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2017年是我镇地质灾害发生较多的一年,在原先地灾隐患点的基础上新增地灾隐患点12处,全镇共有地灾隐患点59处。由于采取措施得当,全年未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完成避险搬迁12户。二是加强宣传力度,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地质灾害危险的紧迫感。

                      

二、编制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及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寅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建立长效的应急机制,把人作为应急施救的主体,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

五、组织机构

   (一)应急领导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分管人员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及派出所和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

大寅镇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

组      长:陈昱旭

常务副组长:杨  睿

副  组  长:吴  辉  余锐东  黄  超  丁茜丰  张敏

成      员:李自军 李古祥   蒋 勋 王多国  李卫  谭  东  王  勇  代忠先  王小林

各村书记和主任 

   (二)日常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张敏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办,由安办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设立应急值班室:4月29日至10月31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0817-7788013。 

六、信息报告与报送员网络

    (一)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要相应设立应急值班室,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员网络,各村(社区)要配备一名信息员,负责本村(社区)内突发事件的接报与报送工作。

    (二)信息报告程序:总支信息报送员(第一时间)——上报镇应急值班室(15分钟内)——上报镇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和县政府值班室。

情况紧急时,值班人员可直接拨打“110”。

    (三)信息报告内容:发生突发事件后,各村(社区)要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情况,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或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等。

    (四)信息收集:信息员要及时掌握本总支突发事件信息,做好本村(社区)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

    七、先期应急处置

    (一)镇领导或值班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派出所、医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二)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预案,紧急研定现场处置措施。

    (三)指定现场联络员,向上级政府值班室报告现场信息,并负责续报现场处置情况。

    (四)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限时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排除险情等。

    (五)建立若干工作组,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抢救伤员和物资财产,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布置警戒,制定保护范围等。

    (六)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直至事件处置完毕。

    八、镇领导和各站(所)的处置职责

   (一)自然灾害处置组:

组   长: 丁茜丰

副组长: 李古祥

成员单位:大寅派出所  大寅中心国土所   

处置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据需要在辖区组成就在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

    3、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4、组织善后处理和赈灾等工作,安抚灾民,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灾难处置组:

组  长: 张  敏

副组长: 王 勇

责任单位:大寅派出所  大寅中心国土所   大寅环卫中心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以人为本,八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

    3、紧急启动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三)、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组

组 长:  丁茜丰

副组长: 王 勇

责任单位:大寅派出所  大寅中心卫生院  大寅市场管理所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据事故的特性和需要,严密组织实施疾病控制,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

3、认真排查,寻找事故引发源头。

    (四)社会安全事件处置组:

组 长: 余锐东

副组长:代忠先

责任单位:大寅派出所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公安和相关村、单位要立即在救灾现场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

    3、实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九、应急保障工作

    (一)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1、应急设备:镇政府备有应急灯10个、对讲机2部、应急车辆5台(必要时可征用社会车辆)、装载机2部、挖掘机4部、铁锹50把、十字镐50把、编织袋1000条等应急设备。

    (二)成立镇突发事件先期应急处置小组。成员由派出所和城管办全体人员组成。

    (三)各村(社区)要自行组建在武装部长带领下的志愿者队伍。

    (四)镇与各村(社区)都要准备紧急避难场所。农村可选择在当地的中小学校,镇里可选择在广场、敬老院、学校等。

    (五)民政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人民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十、善后处理工作

   (一)善后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济援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所在村(社区)及各灾害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序,评估、核实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开展减灾工作的综合情况,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以便向社会公布。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3、镇民政部门要迅速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灾害事故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监控、痢疾防治工作;环保、水利、农业和建设部门要对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进行大气、水源、植被、土壤等全方位环境监测,对因事件而形成的环境改变和污染及时提出应急控制措施和治理恢复意见。

   (二)社会救助: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事发地域内或全镇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司法部门负责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司法救助。民政部门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灾民。

    (三)调查和总结:

镇应急办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恢复重建等问题的分析评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调查、总结、上报;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镇政府将有关情况的总结上报上级政府。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十一、培训和演练

    (一)演习演练全镇综合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由镇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演练由各专业部门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一次,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和依靠群众,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二)镇应急办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媒体上刊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和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技能,并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公民提供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教育部门要把正确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作为中、小学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应当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举办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应当开设综合减灾、紧急处置及防灾救灾组织指挥课程。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由专业部门负责培训。

    十二、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的;

    (二)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的;

    (四)在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五)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十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突发事项应急预案 ⬣

一、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在发生系统停电险情时,全体员工能依据规范和相关程序,有组织的做好应急处臵和抢险救援工作,降低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停电专项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公司110KV冶金变电站、110KV炼铁变电站、110KV钢北变电站、电厂突然系统停电事故。

三、引用文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四、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和权限

4.1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公司主管副总经理

副指挥长:总调主任、机电部部长

成员: 各生产单位设备领导

4.2、应急处臵工作组

4.2.1人员作用与职责:

(1)指挥长为应急指挥总负责人。负责全厂应急过程中对外联络、对内分工,并对上一级领导及主管部门及时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及事故类别,必要时请求外援。

(2)副指挥长:积极、密切配合指挥长处理事故,当指挥长不在时顺应肩负指挥长职责,负责处理缮后事宜。

(3)成员:绝对服从指挥长命令。按照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开展工作,负责组建本单位抢险突击队,并分工明确,检查抢险(救)工、器具是否安全可靠,并与各成员相互沟通,不准冒险蛮干、违章指挥。

当发生系统大面积停电后,本应急预案自动生效,应急指挥部自动生效,以上人员接报后,应无条件迅速赶到现场。

4.3、应急电话:

五、系统停电事故特征

5.1 公司110KV供电系统现状描述

公司有110KV冶金变变电站(3台*50MVA主变)、炼铁变电站(2台*63MVA主变)和钢北变电站(2台*63MVA主变)三座,主供电源来自220KV彭庄变电站和220KV沙岗变电站。主供公司生产用电为110 KV线路三条,分别是沙冶线,约39km,输电能力为80MVA;彭炼线、彭冶线同杆架设各一回,约10 km;每回输电能力为180MVA;冶金变电站和炼铁变电站联络线一回(即冶炼线);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联络线一回(即冶钢线);现在运行方式由彭冶线带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钢后负荷),彭炼线带炼铁变电站(铁前负荷),冶炼线冶炼1开关备用。沙冶线做为备用电源处于热备用状态。三座变电站生产运行管理归电厂。

5.2 事故特征

5.2.1 地区电网系统故障停电,110KV系统线路同时停电:信钢公司各用电单位的生产用电将进入全面停电状态,全公司的生产面临瘫痪。

5.2.2 彭冶线路事故跳闸,线路重合闸不成功,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系统失压,钢后的生产用电将临时停电,通过冶金变电站和炼铁变电站的联络线冶炼线联络,及时恢复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的电源;或通过沙冶线接带冶金站和钢北站全部负荷。

5.2.3 彭炼线路事故跳闸,线路重合闸不成功,炼铁变电站系统失压,铁前的生产用电将临时停电,优先利用彭冶线通过冶金变电站和炼铁变电站的联络线冶炼线联络,及时恢复炼铁变电站的电源。若彭冶线因负荷影响不能接带三座变电站负荷,可利用沙冶线接带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负荷,彭冶线单独接带炼铁变电站负荷。如期间沙冶线不能正常投运,彭冶线不能承担信钢公司全负荷生产用电时,由总调下令采取临时限负荷措施组织生产。

5.2.4 炼铁变电站单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对跳闸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供电;如故障原因短期不能查明情况下,由总调下令采取临时限负荷措施组织生产。

5.2.5 冶金变电站单台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投入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供电。对主变跳闸的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备用;在故障原因不能查明情况下,不得盲目供电。

5.2.6 钢北变电站单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投入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供电。对主变跳闸的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备用;在故障原因不能查明情况下,不得盲目供电。

5.3危险性分析

5.3.1触电。主要是高压电击和电弧触电。

5.3.2电气火灾。由于变压器油或其他在高温状态下可能燃烧的物质可能引起的火灾。

5.3.3高处坠落,碰伤、摔伤,窒息,等。

六、系统停电信息报告程序

6.1 在事故情况下,彭冶线跳闸:彭冶线跳闸钢后的生产用电将临时停电,当班值班人员,应及时与电业局的调度联系,如果可以及时恢复,应及时恢复彭冶线的供电。如果不能及时恢复要申请通过冶炼线进行联络,核实线路定值无误,及时恢复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的电源;也可给市电业局调度申请将沙冶线加入运行接带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的电源。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

6.2 如果是彭炼线跳闸,不影响钢后生产,但影响铁前生产。此时,应申请电业局调度,及时恢复彭炼线的供电,如果因事故不能及时恢复彭炼线的供电,优先利用彭冶线通过冶炼线进行联络,及时恢复炼铁变电站的电源。若彭冶线因故障不能投入,利用沙冶线通过冶炼线联络,核实线路定值是否投入正确,及时恢复炼铁变电站的电源。因沙冶线线路容量受限,不能承担信钢公司全负荷生产用电,由总调下令采取临时限负荷措施组织生产,保铁前的重要负荷先供电,其它负荷待正常供电后再恢复。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

6.3 当地区电网系统故障停电,彭冶线和彭炼线两条线同时跳闸时,值班人员应及时与电业局的调度联系,及时恢复任一条110KV线路供电或向电业局申请将沙冶线加入运行,保信钢公司的.用电。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

6.4 炼铁变电站单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对跳闸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供电;如故障原因短期不能查明情况下,由总调下令采取临时限负荷措施组织生产,按事故情况下保公司重要负荷原则,逐步恢复生产供电。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

6.5 冶金变电站单台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投入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供电。对主变跳闸的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备用;在故障原因不能查明情况下,不得盲目供电。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

6.6 钢北变电站单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投入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供电。对主变跳闸的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备用;在故障原因不能查明情况下,不得盲目供电。

七、应急响应

7.1 事故状态下的保公司用电的原则(送电顺序):

7.1.1 保证焦化供电;

7.1.2 保证高炉供电;

⬣ 突发事项应急预案 ⬣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下面是我的公文网为大家整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搞好厂区安全工作,认真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党支部书记xx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生产经理xx、技术经理xx同志担任,成员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抢险组和后勤保障组。

1.指挥组由xx、xx组成。在第一时间发布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员工疏散,第一时间组织员工自救,保证员工人身安全,第一时间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财产安全,第一时间组织协调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抢险组:由20名员工组程:由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组员由xx、xx、xx、xx、xx、xx承担危难工作,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完成任务。

3.后勤保障组:由6名同志组成,xx任组长,xx为副组长,组员由xx、xx担物资装备供应,切实保证突发事件工作所需。

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车间、部门和公司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或拨打120请求救援,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公司汇报,公司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班组长、车间主任、部门、公司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部位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为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从事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救援人员在救援时要了解中毒原因,迅速把中毒人员抬至通风良好处进行一般性抢救,并立刻送往医院抢救。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业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6.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7.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三.注意事项

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保证24小时开机,认真做好各项预防工作,随时准备应付各类突发事件发生。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要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本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扎实高效有序做好我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及省、市、县应急防治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地质灾害的分布规律、发育特点、主要诱发因素及危害程度,本着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一、二0一七年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2017年是我镇地质灾害发生较多的一年,在原先地灾隐患点的基础上新增地灾隐患点12处,全镇共有地灾隐患点59处。由于采取措施得当,全年未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完成避险搬迁12户。二是加强宣传力度,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地质灾害危险的紧迫感。

                      

二、编制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及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寅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建立长效的应急机制,把人作为应急施救的主体,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

五、组织机构

   (一)应急领导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分管人员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及派出所和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

大寅镇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

组      长:陈昱旭

常务副组长:杨  睿

副  组  长:吴  辉  余锐东  黄  超  丁茜丰  张敏

成      员:李自军 李古祥   蒋 勋 王多国  李卫  谭  东  王  勇  代忠先  王小林

各村书记和主任 

   (二)日常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张敏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办,由安办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设立应急值班室:4月29日至10月31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0817-7788013。 

六、信息报告与报送员网络

    (一)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要相应设立应急值班室,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员网络,各村(社区)要配备一名信息员,负责本村(社区)内突发事件的接报与报送工作。

    (二)信息报告程序:总支信息报送员(第一时间)——上报镇应急值班室(15分钟内)——上报镇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和县政府值班室。

情况紧急时,值班人员可直接拨打“110”。

    (三)信息报告内容:发生突发事件后,各村(社区)要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情况,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或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等。

    (四)信息收集:信息员要及时掌握本总支突发事件信息,做好本村(社区)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

    七、先期应急处置

    (一)镇领导或值班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派出所、医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二)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预案,紧急研定现场处置措施。

    (三)指定现场联络员,向上级政府值班室报告现场信息,并负责续报现场处置情况。

    (四)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限时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排除险情等。

    (五)建立若干工作组,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抢救伤员和物资财产,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布置警戒,制定保护范围等。

    (六)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直至事件处置完毕。

    八、镇领导和各站(所)的处置职责

   (一)自然灾害处置组:

组   长: 丁茜丰

副组长: 李古祥

成员单位:大寅派出所  大寅中心国土所   

处置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据需要在辖区组成就在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

    3、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4、组织善后处理和赈灾等工作,安抚灾民,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灾难处置组:

组  长: 张  敏

副组长: 王 勇

责任单位:大寅派出所  大寅中心国土所   大寅环卫中心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以人为本,八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

    3、紧急启动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三)、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组

组 长:  丁茜丰

副组长: 王 勇

责任单位:大寅派出所  大寅中心卫生院  大寅市场管理所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据事故的特性和需要,严密组织实施疾病控制,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

3、认真排查,寻找事故引发源头。

    (四)社会安全事件处置组:

组 长: 余锐东

副组长:代忠先

责任单位:大寅派出所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公安和相关村、单位要立即在救灾现场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

    3、实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九、应急保障工作

    (一)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1、应急设备:镇政府备有应急灯10个、对讲机2部、应急车辆5台(必要时可征用社会车辆)、装载机2部、挖掘机4部、铁锹50把、十字镐50把、编织袋1000条等应急设备。

    (二)成立镇突发事件先期应急处置小组。成员由派出所和城管办全体人员组成。

    (三)各村(社区)要自行组建在武装部长带领下的志愿者队伍。

    (四)镇与各村(社区)都要准备紧急避难场所。农村可选择在当地的中小学校,镇里可选择在广场、敬老院、学校等。

    (五)民政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人民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十、善后处理工作

   (一)善后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济援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所在村(社区)及各灾害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序,评估、核实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开展减灾工作的综合情况,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以便向社会公布。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3、镇民政部门要迅速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灾害事故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监控、痢疾防治工作;环保、水利、农业和建设部门要对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进行大气、水源、植被、土壤等全方位环境监测,对因事件而形成的环境改变和污染及时提出应急控制措施和治理恢复意见。

   (二)社会救助: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事发地域内或全镇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司法部门负责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司法救助。民政部门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灾民。

    (三)调查和总结:

镇应急办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恢复重建等问题的分析评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调查、总结、上报;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镇政府将有关情况的总结上报上级政府。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十一、培训和演练

    (一)演习演练全镇综合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由镇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演练由各专业部门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一次,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和依靠群众,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二)镇应急办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媒体上刊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和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技能,并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公民提供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教育部门要把正确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作为中、小学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应当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举办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应当开设综合减灾、紧急处置及防灾救灾组织指挥课程。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由专业部门负责培训。

    十二、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的;

    (二)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的;

    (四)在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五)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十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

第十二条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预案编制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四章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十七条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或牵头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必要时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转发。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地方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地方人民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四)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应急演练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地震、台风、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二十三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第六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七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七章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

第二十九条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八章组织保障

第三十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编写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第三十一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大型企业集团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突发事项应急预案 ⬣

突发伤人应急预案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指导方针,旨在应对突发伤人事件,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当突发伤人事件发生时,人们需要立即采取行动,迅速有效地进行救助和救援。本文将从准备工作、应急响应和应对措施等方面,详细阐述突发伤人应急预案内容。



首先,准备工作是确保应急预案有效执行的前提。组织者需要明确组织结构,确定责任分工和任务分配。必须成立一个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应对行动。在中心内设立多个职能部门,包括救援队伍、医疗队伍、后勤保障队伍等。此外,为了做好预案宣传与培训工作,各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此外,应建立完善的物资保障体系,保证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配。



其次,应急响应是应对突发伤人事件的关键环节。在事件发生后,各部门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和装备进行救援。首先,应急指挥中心将收到的求救信息整理汇总,并迅速评估事态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及时回应和调度救援队伍。同时,应急指挥中心需要与公安、医疗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紧密合作,协同救援,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支持。



另外,在应急响应阶段,需要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利用智能化信息系统建立远程监控和指挥通信系统。这样,应急指挥中心能够实时获取事发现场的情况,准确掌握伤者分布和伤情等信息。同时,加强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建立应急资源共享平台,提高救援效率。



最后,针对突发伤人事件,应制定合理有效的应对措施,确保伤者迅速得到救治。首先,救援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快速而准确地判断伤者状况,并采用适当的急救方法进行处理。同时,应配备充足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便及时救治事发现场的伤者。



此外,应加强多方面的宣传和预防工作,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可以通过举办应急演练和培训课程等方式,向社会传达伤人事故的应对知识和技巧。此外,可发布安全提示和警示,提醒大家警惕潜在的危险,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综上所述,突发伤人应急预案是一种必要的行动指南,在处理突发伤人事件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准备工作、应急响应和应对措施是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做好各个环节的准备工作,提高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才能保障人们在突发事件中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因此,制定突发伤人应急预案,培训应急人员,加强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是保障社会稳定和安全的必要手段。

⬣ 突发事项应急预案 ⬣

第一节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编制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交通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福州市政府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交通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等编制。

1.3 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分级管理、属地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处置有力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1、台风、雨、雪、雾、恶劣天气、水毁、道路塌方、危险化学品运输、地震等原因造成国道、省道、县道等交通中断、发生较长时间阻塞或者瘫痪,需及时疏通和修复;公路、桥梁、涵洞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公路畅通的应急行动。

2、公路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工程建设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以及需要公路部门协助的各类公共突发事件。

第二节 指挥体系和保障队伍

2.1 市局应急机构

市局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组成。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市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预案启动、指挥协调、召开会议、措施制定、资源调动、检查监督等工作。

(二)应急办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总工室、工程、计养、机材、财务、安保科、办公室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由局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技术组、机械物资保障组、交通保畅组、后勤保障组、信息报道组等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涉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及相关的信息发布、上情下达、物资调剂、应急指导等工作。

2.2 各单位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机构

各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本区域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防灾宣传、灾情报告以及市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3 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

组建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由市局应急办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做到突发事件发生时队伍集结迅速,人员及时到位,设备随时待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抢通和修复受毁的公路和设施。

第三节 应急响应

3.1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突发事件对道路交通的影响,预警级别分为Ⅰ级预警、Ⅱ级预警、Ⅲ级预警、Ⅳ级预警。

3.1.1 Ⅰ级预警

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预计处置、抢修时间需要在48小时以上。

需向社会发布Ⅰ级预警警报,由福建省交通指挥中心负责发布。在决定发布Ⅰ级预警信息1小时前,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报告,同时抄报市政府新闻办。

3.1.2 Ⅱ级预警

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预计处置、抢修时间需要在24小时以上。

需向社会发布Ⅱ级预警警报,由福建省交通指挥中心负责发布。在决定发布Ⅱ级预警信息1小时前,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报告,同时抄报市政府新闻办。

3.1.3 Ⅲ级预警

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预计处置、抢修时间需要在12小时以上。

需向社会发布Ⅲ级预警警报,由市交通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报请市政府发布。在决定发布Ⅲ级预警信息1小时前,先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报告,同时抄报市政府新闻办。

3.1.4 Ⅳ级预警

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预计处置、抢修时间需要在12小时以内。

需向社会发布Ⅳ级预警警报,上报交通局,由市交通局报请市政府发布。并报福建省交通指挥中心备案。

3.2 应急准备

3.2.1 日常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

各单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着手各项防御准备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组织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

(2)物资准备

各单位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设备、器材、物资的维护和保养,要确保抢险物资存储布局合理,抢险机械保持完好状态。对重要工程和水毁多发路段,应在现场就近预先储备一定数量的抢毁材料和机械设备。必要时,实行定点储备和调集,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集中指挥、统一调度。

(3)突发事件预警和气象监控

各单位应随时关注掌握公路突发事件的预警、气候、水情的变化情况,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预警讯息,随时做好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各项准备。

(4)排查隐患

各单位要做好公路预警工作,重点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危桥等隐患点的监控,以及临江、沿河、傍山等水毁易发路段的桥涵构造物、防护设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日常巡查和检查,着重做好涵洞、边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的清淤和局部缺损修复;

在建公路项目应及时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保管情况的检查,做好应急情况下的保护和转移准备。

3.2.2 响应措施

(一)Ⅳ级应急响应

(1)组织

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坐镇指挥,对突发事件动态情况全面掌握,随时跟踪,一旦发生险情,要做到准备充分,措施有力,指挥周密,保障到位。

(2)会商

市局组织召开会议,会商突发事件情况,分析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部署传达上级部门对突发事件处置意见的精神和领导指示,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应急响应动态信息。各单位根据会商会议的部署,对本单位应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布置。

(3)检查

各单位要针对预警信息,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修,无法抢修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未来可能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项目,提前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路政部门要加大对公路的巡查力度,强化巡逻管控,对不符合要求的沿线广告牌、标志的要与养护部门配合,立即加固或拆除,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物资

各单位要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机管和操作人员按各自职责,检查本单位所拥有的装载机、发电机组、油锯等抢险设备技术状况,必须保证抢险机械设备完好到位随时待命。

(5)值班

各单位要排出值班表,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和气象形势。要保证信息网络畅通,做好上传下达。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应保持24小时通讯联系畅通,并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

(6)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做好准备,以便随时深入各分片单位一线,巡检、监督预警准备工作。

(二)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各单位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消除,无法消除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要全面检查在建工程工地上塔吊、支架、悬挂物等高空作业设施;要加强办公楼、班站全面检查,同时检查用电安全。路政人员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开展公路的清障工作。对未来可能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要做好施工材料的清理和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标志的设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公路沿线设施的安全性监控。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机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还要做好社会上抢险机械(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等)租赁准备工作,联系好社会上抢险机械,保证抢险及时调用。

(3)强化值班

各单位除正常值班外,还应加派工程技术人员值班。要坚持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驻值班室或办公室(含办公区)带班,密切监视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和气象形势。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分片深入各单位一线,巡检、监督各责任单位预警准备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

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突发事件发生地在建公路项目必须全面停止施工;迅速组织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同时要转移好建设人员、设备,避免造成损失。路政部门要加强与交警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协调配合,全力以赴做好保畅通工作。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本单位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随时提调社会上的出租机械,同时做好援助重灾地区抢险设备的准备;物供处还应准备好运输车辆、吊车和贝垒钢桥构件等随时待命。

(3)24小时值班

各单位要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责任领导要亲自带班,相关责任人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抢险救灾设备、机械操作手、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必须随时待命,确保一旦险情发生,最短时间内随调随到。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要到达突发事件现场实地,检查、监督抢险准备,指导可能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

(四)Ⅰ级应急响应

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物资提调

各单位最大限度地准备装载机、挖掘机、发电机组、自卸车等抢险机械、车辆,物供处贝垒钢桥构件随时起运;各抢险机械材料仓库管理人员24小时待命,随时提调抢险物资材料和机械设备。

(2)交通通行

道路、桥梁、隧道乃至农村公路遇到重大险情时,要及时关闭各通行路段。

(3)公务活动

取消相关非应急性的公务活动和集体性活动,各部门减少安排常规性出差,正常上班,坚守岗位,严阵以待。

(4)驻地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驻地分片单位,与各单位一道,现场指挥、协调、指导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第四节 应急处置

4.1 应急处置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处置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级别。其中:

一般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小于10万元、或交通临时中断的险情;

较大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10-1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短的险情;

重大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100-5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长的险情;

特大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或交通严重中断需长时间修复的险情。

4.2 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险情应急处置

(1)抢修组织

发生一般险情时,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修。

(2)防止险情扩大

发生一般险情后,相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公路设施巡查和排查,认真做好边坡崩塌、路基塌陷、涵洞阻塞等易发生毁情扩大和二次损毁的隐患点的监控和预警,及时消除隐患,努力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采取措施防范毁情的扩大。

(3)现场安全管理

相关责任单位要重视一般险情抢险救灾现场的安全管理。要警惕边坡滑动、滚石等伤人,对于坍塌方、桥涵构造物局部损毁、以及漫水桥和过水路面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险情现场,要及时设置规范完整的标志标线,向司乘人员提供准确有效的安全信息。

(4)现场通行管理

在一般险情现场,相关责任单位路政部门要积极协助维持受毁路段沿线的交通,确保公路畅通。严重受毁的,应安排专人进行看守。

(5)修复工程管理

对于险情受毁点的修复,必须在落实核对受毁工程数量的基础上,做好受毁情况统计和修复方案设计,狠抓损毁工程质量控制,严格工程管理,确保修复工程质量。特别是对公路的桥涵、挡墙构造物等修复工程,要注意严格把好修复的各施工环节质量关。要加强修复的工期管理,倒计时安排修复计划,严把修复工期和质量。抢修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市级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二)较大险情应急处置

在一般险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应急保障队伍

发生较大险情后,所在责任单位调用本级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较大险情点的抢修,市级应急机构视情派出本级应急保障队伍或调动其他单位应急保障队伍对较大险情点抢修工作进行支援。

(2)现场组织抢修

在组织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中,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合理分配抢修力量,投入相关人员、设备,上足机械、多头推进,在最短时间内,抢通干线公路受阻路段。

抢修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向市局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市局视情组织人员检查、验收修复完成情况。

(三)重大险情应急处置

在较大险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

发生重大险情时,分局应急机构应立即从本辖区调动足够数量的应急保障队伍投入险情点抢修,并做好路政保障和运输救援工作,保证道路通行的畅通安全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运送。市局应急机构迅速调动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通过直接指挥、督导、帮助受灾点研究修复方案以及机械开挖、修筑便道、架设便桥等措施,缩短交通恢复通行的时间。

国道应争取在24小时内抢通;省道应争取在48小时内抢通。

(2)交通管制

修复时间较长的重大险情点,要做好交通管制工作,根据事先制定的损毁阻车绕行紧急处置预案,确定绕行路线,设立绕行引导标志,并通过媒体公告社会,引导车辆绕行。

抢修工作完成后,市局现场处置小组应组织人员检查、落实修复完成情况。市局领导视情对重大险情点抢修工作进行巡查。

(四)特大险情应急处置

在重大险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保障队伍全市调援

发生特大险情时,除了市、县两级应急机构的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抢修处置外,市局应急办可协调其他单位相关应急保障队伍跨区域对险情点抢险救灾工作实施增援。

(2)应急机构工作措施

发生特大险情后,市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立即赶赴受毁现场,指挥、指导开展应急处置。

抢修工作完成后,逐级上报抢修工作情况,并由市局应急办将工作情况报告省市交通公路主管部门。

第五节 应急决策

(一)应急启动

本应急预案的启动由市局领导小组根据有关部门的预警信息和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台风等气象信息,按照相应预警级别发布启动指令。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应进入相应岗位,物资设备处于待命状态,随时等候调遣。

(二)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应急终止条件之一的,终止本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的实施。

1、暴雨、台风、洪水等灾情解除;

2、突发事件现场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经结束;

应急终止由市局指挥机构发布。应急终止发布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均予解除,转入防灾常态管理。

第六节 信息管理

(一)报送渠道

1、各单位接到启动相应等级预警应急响应的指令后,应在3小时之内将本单位相关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及时在公路政务信息网发布,并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相关信息除公布政务网外,同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发布。

2、各单位公路通阻信息统一上报市局工程科,并每2小时滚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市局工程科负责通阻信息编辑,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以群发方式报送局领导,并报备办公室,同时通过信息专报系统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市局办公室负责编制突发应急事件专题简报,报局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同时不定期滚动向局领导及相关部门群发即时动态短信。

(二)报送内容和格式

内容主要包括受灾通阻情况、受灾损失情况(如路线名称、地点、桩号、地名、损毁时间与毁情、估计工程量及损失金额、修复方案及估计抢通时间)、其他文字说明信息等。报送格式为:公路损毁统计报表,同时也可增加文字简报形式。

(三)报送时限

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填报时限分别为交通阻断后1、3、6、12小时之内,其余公路及毁情应在24小时内填报。

(四)事迹宣传

各分局应积极收集应急事件中的典型模范人物、先进事迹与相关照片、视频资料,及时上报市局办公室。同时,密切配合市局做好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工作,做到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与宣传报道工作同步进行,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支持公路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工作,发动社会和广大群众参与公路抢险救灾。

第七节 监督管理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行政负责人、相关直接责任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行政负责人、相关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公路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对预案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加强常态下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的检查,使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工作做到从常态向非常态的顺利转变,保证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来临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的迅速、有序和高效进行,提高应急管理效益。

(三)预案演练制度

应急处置预案演练遵循单位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根据本单位总体工作安排,结合辖区实际特点,有重点的编制预案演练方案,适时举行预案演练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每年至少应组织1次,并认真总结,不断提高预案演练质量。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突发事项应急预案 ⬣

浴室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休息场所,然而,也是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地方。为了保障人员的安全和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每个浴室都应该拥有一个突发应急预案。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个完整的浴室突发应急预案。

I. 应急情况分类及应急处理方式

1. 进水故障:当浴室正常使用时,如果突然停水,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 检查水源:确保供水主管道正常,水压够大;
2) 检查开关:检查主水阀门是否开启,以及海绵过滤器是否有阻塞;
3) 检查冷水阀门:确认冷水阀门是否打开;
4) 检查热水器:检查热水器是否正常运转;
5) 联系维修部门:若以上措施无效,需及时联系维修人员。同时,应通知入住浴室人员,告知停水情况。

2. 滑倒、摔倒故障:当人员在浴室内摔倒或滑倒时,应立即进行如下处理:
1) 马上查明伤情:要了解被撞或摔到的部位,是否有疼痛等伤害情况;
2) 拨打急救电话:如受伤严重,必须立即拨打120,向急救中心报告;
3) 搬离受害人员:若受害人员需要移动,应注意是否会造成二次伤害;
4) 给受害人员掩盖:若受害人员有裸露的部位,应给予掩盖,避免造成额外的尴尬;
5) 通知相关部门:若场内没有医疗人员,建议通知安保和管理部门。

3. 火灾爆炸:当突然出现火灾或爆炸时,应立即执行如下措施:
1) 报警:首先要报警,告知警方火灾事故的情况;
2) 关闭电器设备:需要关闭所有浴室内的电器设备;
3) 尽快撤离:尽可能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撤离,并切勿使用电梯;
4) 使用灭火器:如果能确认火源位置可尝试使用灭火器熄灭;
5) 疏散人员:职责明确的人员应该负责组织疏散人员。

II. 应急预案的实施

1. 浴室应急预案应该列入人员的培训计划,以便利用培训机会对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应急准备的观念。
2. 应急预案应该制作简明易懂,并应在突发事件中快速部署。
3. 建立应急人员组,随时准备应急行动,在突发事件通报后,立即进行快速应对和恢复工作。

III. 应急设施和器材

1. 紧急按钮和响铃:这些按钮和响铃应该在显眼的地方,方便人们迅速操作,它们可以及早向相关人员如清洁人员、管理人员等投诉和紧急情况,帮助人们更为快速地应对危险。
2. 应急电话:这些电话应该在显眼的地方安装,方便有需要的人员进行紧急通信。
3. 灭火器等物品:应该有足够的灭火器、灭火毯、急救箱等物品,以便快速地进行灭火和伤口护理。

总之,浴室应急预案是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因此,应严格按照制定出的突发应急预案执行,并及时更新完善,从而提高人员应急处置的水平和效率。

⬣ 突发事项应急预案 ⬣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创造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良好治安秩序,迅速、有效地处置学校周边突发性安全事故,防止事态的扩大蔓延,波及学校,维护师生切身利益,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处室人员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做好校园周边治安处置应急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2、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安、门卫人员要24小时有人值班,不准擅离岗位,按时值班并做好出入登记,妥善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

3、如果校园周边有安全事件发生,如有事件发生,保安、门卫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关闭校门。

4、校园周边治安事故发生后,得知情况者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立即启动本预案。

5、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维护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是学校应急处理工作的出发点和主旨。

(2)预防为主原则。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学校的影响和危害;将预防与应急处理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6、校园事件的应急处置

在事故现场的教师组织好学生,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疏散,一边以最快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指挥机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指挥机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得到信息后,马上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方案,按工作职责迅速赶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开展抢险活动。

(1)应急指挥

沈桂香为应急处理的第一指挥(最高负责人),负责指挥学校的一切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协调工作,调度人力物力全力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张丽萍为应急处理的第二指挥,协助第一指挥开展好工作,张渊益应急处理的现场指挥;若第一指挥因故不在,则由第二指挥指挥,若第一二指挥不在,则由贾海霞指挥。若以上老师都不在,则由贺守静老师指挥。

(2)现场秩序维护及救援抢险

由组长沈桂香老师、副组长张渊益、张丽萍老师带领保安、贾海霞、贺守静及体育组全体人员,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开展好现场的秩序维护及临时性的抢险工作。

(3)各班学生秩序维护及疏散

由组长于宝娣老师、副组长黄宝凤、张红芹老师带领各班班主任老师和各班科任教师,负责维护各班学生的秩序,做好对学生的安抚等工作,一般情况下不准学生出教室,若必须撤出教室时,则要在听到指挥员广播或其它形式的指令后,方可组织学生进行有序的疏散,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篮球场为集结点,若遇紧急情况,可直接将学生疏散出校门。

(4)救援及求援医护

若出现伤员,则由组长李明带领郭崇明、王丽雯、沙淑霞等老师,立即进行现场的紧急救援和简单的医护处理工作,经学校应急处理指挥组长或现场指挥等人同意后,向上级医院等请求支援。

(5)事故调查

由组长杨洁老师带领涉及班级的班主任、各年级组长,在开展抢险、应急的同时,对事件的原因、发生经过、危险情况等做详细的调查,记录在案,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提供准确、详实的数据,为指挥做作正确的`处理提供依据,并备以后查阅。

(6)信息上报

若造成事故,一般情况下由组长沈桂香老师在向小组成员通气后,准确及时地向上级(教育局、镇政府等)报送信息;若沈桂香老师不在,则小组成员必须向他报告,并经沈桂香老师授权或同意后,方可准确及时地向上级(教育局、镇政府等)报送信息。

(7)家长工作

由组长徐文杰带领中民等老师,负责做好对家长的接待、安抚、解释等工作。

(8)媒体接待

由组长沈桂香老师带领张渊益、张丽萍、贾海霞、贺守静等老师,负责做好媒体的接待和解释工作。

(9)后勤保障

由组长黄德生带领黄春兰等老师,负责应急处理的财物保障工作,尽一切力量,保证物力、资金到位。

7、事故的善后处理

若造成伤害事故,则要做好善后处理,特别是要做好家长工作和媒体接待工作和后勤保障等。

(1)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或受伤学生的就医工作,做好涉及学生的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

(2)联系学校法律顾问,咨询处理、处置意见,请其从法律的角度给予指导,关开展相关工作。

(3)协助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客观事实。

(4)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执行。

⬣ 突发事项应急预案 ⬣

浴室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场所之一,而突发事件常常会发生,因此,拥有一份完善的浴池突发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制定一份完善的浴池突发应急预案,并介绍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具体应急措施。

一、浴池突发应急预案的制定

1.明确浴池突发事件的类型

不同的突发事件需要不同的应急措施。因此,首先需要明确浴池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型,如火灾、水淹、燃气泄漏、卫生紧急事件等。

2.确定应急人员和职责

制定应急预案需要明确应急人员的身份和职责。一般来说,应急小组应由经验丰富、专业技能强的人员组成,如浴池管理人员、安保人员、水电工等。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职责分工行动。

3.制定应急救援流程和措施

应急预案必须包括应急救援流程和措施。首先需要确定报警方式及联系电话,并明确应急救援流程。其次,需要制定紧急处理措施和应急设备清单,例如灭火器、防毒面具、急救箱等。

4.加强防范措施

除了应急预案,防范工作也非常重要。浴池需要加强安全管理,尽量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例如,保证电气设施的安全、设置防滑措施、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等。

二、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发生时,首先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中的流程和措施行动。同时,需要迅速组织应急小组进行处置和救援工作。

2.保证安全

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保证人员的安全。把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避免人员受伤和二次灾害发生。

3.紧急处理措施

根据不同的突发事件类型,进行紧急处理措施。例如,在火灾事件中,需立即启动灭火器或消防设备,并迅速通知消防部门;在水淹事件中,需及时关闭水源并疏散人员。

4.联络、救援

突发事件发生后,需要立刻联系相关救援部门,并协调救援行动。同时,应急小组也需要尽快进行现场救援工作,为伤者提供急救和必要的帮助。

总的来说,拥有一份完善的浴池突发应急预案,将有利于保护人员财产安全,同时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和准确性。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和突发事件的处理效果。

⬣ 突发事项应急预案 ⬣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

第十二条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预案编制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四章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十七条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或牵头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必要时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转发。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地方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地方人民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四)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应急演练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地震、台风、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二十三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第六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七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七章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

第二十九条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八章组织保障

第三十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编写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第三十一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大型企业集团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突发事项应急预案 ⬣

一、目的

为确保物料提升机垂直运输过程突发长时间停电后,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员工及相关生命安全风险,特制定项目部物料提升机垂直运输过程突发长时间应急处理和救援预案。

二、组织

本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成员:

三、职责

1. 负责现场指挥,了解掌握物料提升机垂直运输停置位置情况、组织现场抢救工作。

2. 负责现场保护,设立警戒线,维护秩序,疏散人员。

3. 负责通知设备单位组织抢救,召集抢救人员,及时安全排除险情。

四、应急救援程序

当物料提升机遇长时间停电,且吊笼在上部不能升降,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 操纵开关至"0"位,切断总电源;

2. 由操作人员或专业维修人员将卷扬机按如下步骤控制:

(1)间断地用手按住,松开电磁吸铁,使吊笼通过重力下降,下降速度不得超过额定速度;

(2)如吊笼中装有货物时,则将吊笼降至下一层楼层通道时,先把吊笼内货物卸至楼层内;

(3)按(1)条方法,继续下降吊笼,直至吊笼降至最低位置。

3. 在抢险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立即执行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援预案。

五、各相关通讯地址

1. 公司电话:

2. 工程管理部电话:

3. 设备单位电话:

4. 项目经理: 手机或电话:

项目副经理:

项目工程师:

施工员:

安全员:

材料设备员:

附 附近医院地址:

工伤事故是指特色医院目录(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 突发事项应急预案 ⬣

一、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教师、各年级组长、保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幼儿入园、离园时保安人员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保安及时关锁好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3、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三、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通过电话报告园长,同时现场的教职工挺身而出,千方百计保护幼儿,并尽力控制事态。

2、园长、保健教师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

3、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要报告教育局领导;如是外来人员造成的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

4、迅速组织人员送受伤者到医院救治。

5、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6、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7、教导处和班级负责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8、分管园长负责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事故的确良调查、处理和汇报。

9、园长室负责将事故的经过和处理结果向教育局报告。

⬣ 突发事项应急预案 ⬣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公共安全长效机制,提高我单位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减少其造成的损害,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群众利益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快速反应,措施得力。

(三)编制依据

根据《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省市县相关要求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以下几类:

1、因工作而引起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包括媒体舆论对涉及本中心的有负面影响的事件报道)。

2、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而引发的、危及本单位稳定和安全的突发事件。

3、涉及单位机关安全的水、火、电、盗窃、卫生、交通等重大突发事件。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任

副组长:分管副主任

成员:班子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统一领导、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3、确定在应急处理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及分工。

4、分析、研究、制订和调整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5、指挥调度应急措施,并协调有关单位予以配合。

6、及时向上级报告事件动态及处置情况。(二)办事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应急办设在中心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主任:分管副主任

副主任: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各科室、中心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急办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

2、建议是否启动、终止应急预案。

3、组织编制、修订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4、组织、指导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培训和演习。

5、负责与县应急指挥部门的联系沟通。

6、督促检查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负责应急信息的整理上报工作。

三、突发事件等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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